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2月28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2017年2月3日起,成都房管局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首先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的试点工作,这将从制度设计上解除买卖双方的后顾之忧,而且也标志着成都的存量房交易资金正式纳入政府监管。
通知中还着重强调了“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定金,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费。”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先付款,还是先过户”,买卖双方都会在心里 “打起小鼓”:买方先付款,会有付了款后拿不到证该咋办的担心;卖方先过户,那么就会有证办给了别人却拿不到钱该咋办的忧虑。
不少买家为了避免购房风险,将首付款交予中介,结果没想到遇到更大的风险:有的遭遇中介跑路,有的打到对方账户上后,才发现房子被抵押……
随着成都二手房市场交易逐渐活跃,二手房交易风险大,由银行监管交易资金,不仅规范了交易程序,也免除了交易人的顾虑。
交易流程图 ▼


01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什么?
通常情况下,很多二手房交易风险都发生在“付款”这个环节,而“资金监管”就是专门防范这些风险的。简单来说,做“资金监管”就像买房卖房时用了“支付宝”一样,货不到不付款,同理,不“过户”不给钱。

目前,交易资金监管部门在试点阶段委托3家大型银行作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开户银行,分别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每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
02 交易资金监管后,单方违约怎么办?
与其他所有买卖合同一样,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以后,卖家和买家都必须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即构成违约行为。
违约后,能继续履行的,仍然继续履行;如果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家的经济损失。当然,至于能不能履行,以及赔偿多少损失,这都需要证据来证明。
所以,守约一方在处理二手房买卖单方违约时,应当及时获取律师的帮助。
自愿—— 自行成交二手房,是否监管自愿选择
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采取自愿的原则,即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进行交易资金监管,并在监管平台上自行选择委托银行和监管资金的额度。
►双方确定不选择资金监管,也就要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风险。
►由中介公司撮合而成交的,为了购房资金安全,交易双方则务必要选择资金监管。
(通知明确规定中介公司不能直接或间接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
快捷—— 交易完成,两个工作日内划转监管资金及利息
通知中规定,交易顺利完成后,对于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在达到划转标准后,监管银行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资金划转至交易当事人指定账户中。
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在监管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监管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进行计息。
►如交易完成,监管资金及在监管账户存续期间的存款利息归出卖人所有;
►如双方交易失败,账户内本息归买受人所有。
►在交易手续进行中,双方协商终止交易,对符合交易终止条件的,由交易资金监管部门通过平台通知监管银行解除监管,监管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实后将房价款以及房价款在监管专户存储期间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一并退还给买方。
建行可受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开户网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