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文人字画,在我国传统里一直是一种文人雅士的爱好。为了获得艺术家的作品,收藏家们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其中,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喜好书法国画等艺术作品的人越来越多,收藏字画的需求也逐渐增大,名家墨客的作品不再是圈中传播,而是逐渐形成了一个市场,统称为艺术品市场。而对于艺术作品的收藏,也不仅是出于个人喜好,有的人也将其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就像酒愈久愈香,古玩书法等收藏品也会随着历史的久远而愈发彰显其价值。

苏敏罗女士便是这些收藏爱好者之一,她初涉该领域仅仅四个月,并不了解市场情况,对于古玩字画也缺乏鉴别能力,她与很多外行人一样,认为拍卖行内的拍卖品都是真迹。在一次偶然机会下,她看到了北京翰海拍卖公司公布的拍卖品名单,里面赫然列着吴冠中先生的画作《池塘》,吴冠中先生作为享誉全球的知名画家,其作品价格从1985年进入香港后,至今已涨了2000倍。出于对吴冠中先生的喜爱,以及未来的投资趋势等考虑,苏女士参与了此次拍卖,并将目标锁定在这幅《池塘》上。

(真品)
2005年12月11日苏女士如期而至,参与了这场拍卖,并最终如愿以偿的以240万的价格以及23万元的佣金购得此画,然而事情在3年后却发生了反转,在私下获得了拜访吴冠中先生的许可后,苏女士将此画带到了画家本人面前,却得到了一个晴天霹雳:经过鉴定,吴冠中表示这幅画作并非自己所作,为了替苏女士证明这幅画与自己并无关系,他亲手在画上写下“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的字样,苏女士以此为据,将拍卖此画的北京翰海拍卖公司以及卖家萧富元告上了法庭。

(赝品)
在一般的思维里,售卖假画要求索赔,本应像欠债还钱一样天经地义,但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法庭最终判决结果是:苏女士的全部诉求被通通驳回。在苏女士的控诉中,瀚海拍卖行事先知道此画为假画后仍继续进行拍卖,属于欺骗行为,而在法院看来这种行为无法得到证实,且苏女士签了免责协议,其中涉及到拍卖行无法保证拍卖品的真假。
而专家表示,虽然苏女士拿到的吴冠中本人的亲笔证伪,但这并不能够作为客观证据,这种情况在我国法律中还未被探讨和规范,作为艺术家的吴冠中,是否有资格作为鉴定家进行发言,他的发言是否有效,这些都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再做商讨,在这之前,画家本人的鉴定是无效的。而这场253万元的假画案便就此告一段落。
俗话说:“买房赚10年,买画富3代”,收藏古玩字画作为投资方式中高风险高收益的一个途径,需要的是前期对于藏品的了解和熟悉,才能免于掉入陷阱,如今的艺术市场愈发蓬勃发展,其中的问题和*局骗**也愈来愈多,而我国的《投资法》尚未完善,仍有大量不规范行为没有进行法律定义。若是同样情况,在国外也许还能够退画退款,但在我国法律内,苏女士却只能自认倒霉,这也提醒各位喜爱古玩字画的朋友们,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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