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爸爸妈妈们注意了
买奶粉要小心
也许买到的是国家禁售的
有人因此付出了代价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进口日本产奶粉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梯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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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3月起,被告人余某梯违反国家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的规定,向郑某某经营的日本诚源国际有限公司和香港诚源国际有限公司购买上述日本地址生产的“森永一段、二段”、“明治一段、二段”、“和光堂一段、二段”等品牌奶粉,并通过香港运到龙岗区布吉街道某住址,然后以每罐人民币95元至150元的价格通过微信等方式销售牟利。

问题奶粉
公安人员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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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公安人员在其仓库内查获上述各种日本产奶粉共计11400罐(盒),货值近85万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第一项规定,被查获的这些进口产品均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而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
小编温馨提示——
每个国家婴儿标准,都是依据本国的母乳营养成分制定的,如果您坚持选购国外品牌的奶粉,建议选购正规渠道进入国内市场的奶粉。
深圳侨报新媒体部
责编:胡景华
编审:刘娟祝 杨琼发
监制:房金亮
来源:综合侨报融媒记者 聂朦 部分图片来自龙岗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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