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视拍案刘砚洁律师丨 海外代购的人要长点心!在这种情况下买到假货,你可能要自食苦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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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洋过海代购的奢侈品似真似假
互联网的兴盛和移动购物的日益普遍,不断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购物方式,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大有不同,哪怕是远隔重洋的海外商品也变得触手可及,网络代购、海淘等购物方式让我们的购物欲欲满全球,但是利弊永远都是互生的,由于互联网购物的虚拟性和代购性,也难免会有一些人剑走偏锋,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因为代购商品的真伪问题,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矛盾和纠纷也是屡见不鲜。如果代购的商品,双方都无法证明商品真伪时,这个责任的承担该如何认定呢?
张女士通过微信朋友圈认识了网络代购商郑女士,后来张女士委托证女士代购了一个奢侈品牌包具,价值9000元,这个包具在专柜的正常售价为22000元,这个奢侈品包包从外观上跟正品一模一样,但是在使用一段时间后该包包多处出现裂痕,张女士自然而然的意识到自己可能购买到了假货。
但代购商郑女士却始终坚持该包绝对是正品真货,但是双方都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就这样沟通多次未果后,张女士便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为由,将郑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郑女士退还买包的价款9000元,以及要求郑某支付其一倍的赔偿款,共计18000元。

▼ 代购商品真伪的证据是怎么认定的呢?
在正规的微信代购中,经营者和消费者通过微信进行联系,确定代购商品的数量、规格、价款等基本购物内容。消费者通过要求经营者提供代购物品的正规发票或者商品验证码,并持发票、验证码到商品专柜、官网上进行确认,或者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等方式来辨别代购商品的真伪。
当发生质量纠纷时,法院在通过以上方法确认经营者所代购商品的真伪后,可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及案件事实,依照购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解决。若购物合同中无相关规定,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以判决或调解的形式,促使经营者通过修理、调换、退货、退款、赔偿相应损失等方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双方都无法证明真伪损失一人一半
在这个案件中,张女士和郑女士都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也就是说,微信代购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因代购商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但均无有力证据证明商品真伪时,应该如何处理?我们看一下法院对该案件的最后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被告不能证明其所销售货物的正规进货渠道,且原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购买被告所销售的名牌奢侈品,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因此均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判决原告和被告各自承担50%的责任。
判决理由很简单,由于奢侈品的真伪无法认定,继而无法认定本案被告郑女士在代购奢侈品时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的欺诈行为,无证据证明是否属于欺诈,因此原告主张的双倍赔偿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法院不支持张女士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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