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该不该为代言产品售后#
近日,关晓彤代言的某奶茶品牌发生多起纠纷,关晓彤工作室深夜发布声明,表示关晓彤与此事无关,希望网友可以理性甄别信息。
不过,网友似乎并不买账,对于关晓彤迅速撇清关系的行为感到失望。

不少人认为,明星作为代言人,在产生纠纷发生问题时,理应出来道个歉,而不是全身而退。
毕竟,许多人也是因为明星效应才选择了某个产品。

首先,从道德的角度分析。明星收了高额的费用,需要为产品售后承担一定的责任!毕竟,产品销售多,明星的收入超级多、而且付出少……即然多拿钱,承担适当的责任是应该的!
但是,从合同法律关系来看!消费者要求明星承担承担,举证有点难,很难维权成功!
1.消费者购买奶茶,发生的合同关系是消费者与超市、商家之间的合同关系,如果奶茶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向超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维权成功,那么超市、商家需要支付消费者赔偿费用。
2.商定与明星之间的合同关系。明星做广告,出人出形象。商家出钱,明星收钱。这其中与消费者的关联性基本没有。
3.如果消费者认为是看了明星的广告,才购买的商品,这个要证明让明星承担责任:商品售后、消费者受伤害的关联性,不是很大……很难举证!何况明星可以辩论:你买了商品,可以不要喝,只看明星的广告即可!那么自然不会受到伤害……
最后,消费者虽然很难让明星赔偿!但是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比如:明星只收广告费,不承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不看其电视、也不看其电影、不听其音乐、不看其综艺、不购买其代言的所有商品……
众人拾火焰高……让所有的网友一起努力,让不承担责任的主流明星,变成末流明星……让末流明星,变成普通人!净化明星广告,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
关注老践,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