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胡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伟出生于1963年,江西鄱阳人,1981年参加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胡伟1981年至1982年先后在江西省波阳县人民医院、波阳县莲湖卫生院任职。
1982年至1984年在江西政法学校司法专业学习。
1984年至1993年期间,在波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1987年任共青团江西省波阳县委副书记。
1993年至2001年,在江西省波阳县莲湖乡曾任*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2001年至2007年,先后在江西省德兴市任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
2007年至2021年,任江西省余干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
2020年至被查,任江西省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从官方的通报和胡伟简历中,我们可以梳理出几个要点。
通报中说明是“主动交代”,而不是“主动投案”。
“主动交代” 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主动投案” 是指*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措施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等情况。
因此,胡伟的违纪行为早已经被纪委有关部门掌握,他“落马”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胡伟在职业生涯中比较注重加强个人学习。
这里我们集中梳理一下他的学习经历。1982.09-1984.07江西政法学校司法专业学习;
1985.09-1988.07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大专班学习;
1998.09-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9-2005.03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7.03-2010.0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1.09-2013.12江西省委*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在胡伟的六段学习经历中,有五段都是与法律专业相关,并且还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属于典型的“知法犯法”,更加应该受到严惩。

2021年3月,胡伟被江西省委、省政府给予“通报嘉奖个人”,两年之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属于“两面人”。
一些违法违纪官员平时日子里善于伪装,喜欢表演作秀,表里不一。经常喜欢嘴上说一套,实际上背后做一套。他们嘴上说一切为了人民,实际暗地里尸位素餐、敷衍了事,更是将手伸进了老百姓的口袋,极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对那些“两面人”,必须及时将他们辨别出来,及时彻底清除出去,让其成为过街老鼠,无处可躲、无处能藏。只有争做忠诚可靠、表里如一的老实人,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老百姓才能真真正正得到好处。

结束语
随着反腐败斗争走向深水区,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并呈现出权力变现期权化、风腐交织一体化等特点。当前,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力遏制,但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各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查处力度,深挖细查,精准施治,不断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斩断利益交换的链条,真正还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廉洁的社会环境。
最后一句话结束今天的话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反腐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