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近期,“高铁掌掴”事件替代了“婆孙插队”事件成为了全民热议的新话题。
如何界定“互殴”和“正当防卫”?
警方作为执法者的“和稀泥”态度,和“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理结果,更是引爆该事件的讨论。
事件始末
5月2日的晚上,在C627次列车上,有几个熊孩子和两个家长坐在王女士的后面。
几个小孩坐一起比较闹腾,时不时的踹动王女士座位的椅背,但是家长却没有制止。

忍无可忍的王女士回头制止:“要有礼貌一点哦,家长也不管一下”
可以看得出女孩子已经非常克制和隐忍了,但没想到还是让熊孩子的家长恼羞成怒。
直接回怼,为什么要跟小孩子一般计较,并且还语言攻击用方言骂人。
列车长过来调解的时候,对方家长依旧不依不饶,竟然要求王女士离开座位。

明明是他们的不对,好言提醒竟然还受此屈辱王女士自然不干很不爽的回了一句SB。
熊孩子的妈妈听罢上前对着王女士就是一巴掌。并且小孩的爸爸也想举起水杯上前殴打女子。

当然在对方夫妻俩持续欺压下女孩子中途也有过反击。
中途也有个热心的东北大哥上前制止。
这件事原本下火车之后也就结束了,但是有人报警了,所以后面闹到这么大。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报警者并不是被打女孩子,而是熊孩子家长。
不知道是不是他们认知有问题,真的觉得自己没错还委屈上了。

警方处理结果
警方以“先动手者,处罚更重”的原则着重处罚小孩家长500元,给还手女孩处罚200元。
难道多300元就可以合理殴打他人了?

也让人无法接受的是
女孩竟然经历了长达7个小时的审讯。
明明是受害人,却被当做犯人一般的被限制自由7小时。
而且在大众看来,这是一个证据确凿,情况很清晰的事情为何这么难判定?

有人说是因为熊孩子家长的身份特殊,一位社保局领导干部,一位县中学教师。
不过暂时还不知道传闻真假,所以先着重讨论定性“互殴”是否合理。
事件后续
- 女孩子坚决拒绝和解,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


对!凭什么哭一哭后悔就可以和解!
女孩子拒绝和解,她咯一接受警方对她的罚款,但是依旧不接受和解,并且会进一步行政复议。
该女孩子这一举动,获得了大众网友的强烈认同,是啊, 一直都说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但是醒醒吧,你是孩子他妈了。
如果会哭有用的话,以后大家都互相伤害之后互相扯个嗓子哭嚎一下可以了吗?
大家都会哭以后是不是就比谁哭的更惨更大声呢?
成年人,要为自己做出的行为负责, 也要承担自己行为造成的结果,必须自尝恶果。
自己的孩子不教育,以后到社会了也免不了社会的毒打,当有人还善意提醒的时候不珍惜,不自省的态度。

不难想象到,以后,这样的父母教育出来的孩子,比较大可能会是一个极度自我,没有社会秩序的人。
女孩子选择接受惩罚,但是不接受和解
无论什么事情,总会有两种不同的声音。
这件事情舆论依旧分为两派。
几乎一边倒的支持女孩子不和解的做法
另一边抓着女孩子骂的“SB”这一点不放,认为她的不当言语激化了矛盾。
认为女孩当时应该寻求地铁程序员的帮助,而不是还击激化矛盾“以暴制暴”
我想说, 以后别人都在你头上暴扣,都请你不要任何回击,你最礼貌,你最文明。
- 熊孩子妈妈开始痛哭流涕,从5千加价到5万希望能够和解
因为有人爆出熊孩子爸妈的身份,一个为公务员一个为中学教师, 所以大哭寻求并不是真的知错,而只是为了保住饭碗罢了。


网络让这件事情保持“高烧不退”,也为事情最后的定性迎来一个转机。
有时候很感慨,以前的*器武**是枪,后面是笔,现在是键盘。
每个人都能够凭借手机的键盘为正义发声,这是网络赋予我们的机会。
目前多方对此事的发声呼吁,原以为可以迎来行政复议改判。
目前成都铁路公安处已正式发出通报,最终结果不变,依旧判定这件事情为“互殴”:

核心问题,如何定义“互殴”,合理吗?

这件事情很好判定,而且也有不止一个的为官者可以证明,事后东北大哥也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说明当时的情况再次给予女孩子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准确区分正当防卫和互殴”意见说明:
对于有过错的一方 先动手且手段激烈 ,在一方已经 尽量避免冲突的情况下 对方还有持续进一步伤害的时候 ,为了保护自身安全的而还击的情况下可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当王女士已经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准备坐下来之后,对方家长还要上前打她一巴掌并且男家长也有进一步想拿起水杯砸她的举止。
这个符合正方防卫的条件。

司法部也发声说明:适当还击是合法的,不应受到处罚。
当然也有些律师有其他不同的意见

但是我相信群众的心是亮的能够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或许每个人的看法不同,但是我们要坚定我们自己认为的对的事情。
不懂为什么依旧判定为“互殴”!!!
网友们的看法
网友们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女孩子的做法。 并且也有网友通过这件事情呼吁能够增加有小孩子的专有车厢。
这样能够不打扰到他人。我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度还是很高的,家长购买车票时自行选择孩子车厢。
不要道德绑架其他人去理解和接受你小孩的淘气行为。
很多人都有小孩,大部分家长也会很好的教育孩子,给孩子做一个良好的榜样。







个人感想
如果不是当事女孩性格比较坚韧,大多数人在数小时的劝解下会选择妥协吧。
为什么女孩子的做法会引起共鸣和一边倒的支持?
因为她做了我们想要做的选择,这份坚定的反抗需要莫大的勇气。
“绝不和解”的女孩,不只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在为社会的公平而声张。
我们佩服这份勇气的同时,也是在坚定的守护所有群众的权益。

曾经,
发生校园*力暴**的时候
呼吁我们反抗*力暴**,懂得自我保护。
发生恶性伤人事件的时候
呼吁我们适当还击,懂得正当到防卫。
当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开始觉醒后
警方却又以“和稀泥”的方式告诉我们“被打不要还手,否则就是互殴”
这奇怪的相悖论,到底群众怎么做才能够自我保护呢?
平常一般情况下,当发生肢体碰撞的纠纷时,很难定义是否为“互殴” 还是“正常防卫”
因为不好界定,所以大多情况下的判断方法直接从简: 被打不要还手,否则就是互殴。
以前一直以来就是这样的处理规则
如果被打了报警,也是劝被打者和解
这种界定方式,难道不是在
助长打人者的嚣焰,教导被打者忍气吞声
这又是哪来的道理呢?
因为不好界定,所以直接“和稀泥”,这种“懒政”只会增加动手者的底气。
以后不爽动手好了,反正能和解,反正对方也不能还手,反正我能解气还没什么损失。
不要为了“方便”和“简单”,而模糊了“正当”和“不正当”的界定。
法律不提倡群众“以暴制暴”,但是也不能就倡导群众“任人宰割”吧。
难道懦弱不反击任人欺负才是正确的吗?
如若不是这件事情引起广泛讨论和关注,那一定是以互殴而定性的。
“和稀泥”是“懒政”之下衍生的处理方式,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也透露出执法人员的无能。
希望这件事情
能让“熊孩子”家长们意识到出门在外管好自己的孩子。
也能让“执法部门”以后能正面处理此类事件,站在合理且合法的角度处理民众的纠纷。
拒绝“和稀泥”,告别“懒政”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