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3.15”已到来
对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我们越来越重视,而在生活中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

塘沽海关“棒棒塘”志愿服务队
一起说说"3.15"和海关普法的那些事儿
请消费者们擦亮眼睛!

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等内容涉及消费者权益。
进口食品与海关工作息息相关,也是很多消费者非常关注的热点。

超市琳琅满目的进口食品
进口食品常见的购买渠道主要有
一般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海淘、代购
一般贸易进口食品,经正规渠道进口,经海关监管合格通关后进入国内市场销售,产品须符合中国标准。消费者在商超、进口食品专营店等购买的进口食品通常是这种方式进入国内市场的,海关开展全流程监管。
跨境电子商务,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立的交易平台进行进口食品购买。跨境电商进口食品也需报关,但与一般贸易不同,不强制要求符合中国标准,可能不加贴中文标签,消费者要充分了解情况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海淘, 消费者在境外的购物网站上购买,通过国际快递、行邮渠道进入国内。
代购, 消费者通过委托他人在境外购买然后带回国内的方式。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若代购不进行申报或缴税,逃避海关监管,进行大量囤货销售,则涉嫌*私走**。

《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
如果买到问题进口食品怎么办?
购买到一般贸易进口渠道的问题食品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如预包装食品标签存在问题的,可拨打“12360”电话向当地海关举报。
跨境电子商务渠道购买的,其跨境电商企业也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履行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责任。若通过海淘或代购等方式购买了问题进口食品,消费者维权相对困难,需要自主搜集证据开展维权,因此消费者要格外注意。

食品安全小知识
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
一般贸易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上应包含品名、配料、保质期、生产日期、原产国、进口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等信息。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是在入境前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加贴。

进口食用农产品包装标签
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要以中文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还应当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载明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日期、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知识保护产权

知识产权与消费者权益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等法律构成。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
知识产权最终要通过产品的市场化得到实现,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知名品牌保护的商标纠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竞争纠纷等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不断增多,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关乎消费者的权益。如果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市场就不能建立有效的秩序以保障平稳发展,消费者就有可能受到假冒伪劣产品的侵害。当知识产权被正确利用,消费者的权益也会得到相应的保障。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普法宣传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中国海关于1994年8月开始实施知识产权保护,1995年7月5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奥利匹克标志专有权实施保护。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能有效制止侵权货物流入目的国市场,帮助企业有效防范侵权风险,保护企业海内外市场利益。海关没收侵权货物并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侵权企业实施信用惩戒,震慑力度大。
任何企业、个人或组织,只要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合法的,都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发现有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口,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货物申报地海关或者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民法典
《民法典》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虽未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专门规定,但在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及侵权责任编中,均有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等。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因此,《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优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民法典》普法宣传
《民法典》与海关工作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民法典》与行使公权力的行政机关无关。习*平近**总书记强调,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必将《民法典》作为依法把关的法律依据,在履行职责时,保护好当事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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