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腾讯新闻报道,5月8日,奉贤民警接群众举报,查获一辆在辖区行驶的救护车,打开车门发现,车上没有病人,却满满当当装有各类香烟850条!
民警询问后得知,该辆救护车属于驾驶员张某所有,张某将该辆车挂靠在外省某家医院,并在网上发布了可以承接转运的贴文。5月5日,有人联系张某,以5000元报酬要求其运输一批香烟从山东运送至上海奉贤。张某通过点亮救护车辆上顶灯的方式通过了各个检查道口并成功交付。5月8日,当张某第二次故伎重施再次运输香烟入奉贤时,被分局民警查个正着。

如今上海疫情如此吃紧,普通市民出门就医一车难求,然而却有救护车打着急救警灯的掩护,畅通无阻地干着运输香烟大发国难财的勾当,对此等行为不重罚难以平民愤。那么对这种行为,可以如何处罚呢?

一、救护车车辆私用可转交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罚
护车为非急救目打着警灯私用,显然违反了卫生健康部门对救护车的管理规定,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考虑到该救护车挂靠在外省某医院,奉贤卫健部门无权处罚,但是可以将其违规情形通报该省卫健部门,再由当地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二、属于违法疫情防控紧急措施的行为,公安部门可行政处罚
根据市政府通告,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非持有通行证,非属于医疗保障、生活物资保障等用途,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张某显然不持有通行证(不然他也不需要打警灯掩护),且运输香烟的行为也不属于医疗保障、生活物资保障等用途,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可以处警告、罚款甚至行政拘留。
疫情阴影笼罩魔都已经快两个月了,然而居然还有人为了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除了说明在执法力度上还需加强外,对于老百姓生活必需品的保障问题仍需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