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节目中,《财经广角》栏目播出了莱山区金地首府业主陈先生租车位没有到期,就被强行收回的事件,当时陈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这也导致他的车再不能驶出地下车库。那么车位“只售不租”,变相强迫业主购买的行为合理吗?

陈先生租用的车位,为期一年,然而现在才过去7个月,金地格林世界物业公司要求陈先生归还车位,留着出售。记者拨通了陈先生的电话。




因为陈先生所租赁的车位已经被出售,为此他表示现在也只好退租。然而这种合约未到期,就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做法是否正确呢,我们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即使车位已出售,租赁合同尚在,陈先生完全有权利主张将车位租至合同期满。如果买方强行使用的话,可以起诉买方与开发商。另外,记者从莱山区住建部门了解到,金地首府的车位“只售不租”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政策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