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于商家在京东平台购买的茅台、二锅头等酒类产品后,在自家小卖部售卖时,遭到被厂家打假人员定义为*冒商假品**的消息传的沸沸扬扬,京东也受到了很多网友的口诛笔伐,甚至不少网友给店家支招,凭在京东购买商品的发票起诉京东,避免因承担售假的行政处罚导致个体户经营执照吊销的风险。

茅台也卷入售假事件
而从目前各个信息渠道所纰漏的新闻来看,身边的很多朋友和我本人一样在内心有个大大的疑问,就是这些厂家的打假人员仅凭肉眼的识别就定义商家的产品为假货的依据是什么?难道这些打假人员都是火眼金睛?在对酒类产品不做任何抽样、化验的情况下就有分辨真假的能力?这有点不符合常理啊。
在这,我要说的是,这种个问题的关键已经不在产品本身的真假上了,而是这些商品极有可能涉及“窜货”!

其一是各区域的厂家分公司、总代理商会接受厂家的销售任务考核,本属于外地的产品如果进入本区域,会对本区内的市场份额造成影响,侵犯本区内分公司、代理商的利益。
其次,发往不同地域的产品,因物流、本地广告投入、人力资源成本及出货量,导致不同区域的产品价格不一致;如厂家如果在北京,那么北京本地经销商的拿货价肯定要比南方市场的拿货价要低的多,因为本地市场普遍较为强势,市场广告投入较少,物流成本也普遍较低,而外地市场无论从市场投入、物流成本来看,都远远高于本地市场,进而需要更高的毛利来平衡经营成本;所以就会出现同样的产品在不同的区域渠道价格不一样的情况。
从道理上来说,厂家根据自身的经营规则打击“窜货”是无可厚非的事情,毕竟如果市场缺乏统一的规则和相对公平的价格体系,那么对于经销商和合作伙伴的利益是有极大损害的,但就上述事件,我要说的是打击“窜货”的规则毕竟是各厂方的行为,不能和法律混为一谈;且打击“窜货”与打假应该是完全不同定义的事情,将“窜货”行为与售假混为一谈,是对商家、市场和法律极为不负责的做法。
建议厂家结合时下互联网大潮的现状,通过调整渠道政策的手段来消除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眼下开小店的都是为了混口饭吃,不能因为厂家的一句话、没有经过任何论证,就随意给商家下售假的定义,没有经过任何论证,这是极不负责的“懒政”!

京东还没做出任何回应
不知道面对当下愈演愈烈的情况,京东会做出怎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