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租赁行业也越来越红火,人们租车外出旅游、出差、婚庆已经越来越普遍,但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动起了歪脑筋,假借租车名义,实施诈骗活动,将租来的车伪造证件进行变卖,从中牟利。近日,长沙县检察院就提起公诉一起先租车再变卖的诈骗案。

2021年2月份,杜某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从两个汽车租赁公司租用轿车之后,伪造相关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分别以7.9万元和5.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实际收取9.6万元。杜某某于2021年2月23日被抓获归案并被长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31日被执行逮捕。案发后杜某某家属赔偿了相关当事人损失,公安机关追回了涉案车辆,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犯罪嫌疑人杜某某认罪认罚 2021年5月28日该案移送起诉到长沙县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杜某某不仅后悔且有轻生的思想,边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了长时间的劝解说服工作,随后杜某某表示认罪认罚,会好好改造,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未来。2021年6月22日该案起诉至长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6日杜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检察官提醒:购买二手车汽车一定要擦亮眼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被所谓低价诱惑,购买到赃车,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长沙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