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学问#
前文我们已以品牌创造者的视角发起对「品牌是什么?」和「如何品牌化?」的探讨,见文章《「共创感」2.1——重新认识品牌:1000个「哈姆雷特」!》:
- 2.1、品牌是什么?——1000个人的「哈姆雷特」
- 2.2、重新认识品牌——「感知」、「特修斯之船」、「为了部落」
- 2.3、品牌的边界在哪里?——1个真理和4个真相。
- 2.4、最后,数智时代品牌化——从参与感到共创感!
本篇为第二部分,那么,品牌到底什么?——重新认识品牌。
我的语言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维特根斯坦
既然1000个「哈姆雷特」无所谓对错,为什么还要给品牌一个「确定的」定义?
两个思维:「一思维」和「 奥卡姆剃刀 」 。
- 「一思维」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第一性原理式的思维方式,他认为绝大多数的思维方式是在体系之内找方法,而「一思维」跳出体系,追寻问题的「元起点」。有了元起点,就如大树扎了根,肆意生长,无惧变化。
- 「 奥卡姆剃刀 」,逻辑学上把尽量简化的思维方式叫抽象思维方式。这种思维认为人类要了解和把控世界, 唯一的办法就是把「简化」 ,但凡是可有可无的东西都应该将其消除。简化过的认知,才会看到本质, 会从「可能」中催生出「当前」 。
以此为始,找到「品牌」的元起点和本质,形象、定位、超级符号这些「品牌化」方法,就能信手拈来,如《神雕侠侣》*魔剑**独孤求败:「四十岁後,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自此精修,渐进于无剑胜有剑之境。」
现在,停下我们的步伐,站在无数巨人的肩膀上,再次置身事外,回归原点,看是否给出被剃过的「品牌」,一个简化并简洁的定义,希望对你和你的事业有所启发。
品牌猿给出三个依次递进又独立的品牌定义。
1、品牌是「个人感知」!
马蒂·诺伊迈尔在《品牌鸿沟》中认为,品牌是个人的直觉。
让我们从笛卡尔「我思我在」、叔本华「世界是我的意志」、贝克莱「物是观念集合存在就是被感知」继续这个思路,更具战略性的定义也许是:
品牌是「个人感知」——即一个人对某种产品、服务或公司相互影响的「感知」!
- 这是一种 「感知」 。尽管我们力图保持理性,但毕竟都是感情丰富直觉敏锐的 「人」 ,这个「感知」不但指五感,更包括直觉和情感、期望和意义。
- 这是 「个人感知」 。每个人都为品牌创建自己理解的版本,品牌最终是由个人定义,而不是由公司,市场或者所谓的大众。
- 这种 「互相影响」的感知 。既有互相侵染的六感,也包括不同个体之间的互相影响。我们无法控制这一过程,但可以通过沟通来影响过程。当 「足够多」 的人有 「同样感知」 时,就可以说该公司拥有了品牌。
由此,得到第1个BIG结论: 用户是品牌的主角,故事的主人,画面的中心!
对品牌创建来说,需要刷新三个认知:
- 第一, 「品牌」不是你说它是什么,而是与品牌接触的人感知到它是什么,说它是什么,它才是什么。那么用户的性质决定你的未来,你就需要谨慎选择你的人群;再进一步,与其想着改进和定位你的产品,不如思考如何改进和定位你的用户。
- 第二,当故事的主角是用户,而不是你,倾听用户的反馈,洞察他们的行为,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构建身份,变的更好,理所当然。
- 第三,所有主角的故事交织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宏大的故事网,当你将这些故事展示给公众的时候,「同样感知」的人就悄悄构建出你的品牌。从《荷马史诗》、《一千零一夜》到《诗经》,不问东西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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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与用户「共创共享」思维的底层认知。
2、品牌是一种「集体想象」!
「特修斯之船悖论」:一艘可以在海上航行几百年的船,只要一块木板腐烂了,那么这块木板就会被替换掉。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这艘船的所有零件都被替换掉了,最终产生的这艘船是否还是原来的那艘特修斯之船,还是一艘完全不同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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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致汽车就是一个很好的同构性案例,这个百年品牌,创始人换了,公司所有者换了,供应商换了,产品也换了,甚至连理念文化价值观都换了,那么这个品牌还是原来的品牌吗?
在《人类简史》中,尤瓦尔·赫拉利认为,智人统治地球始于认知革命,是从 「小心有狮子」,到「狮子是我们的守护神」 ,一起想象的/虚构的故事, 重点不是拥有这种「想象」,而是「一起」。
品牌是一种「集体想象」 —— 即用一种社会共同认同的概念,来识别某一特定事物。
- 「想象」的哲学表达就是「理念」。如柏拉图的「马」,当我们把组成马的各部分特性汇总在一起,整体足够独特时,就会产生马的认知,不是牛或者自行车。品牌就是各个部分创始人、产品、服务或公司的一种近似但又确切的「理念」。
- 「集体」想象 ,所谓集体就是一部分相关者。没有一个品牌能够覆盖所有人,就如伟大的领导者从试图去满足所有人。你只需邀请认可你的人一起构建想象,一起创造生活。
- 「集体想象」目的是识别,但绝不仅指形象。而需要知道「是什么」让他「与众不同」:产品服务、设计和形象,新价值、生活方式、态度理念、责任,当然也包括我购买了意味我会进入哪个群落(tribe)。
第2个BIG结论—— 品牌不是由你创造,而是相关者集体想象和共同创建。
以此延展出的品牌化方法,可以再讲透点:
- 第一,品牌不是独自打造,孤立发展,而是成千上万人长期互动的结果,由那些和你拥有同样想法的人创造出来的。因此,「我们是谁」远没有「他们是谁」重要;先要找到用户身份,而不是品牌定位。
- 第二,仅仅知道用户是谁还不够,你还需要与他们的宗旨一致,才能让这个集体有生命力,一起成为梦想的自己,一起创建美好生活。
- 第三,从生活方式的引领者到生活方式的共建者。我们不是自说自画塑造种种欲望,更需要从时间空间自然意识物品仪式技术等维度切入,重新建立生活方式的全新感知和想象,重新发现欲望,重新调用资源,开发协作生态的创新。
「足够多感知」、「集体想象」这些语言昭显着品牌由「我们」共同创建!
3、品牌是一种归属感和群落认同!
让我们继续从部落、宗教、心理学家、千年家族、百年俱乐部中寻找品牌定义的终极圣杯。
1)、「为了部落」——凝聚和归属
「人是悬挂在自我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马克斯·韦伯
人类史上的文明大都由一个个小部落发展而来,法尤姆、 乌拜德、炎黄......,当这些史前部落拥有了信仰,有了归属成员,形成自己文化,萌生出埃及文明、苏美尔文明、华夏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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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现代土著部落可以小窥其始终。
比如印第安部落和澳大利亚土著,为什么其凝聚力千年不散:他们以部落划分族群,各个部落中的每位成员都懂得运用独特的部落标志:舞蹈、语言、视觉听觉符号、神话图腾,他们通过这种方式将自己的部落和其他部落区分开来,同时也向其他部落的人展示自己的特点,创造一种情感上的差异和生活方式的归属。
这些部落标识,特征,区隔,意义,都是为了让部落中的人有归属感,与部落共同成长。
宗教同理。世界上存在很多不同的信仰,他们都认为自己的信仰是特殊的并强烈感觉自己能与心目中的“上帝”进行交流,重要的是,在这个社团里他们相互关心,相互承诺,相互关联。
是的且真的,一个高凝聚力强归属感有意义的部落&宗教可以理解为一个品牌。
2)、集体潜意识和群落认同
再让我们看看心理学家对「归属感」的研究。
荣格认为:
- 科学无法取代宗教的原因在于宗教提供了人格原型的语言;意识中的深层图形和结构、原型只能用神话的语言或是宗教符号来表达。
- 具有集体的本质,透过神话元素出现在世界各地的形式或形象,同时也是个人身上源自潜意识的产物。
- 群体潜意识是“活”的,整个群体的决策方式,都由群体的集体潜意识推动。
真烧脑,简单来说:归属感是人类最底层和本质需求和动能!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更易理解一些:他将归属感位列第三层—— 每个人都希望得到相互的关系和关心。 因为情感需求比生理需求更详细,它与一个人的身体特征、经历、教育和宗教信仰有关。
因此,人们创造了各自能参与的「群落」:千年的家族,百年的俱乐部,各种政治团体、组织、协会、社群......。在那里他们可以成为某个人,感觉自己仿佛属于他们,当然也能区隔他人——没有边界就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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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部落&宗教”群落认同——品牌
如果把部落&宗教的理念延伸到现代,品牌就是某种新群落:一个有信仰的部落,一个相互关系和关心的宗教,一个互相成就的家族/俱乐部。
国际品牌大师,企业形象识别泰斗,英国金融时报称他为品牌塑造与识别的领导者沃利·奥林斯(Wally Olins)的表达最为精准——「从本质上说,品牌化体现了人类的境况,它最终代表了一种归属感:表达出人类属于某个部落,某个宗教,或某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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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 品牌是一种「归属感和群落认同」。
反之,没有归属感和被群落认同的「符号」、「承诺」 、「形象」 、「关系」 、「生活方式」、「生态系统」,不能说拥有了品牌。
现实中,我们每天很多谈话本质上都围绕着归属感展开:80后还是90后?新中产还是打工人?跑马拉松还是做瑜伽?
这些生活区隔与品牌结合后,动态的化为不同的群落,奔驰还是特斯拉?苹果还是小米?耐克还是李宁?戴尔还是华为?星巴克还是瑞幸?
另一种理解,我们围绕耐克,可口可乐,苹果,小米所构建的理念,是为了创造某种情感去满足人类的某种归属感。
就如看到耐克说「 Just do it」和苹果说「ThinkDifferen」时,他们就像是在窥视我的灵魂。至少有一部分用户们会觉得,既然他们这么了解我,鞋子和电脑可能很不错,然后就心甘情愿地加入了这些的群落。
不同的是,品牌所建立的「部落」,会根据购买状态,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加入任何数量的群落,让你有超出自我的归属感。
你还须知道,品牌部落的归属感会很强大,甚至强大到危险的程度。
如你我所见,哈雷族不远万里聚会, 苹果果粉通宵排队买新品,乐高超级玩家环球展,小米的米粉节蔚来的NIO DAY都说明归属感强大和危险,有时候会让我们觉得世界变小变舒服了,却很难看到更广阔的世界。

第3个BIG结论: 创建品牌,就是创建信仰形成归属。
更激进点的结论,拥有品牌的不再是公司,而是那些从品牌和社群中获得意义的用户;今后的竞争不再是公司之间的竞争,而是社群之间的竞争,理念之间的价值。
当你认可了品牌的本质还是一种归属感,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形成归属感和群落认同?
- 识别和区隔,创造了情感差异的归属感。
- 拥有信仰和信仰体系的群落。
- 一起和共同创建。「人生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信过神...。
这一切似乎在移动互联时代更容易实现:数字不但消除地理空间界线,让部落可以规模很大,更重要的是,部落可以变的更多——小的,有影响力的,横向的,纵向的,交叉的,立体的,时间的,甚至前所未闻的。
数字让地球村成为现实,远古时代的部落精神得以重生。
传统的企业把时间花在寻找目标人群,把钱花在对他们的营销上。
聪明的品牌正在创建部落,大批的追随者成为一起前行的传教士。
发展真正忠实的追随者,组建自己的部落,发挥一呼百应的号召力,这才是真正的影响力!
——《部落Tribe》赛斯·高汀 (Godin.S.)
最后,请扪心自问,理性有如我们是不是同样渴望找到专属的「部落和宗教」,希望这种深度关系能够支持自己、保护自己、定义自己,帮助自己理解这个纷繁复杂却无法阻挡的世界。
4、现在,让我们可以重新认识品牌
8000字之后,简化&简洁的品牌定义来了。
所谓品牌——就是个人感知,群体想象和一种归属。
哈哈哈,说透了,是不是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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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