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毒品换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 (因贩卖毒品而持有的毒品的认定)

以毒品换毒品判刑,因贩卖毒品而持有的毒品的认定

一、基本案情

2022年9月6日15时30分许,被告人丁某至上海市宝山区永乐路、塘后路西侧200米路边处,用一瓶413克含有美沙酮成分的液体及人民币200元与被告人蔡某交易两袋共计1.93克的甲基苯丙胺(*毒冰**),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从被告人丁某龙处查获上述甲基苯丙胺,第二天又从被告人蔡某处查获毒资人民币200元及上述含有美沙酮成分的液体。

二、存在问题

问丁某与蔡某互换不同种类*品毒**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三、平明解析

在本案中丁某用美沙酮413克与现金200元与蔡某交易1.93克甲基苯丙胺(*毒冰**)。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丁某与蔡某,从丁某处扣得*毒冰**,从蔡某处扣得美沙酮413克和200元现金。对于,如何评价丁某与蔡某的行为,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概念。

首先,什么是贩卖*品毒**罪?它指明知是*品毒**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非法收买*品毒**的行为,包括非法销售和为卖而买两种行为。贩卖*品毒**不论数量多少都构成犯罪。贩卖*品毒**一般是钱货交易,也可以货易货。本案中丁某与蔡某既有以现金购买*品毒**的行为,也有以*品毒**交换*品毒**的行为,丁某与蔡某的行为都属于刑法上贩卖*品毒**的行为。

其次,什么样的人贩卖*品毒**构成犯罪?一般而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了400多个罪名,一般年满16周岁的人犯这400多个罪,除了免责事由,都应当受到处罚,或坐牢或缓刑或罚金等。但是有几个特别严重的犯罪,比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等,法律将犯罪年龄提前了,提前到已满14周岁,其中就有贩卖*品毒**罪。

举个例子,一个已满14周岁的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本应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因年龄未达16周岁而不构成犯罪;但如果他实施了贩卖*品毒**的行为,只要他满了14周岁,就构成贩卖*品毒**罪。

再次,*品毒**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品毒**是指*片鸦**、*洛因海**、甲基苯丙胺(*毒冰**)、*啡吗**、*麻大**、*卡因可**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醉药麻**品和精神药品。”我国的*品毒**包括6类法定*品毒**和国家管制的*醉药麻**品和精神药品,贩卖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买该6类*品毒**和国家管制的*醉药麻**品和精神药品的都属于贩卖*品毒**的行为。

所谓*醉药麻**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滥用或者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国家管制的*醉药麻**品是指列入*醉药麻**品目录的药品。目前收入《*醉药麻**品品种目录》(2013版)的品种共121个,包括阿片类、*啡吗**类、可待因类、福可定类、*卡因可**类、合成*醉药麻**品类、*麻大**类七类,常见的有*片鸦**、*洛因海**、*啡吗**、*卡因可**、杜冷丁等。

所谓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精神药品分为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是指列入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目前收入《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版)的品种第一类共68个,第二类共81个。常见的有甲基苯丙胺(去氧*黄素麻**)、恰特草、安眠酮等。

本案中丁某贩卖的美沙酮属于国家管制的*醉药麻**品,位于2013年版《*醉药麻**品品种目录》第61位。根据2006年最高法刑一庭《关于审理若干新型*品毒**案件定罪量刑的指导意见》1克*洛因海**=20克美沙酮。根据2016年最高法《关于审理*品毒**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私走**、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美沙酮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属于“其他*品毒**数量较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丁某交易给蔡某的美沙酮413克,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丁某犯贩卖*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本案中蔡某贩卖的甲基苯丙胺,俗称*毒冰**,属于法条明文规定的6类*品毒**之一,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私走**、贩卖、运输、制造*片鸦**不满二百克、*洛因海**或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品毒**的,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本案中蔡某贩卖的甲基苯丙胺为1.93克,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丁某犯贩卖*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