以案说法 | 顺手转卖他人手机号、验证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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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顺手转卖他人手机号、验证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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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顺手转卖他人手机号、验证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期间,被告人许某某在担任莆田市秀屿区某镇移动营业厅营业员期间,利用大多中老年客户不懂操作手机的便利条件,为客户办理手机卡、更换套餐等业务时直接操作客户手机,并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手机号、实时验证码提供给上线同案人钟某某等人,用于注册“京东”、“淘宝”等平台账号,共计转卖他人手机号、验证码 2100余条 ,非法获利人民币 2.2万余元

近日,被告人许某某因涉嫌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被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公民个人信息 ,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个人信息收集必须合法、正当、必要、规范,违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有可能触犯法律。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以非法手段获取和提供的行为均应受到惩治。本案中被告人许某某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公民隐私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以案说法|顺手转卖他人手机号、验证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条链接

0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 不得 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不得 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不得 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不得 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不得 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0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以案说法|顺手转卖他人手机号、验证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01 填写个人信息时,要注意查看平台的资质是否正规,不该填的不要填。

02 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不要乱丢乱放,防止被人利用。

03 妥善保管、处理好包含个人信息的票据,如快递单、外卖单、火车票、飞机票、保险单、POS机小票等。

04 不要贪图小便宜,避免在网上或者街头参加一些需要填写真实身份、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的抽奖、竞猜、促销送礼品活动。

05 不要在朋友圈暴露自己的姓名、家庭住址、单位地址、子女信息,不添加不明身份的好友。

06 不要在各类网上网下平台、商场随意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避免被人泄露售卖。

07 不要随意扔弃或出售未经处理包含个人信息的手机。

保护个人信息就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广大公民要增强个人信息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个人信息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针对此类犯罪行为,我院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