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自助结账故意漏单什么行为 (超市自助结账漏刷被发现后补刷)

不需要收银员,不需要排队等待,超市自助结账全靠自觉,但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自以为找到了“省钱”的好门道,故意漏刷商品“逃单”。近日,经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方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超市自助结账故意漏单什么行为,超市自助结账漏刷判多久

方某平时喜欢吃零食,经常到如皋某超市购物。1月的一天,方某在超市结账后拎了满满3大袋零食,但收银小票上只有13件商品,一下子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经调取相关监控录像,发现方某自助结账时,多次环视四周以观察工作人员动态,并在工作人员不注意时,快速将商品从扫码口过一下,假装已扫码,径直装进购物袋。经现场清点,方某实际仅付款不到200元,还有800多元的商品没有结账。

鉴于方某的不诚信行为,商家立即调取该会员号的其他交易记录及现场监控录像,发现这并不是方某第一次玩“漏刷”的把戏。原来在去年11月底,方某通过超市自助设备结账时发现,工作人员只是简单核对,便萌生了漏扫商品“逃单”的想法。一开始,方某也很害怕,只故意漏刷了一袋榴莲干,并没有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第一次的“幸运”让方某觉得自己捡到了“大便宜”,这种贪念也就一发不可收拾。经查,方某先后4次在该家超市自助结账时故意漏刷商品逃单,商品价值累计1000余元。

检察官提醒,自助结账并不意味着无人监管,自助机器也不是监管盲区。勿以恶小而为之,切不可为了贪一时之利铤而走险,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