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天读点故事app作者:红酥手贱 | 禁止转载
1
婚礼那天的清晨,六点多钟,我接到了一个电话。那个号码我存了好多年,它是东平服刑的那座监狱门前那个公话亭的号码。只是没有想到,有一天它会真的闪烁在我手机的屏幕上。
我从宿醉中惊醒过来,只听到电话那边说:“小琼……你能不能来接一下我?”
熟悉的声音,生硬的语调。琼听起来像是“夋”,东平的声音低沉极了,句末的转音依然那么生硬。那是西北方言与普通话交织的神奇产物,整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这样说话。
一瞬间我无比懊悔,我的宿醉本是盼望着撑过今天一切难熬的场面的。
我问:“东平哥,你怎么……提前出来了?”
他笑了:“我立功了,减了刑。昨天就出来了,只是你关机了。”
我的心猛地揪痛了一下:“那你昨晚去哪儿了?”
他幽幽地说:“哪儿也没去。快来吧,你再不来我就要冻死了。”
电话挂掉了,我查看着手机,果然有他的来电提醒,三个。我想起了他说过的话——如果你给一个人打了三个电话,他都没有接,过后也没有给你打回来,那就一定不要再打第四个。我的脸上不自觉地浮起了笑意。
我没敢把车开得太快,体内的酒精还在跟我的大脑争夺着控制权,而且,路上有积雪。下楼的时候,我和前来上门服务的化妆师擦肩而过,好在我压低了帽子,她并没有认出我来。
清晨的高速路,只有无数超载的大货车在应急道上慢悠悠地蠕动。我一人占据了两条车道,骑线而行,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故意违反交通规则。
东平,这个名字又一次填满了我空荡荡的胸腔。每一次与他重逢,都像是劫数一般。只要在他身边,不,哪怕是只要想到他的名字,我的大脑就会陷入六神无主的状态,我的喜怒哀乐完全为他的一颦一笑所左右。
半小时后,我到了。高高的大铁门,下面蹲着一个人,头埋在膝盖中间。我的心脏狂跳起来。
我用尽量客观的目光打量着他,一套洗得泛白的运动套装,来自于一个早已倒闭的国内三流小品牌。那是好多年前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后来,他就是穿着这身衣服“进去”的。一只褪色的军绿双肩包放在一边的地上,鼓鼓囊囊的。这书包我也有一只同款,那是东平用他的奖金买下的,只是我的那一只早已不知去向了。
他剃了头,乌青的脑袋。尽管我已经在无数次探视中目睹过他这个崭新的形象,每当我回忆起他时,眼前浮现出的却还是年少时他留长发的样子。
我按了两下喇叭,同时拿出手机查看了一下。手机一路上不停地在响,上面有化妆师和唐骏打来的好几个电话。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按下了关机键。
东平循声抬起头来,狐疑地看了半天。我只好把脑袋探出窗口,向他招手。他缓缓地站了起来,笑了。抓起包,小跑两步,上了车,他对我说:“我还怕你不来呢!”
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又轻松又愉快。我说:“我怎么会不来呢!要出来了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一声儿呢?”
他说:“哈!我哪知道自己是哪天出来啊!再说,谁知道你会关机呢?”
我沉默了,鼻子酸了起来。东平的语气中有着那么明显的客套,仿佛我们之间隔了千山万水一般。我的确是从不关机的,那是因为我怕会错过他的电话,不论是求救还是别的,我都生怕错过。这个习惯已经好多年了,哪怕是他已经“进去”了,我也没有改过来。
命运仿佛充满恶意,在我人生唯一放肆的一晚,我果然错过了他的电话。饶是如此,我在醉倒之前还是记得打开了手机——那是几点呢?肯定超过了零点。
我一边问:“冻坏了吧?”一边把车里的暖气调高。
他伸出手来,笑道:“你试试!”
我看着他的眼角漾出皱纹来,即使在大笑的时候,他的眉心也是紧锁的,两道等号一样的竖纹完全不肯褪去。
我惶恐地看着他,他似乎已经开始变老了,属于他的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身后这座似乎永远不会开启的铁门。我握住了他的手,像冰一样冷,像砂纸一样粗粝,完全没有皮肤的质感和温度,只有阵阵颤抖传来。我的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喷涌而出。
2
我认识东平仿佛已经有整整一生了。
第一次见到他时,我还戴着红领巾,梳着两只小辫子。那是五年级吧?刚开学不久,运动会过后,操场上一片狼藉。早看我不顺眼的班主任,让我独自清扫掉整个班级制造的垃圾。很多零食的包装袋,随风飞舞,好似一种不怀好意的游戏邀请。
东平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就是一副救世主的姿态。我没有注意到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个子很高,校服的裤角露着一截小腿,脚踝的骨节突出着。
东平的眉眼里有一种小亚细亚人的精致,不过当时我只能感觉到模糊的异族风情。他的瞳色很浅,是一种清透的黄绿色,这让他的眼神看起来总是很悠远。后来他说,据说,他的家乡曾经接纳过一个流落的罗马军团,因此后人都有了混血的基因。
他夺过我的扫帚和簸箕就开始扫地,扫得又快又干净。我站在一旁,有些蒙了。
东平干起活儿来很利落,很快,我们班的“领地”就变得干干净净了。他开始端着簸箕往垃圾台走,从操场到垃圾台是很长的一段路,我一时不知道是不是该跟上去,犹豫了一下,小跑几步,还是跟了上去。
他回头,咧嘴一笑:“你不就是每次在晨会上念诗的那个小姑娘吗?”
我抿了抿嘴,问道:“你认识我啊?”
他说:“只知道人,不知道名字。”
我说:“我叫李琼,琼州海峡那个琼。你叫什么啊?”
他笑了笑,问道:“你怎么把你们班头儿给得罪了?”
我说:“唉,别提了!”
他就又是一阵大笑。
那天他一直陪我走到我家的楼道口。我们谈了很多,可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其实谈了些什么我早已忘记了,留下的只有一些模糊的感觉。东平整个人有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即使在他咧嘴大笑的时候,那种距离感仍然清晰地存在。
我在学校里是个不爱说话的人,连一两个可以结伴去上厕所的朋友都没有。东平闯入我的生活,以一种不容拒绝的强势态度,这给了我莫大的新奇感。
第二天一早,我出门,他就等在楼道口,书包背在右肩上,晃荡着。
我问:“你干吗呢?”
他答:“等你上学。”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们并不同路。那时他已经陪我上学放学整整一个学期了。那时学校的早自习极早,七点钟还没有踏进教室就算迟到了。我们两人的家在地理上完全是南辕北辙的,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几点起床,又是几点赶到我家楼口的。
我有一辆自行车,只是没有用来带人的后座。那是一辆带横梁的28老凤凰车,即使把车座放到最低,当时的我坐在上面时,脚尖还是接触不到地面。不过,这也练就了我高超的车技。其实我家到学校的距离,骑不骑车需要的时间都差不多。
这是因为去车棚停车需要的时间,正好可以弥补步行多占用的时间。可是自从东平来等我上学,我就每天都骑车了。有时候我带他,有时候他带我,横梁很硌人,不过我们慢慢都习惯了。其实主要不是为了上学,而是为了放学后可以跑到更远的地方去玩。
我们常常去郊外,路上骑得飞快。那是一片荒地,远处一条严重污染的小河或者叫小溪流过,用现在的眼光去审视,毫无观赏或者游玩的价值,甚至可能还有安全方面的隐患。
可是当时我们太喜欢那里了,简直乐此不疲。狗尾巴草可以编成花环,偶尔捉住的瓢虫握在手心,互相猜背上到底有几颗星星。冬天的时候,天黑得很早,我们一起仰望天空,太阳和月亮都挂在天上,星星们若隐若现,那感觉奇妙极了。
现在说起来有些赧颜了,我们都喜欢诗词,他钟意李白,而我独爱李义山。我们最常做的事,就是在黄昏时刻大声背诗。他的普通话并不标准,可是韵律感极佳。他说李白也是西北人,就应该有这样的口音。
诗里那些朦胧的段落,我们总是含混地背过去,似懂又非懂。
后来我们又喜欢上了词曲,东平那一本破旧的《全宋词》被翻得散了页。
我至今仍保留着他抄给我的《雨霖铃》。
多情自古伤离别。
除了背诗,我们也喜欢天马行空地瞎侃。东平的老家在小城下面的一个小村子里,他有许许多多的传承自村里最老的老人的故事,每一个都精彩万分。而我的回报是来自童话书和《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那些奇谈怪论。
东平的手极巧,能够把草杆变成一切小动物。他总是一边说话,手底下从来不停。他送给我许许多多草编的小物件,每一件都堪称艺术品。
东平比我高一级,所以很快就毕业了。不知为什么,我们总是从来不告别。寒暑假我们是不见面的,他要回到他乡下的老家去,而我要回到大城市的父母身边去。就像候鸟一样,只有开学才能重逢。
可是,第二年开学后,没有想象了一整个假期的重逢。我没有在楼道口见到他,后来也没有在学校里见过他。我想了很久,才想明白他已经毕业了。
我跑到小城唯一的初中去,等在校门口,等了很多天,也没有见到他。后来我知道了,那所初中有前后两个门,我一直等在前门,而东平一直从后门出入。
那是我第一次明白了辞典里“失魂落魄”这个词的概念,当然,也顺便明白了“食不知味”“辗转反侧”这一类的成语到底是什么滋味。那是一种无关爱情的牵挂,却更为纯粹。孤独的分量沉甸甸地压在我的肩上,一刻也不能摆脱。
东平就像我生命中的一颗流星,那也是我第一次对离别有了直观的感受。
3
东平在副驾上使劲搓着手,他的声音里满是歉意:“冰着你了?”
我听到他的肚子在咕咕响。我擦掉眼泪,问:“东平哥,你想吃什么?”
他说:“不管什么,快的就行,我从昨天中午就没吃过饭了。”
我问:“啊?怎么回事?”
他说:“哈!别提了,里面有个看我不顺眼的条子。妈的!小子七扣八扣,扣了我所有的钱!我就剩几块钱给你打电话了!”
我又是一阵深深的懊悔。
我们到了一家面馆,他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一碗面,还意犹未尽。
我说:“等会儿再吃,猛饿猛吃,你要生病的。”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略有点儿阴阳怪气地说:“小琼终于学会关心人了啊!”
4
五年级期末考试后,东平陪我回家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离别的意思。我们的话题才说到一半,还记得我们讨论的是薛王。一整个假期,我都泡在图书馆,把相关的史料翻了一百八十遍。可是,直到整整一年后我才再次见到他——当然我也升入了小城唯一的初中。
他又长高了,变得更瘦,整个人的轮廓更深邃起来。他做了旗手,在升旗仪式上负责展开*旗国**。*歌国**声里,大家肃立着。我在队伍里踮起脚尖。眯着眼睛还是看不清他的五官,那时我已经开始近视了。
训话结束后,我磨磨蹭蹭地往回走,很快落在了班里大部队的后面。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后面喊我:“小琼!”
我回头,看到了熟悉的笑容。他的嗓音变得非常低沉和陌生,不过语调里的亲昵并没有改变。
从那天起,我们继续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当然,还是他陪我。他又说起薛王,中断的思绪马上连了起来。周末我们还是去老地方瞎逛,中间这渺无音讯的一年,被我们心照不宣地忽略了。
有一个周末,我突发奇想要去他家里玩,因为我知道他一直是一个人寄居在城郊的。他犹豫了一下,就带我去了。自行车走过城里的柏油路,开始走在郊区的石子路上。他说:“坐稳了啊,这路不好走。”
我死死抓住车把,提心吊胆地跟无数奇形怪状的大车和拖拉机擦身而过。
到了他的家,我傻眼了。一间小小的红砖房,集合了厨房、书房、客厅和卧室的所有功能,其中还有一半堆着满满的属于别人的杂物。不过,房间很整洁,桌子上一尘不染,青砖地也扫得光亮。
东平拎着一只水壶,说是要打些开水来给我喝,就出门了。
我开始打量一切。他的衣服,只有两套,都挂在墙上。而墙上,糊着报纸。墙角有一只大箱子,敞着口,里面整整齐齐摆着一箱书。我在每一本书脊上都看到了一个大写的D。后来,我知道了,那是他做乡村教师的父亲留给他的遗产。
我走到应该被称为“灶间”的区域,掀开锅盖,看到里面空空如也。再打开饭盒,里面是一个被掰开的干馒头。我想到他刚刚在校门口请我吃土豆片时的情形,心里突然一阵悸动。桌上放着一只细口的大量杯,里面装满了水,这东西不知为何跟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东平打来了开水,把一只罐头瓶涮了又涮。他说:“不知道会有客人来,我只有这一只杯子,委屈你将就一下了!”
说完,他先倒了一点开水预热,把瓶子在手里转来转去让脆弱的玻璃均匀受热,然后再倒满半杯。开水在罐头瓶里冒着热气,我早已经口干舌燥,于是捧起桌上的那只量杯,想兑些凉水进去。
东平连忙说:“别倒,那是自来水,你喝了要闹肚子的!”
我把量杯放回原处,缩回手,问他:“你怎么喝自来水啊?”
他张了张嘴,说:“小时候喝井水习惯了——自来水还比井水要甜呢。”说完,又笑笑,“在这儿,有得喝就不错了!”
我们对坐着等水凉,我突然很后悔跑来了这里。东平在对面硬撑着的样子,让我感觉难过极了。
终于他说:“哈……跟你想得不一样吧?”
我反问:“你知道我想什么啊?”
他说:“别打岔,小琼,如果你不愿意再跟我做朋友了……也没关系的。”
我瞪着他,半晌,端起那只大量杯,狂灌了一气自来水,然后,抹抹嘴,自以为豪气冲天地对他说:“我愿意永远跟你做喝自来水的朋友!”
他笑了,我也笑了,我们笑得前仰后合,直到流出眼泪来。
那时的永远,那么遥远,因此说起来底气十足。
东平拿出一副象棋,开始教我下棋。
马走日,象走田。
棋子在夕阳下拉着长长的影子,他捉着棋子的手指被阳光镀上了金边,因此变得半透明起来。他盯着棋盘,我盯着他的眼睛。在阳光下他的瞳孔是半透明的,光与影交织成瑰丽的画卷,他的眼眸里仿佛有一整个宇宙。那情形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后来,我果然拉了好几天肚子。
不知何时起,我突然有了很多朋友。也许是六年级暑假妈妈从日本带回的衣服和文具起了作用,抑或是我的成绩莫名其妙地好了起来,总之,我身边突然多出了很多人。
对于这些人,我只感觉到自己的时间被瓜分了,感到厌倦,时常皱着眉头恶声恶气地呵斥她们。可是我这种姿态却让更多的人以跟我交了朋友为荣了。人真是奇怪的动物。
东平开始站在暗处等我。有时回家路上也有甩不掉的“朋友”,东平就远远跟在后面。
我问:“你干吗躲躲闪闪的?”
他嬉笑着,半真半假地说:“哈!我怕给你丢人哩!”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
他挠挠头说:“你那些朋友一个个都那么光鲜,我……”
我打断他:“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东平,我只有你这一个朋友!”
这话说完没几天,我就在他身边发现了一个女孩。他的同班同学,一个娇小、活泼的女孩。我们在走廊里迎面相遇,他为了躲避那个女孩的追打,差点把我撞倒。
我问他:“这是谁啊?”
他揽过女孩的肩膀,大大咧咧地说:“我马子!”
女孩挣脱他,清脆地笑道:“去!你!妈!的!”
一个说脏话的女孩,一个美丽的女孩。虽然是玩笑,却真真切切地刺痛了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接触任何一个女孩的身体,任何一个。
我转身就走,回到教室,趴在桌子上哭了整整一节课。
放学后他还是来等我回家,我连自行车也没有取,偷偷从后门溜走了。
第二天早上,他等在楼道口,我从二楼的阳台翻到另一个楼道走掉了。
课间,我看到东平在他们班门口罚站,他肯定是迟到了。我们这样捉了一个星期的迷藏,他终于堵住了我。
他问我:“我怎么惹着你了?”
我说:“没有啊!”话音未落,不争气的眼泪就滴了下来。
他说:“你到底怎么了?”
我心里一阵五味杂陈。年少的心,敏感的心,一句话就有一万种的解读,每一种都指向模糊但残酷的结论。
我问:“东平,我是谁?”
他说:“咦?难道你忘了自己的名字了?”
我厚着脸皮脱口而出:“东平!我是你的谁?”
就因为这句话,后来,他一直说,是我先向他表白的。但是当时,他嬉皮笑脸地回答说:“哈!你是我妹啊,辈分没错吧?”
十个字,我像记仇一样记了小半辈子。我以为他会说我们是朋友,可是他油滑的、避重就轻的回答让我深深绝望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喊他“东平哥”,到现在都没有改口。
5
我们在面馆坐了很久,他说:“不让吃,能不能也别让我闻了?你这么折磨我,对得起一个改过自新的好公民吗?”
他的用词既陌生又奇怪,我转身又买了一碗面给他。他挑着面,没有那么狼吞虎咽了。
我看了看店里的大钟,九点多了,我想象着接亲的人是不是已经到了宾馆,爸爸妈妈是不是该着急了呢?爸爸有高血压,最怕生气,我是不是该打个电话回去呢?唐骏又会怎么样呢?我还从来没见过他着急上火的样子。
唐骏,基本还是一个陌生人。
东平突然抬起头问我:“小琼,你说我也开一家面馆怎么样?”
我张大了嘴,半天才问道:“怎么突然想开面馆了?”
他说:“我在‘里面’弄到了一个调汤的秘方。”
我笑得要岔气。
他正色说:“我是认真的。小琼,我终于想明白了,如果……如果你还肯等我,给我三年,不,两年时间,我起个誓,我会风风光光地娶你的!”
我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
6
我的自行车丢了。放在学校的车棚一个星期没取,于是丢了。不过,我并不在意。我感觉自己整个人变成了一具空洞的瓷器,然后又被风化成了一堆碎片。
我的座位在窗边,窗外就是操场。每周二和周四的上午第三节课,是东平他们班的体育课。我长长久久地瞟着窗外,后来,我的眼睛开始有些外斜视,可能就是那时造成的。
东平在人群中很好辨认,他比其他人都要高出一大截,而且总是穿着一件颜色非常奇怪的运动服。后来我知道了,那是他爸爸年轻时穿过的衣服,红蓝配色,有着一种悠远的年代感。
我看着他,他毫不知情。这让我有了一种莫名的兴奋。人类本能的窥视欲,并没有什么需要特别谴责的。他和大家一样围着操场跑圈,一圈又一圈。
不知怎的,我有些生气。我总觉得东平应该跟大家不一样,他不应该跑圈,应该站在一边或者飞起来——那段时间,我患得患失得要发疯。
东平没有读完初中。他最后一次等在我家楼道口,那是九月三号,星期一,初三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天。他对我说:“小琼,你能陪我翘一个上午的课吗?”
一个暑假没见,他更瘦了,整个人变得黝黑,他说是因为在家一直干农活儿的缘故。他的脸上一片愁云惨雾,我问:“出什么事了?”
他说:“走走再说。”
我们一直走到郊外去,老地方。走了好远的路,碰巧那天我为了贪漂亮穿了一双带跟的鞋子,我的脚在半路上就疼了起来。如果是往常,东平一定会发现的,可是那天,他魂不守舍得厉害。
不过,这比起东平告诉我的话,就不算什么了。
我们终于走到了,没想到“老地方”正在挖坑填地基,我们只好绕了好远的路,才找到一个缺口,翻了进去。
我们并排坐在一个土台子上,东平随手拔下一根小草,把茎部放在嘴里嚼着,半天,说:“我妈让我不要读了,说反正我的成绩也不好,是不可能考上大学的,不如早点赚钱,以后好供东明读书。”
东明是他的弟弟,在乡下上小学,我在周末见过他两三次,他完全就是一个小号的东平。
我目瞪口呆,半晌,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国家有九年义务教育的啊!”
他笑了:“哈!那又怎么样呢,我们老家从来没上过学的孩子一抓一大把!”
我问:“那你要去哪里呢?”
他说:“反正我不会离你太远的!”
我的眼泪顿时要涌出来。可是马上又察觉出也许这只是一句敷衍的回答,想不到后来他用了好多年去实践这句话。
我们看着正在被围起来的荒地,一个时代就那样结束了。
过了没几天,我的那帮“朋友”告诉我,东平在学校门口那个面馆里当了捞面工。她们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种纯真的残忍,说完还仔细观察着我的表情。
我又一次翘了课,跑到面馆去,十点多,食客不多。东平穿着白褂子,戴着白帽子,站在灶台里面,很是像模像样。我机械地开了票,把那张薄薄的小票递给他。他一愣,然后就笑了。
我吃着那碗面,筷子一搅动,大量的牛肉块从碗底翻了出来。我根本没有注意到他是在何时做了这小小的手脚的。我吞下了那些牛肉块。东平装作无意路过我的桌子,把一张字条留在了上面。
我攥着那字条,一直等跑到学校女厕的隔间里,插上门,才打开了它。
墨迹因为未干有些沾染了,上面熟悉的笔迹写着:“小琼,我说过我不会离你太远的,现在相信了吧?(这句话后面还画着一个很丑的笑脸)你每天都来吃面吧,我给你多放肉。
“你太瘦了,应该多吃点肉。不过,我现在每天凌晨三点就要起床,晚上七点就要睡觉了,以后就不能陪你上学放学了。你一个人路上一定要小心,过马路一定要左右看,记住,两边都要看!”
那字条渐渐有了些被油渍的感觉,我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一股面卤的味道。我突然特别想哭。
后来,我每天都早起半小时去吃面,东平慢慢地开始把纸条藏在面碗下面递给我。我接过碗,感觉到碗底那纸条的触感,他的眼神并不与我接触。
我端着面,找到座位,然后把纸条揣进兜里。碗底总是藏着大量的牛肉块。藏纸条和偷偷加肉这两件事,我始终都没有看清他是如何做到的。东平有着无与伦比的手速。
我总是坐在面对他的座位上,他时不时地忙碌着,看上去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面馆伙计。而我挑着面,看上去就像一个平平常常但是吃得磨磨唧唧的食客。东平的纸条就待在我的兜里,这给了我极大的安全感。
我保留着那些纸条很久,编了号,一张张捋平了保存起来。天知道那个鞋盒子是怎么经历了无数次的颠沛流离的。
可是,这东西最终还是被我妈妈付之一炬了。东平写他的一切,写下铺打呼噜的老师傅是多么让他绝望,也写煮肉时壮观的景象怎样震撼了他,还写老板是怎样买到了便宜肉并提醒我这几天不要去吃面。当然,写得最多的还是形形色色的食客和他幻想出来的他们的故事。
只是,他的话题和目光都再也不会离开面馆,什么唐诗宋词和一千零一夜,似乎已经离他的生活很远很远。那时的我,已经悲哀地意识到,东平似乎完全被禁锢在了这小小的面馆里。
我的“朋友”们问我:“你怎么还跟那个东平来往啊?”又说,“多丢人啊!”
我说:“你们知道吗?整个面馆里,只有天分最高的人才能当捞面工。因为要记人、记面,还要记顺序,一个都不能错。而且手底下还得稳、快、准,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她们就笑,笑得让我想在那些笑脸上面狠狠踏上几脚。可是,最终我只是恶狠狠地瞪了她们几眼。
我得罪了所有的“朋友”,又变成孤家寡人了。不知道哪个记仇的,告诉了面馆老板东平多给我肉的事。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作言多必失。东平提醒过我,关于这件事一定要守口如瓶,可是我把它告诉了所有的“朋友”,仅仅是为了炫耀一下。
那天我刚从东平手中接过面碗,老板突然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他抢过我手中的碗,对我说:“小姑娘,不好意思了,你吃下一碗吧,这碗不干净!”
与此同时,东平被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一把拉开。我的手里攥着纸条,心跳得咚咚响。那男人又给我盛了一碗面,我机械地端走了它。等我把面放在桌子上,东平和老板都不见了。
7
大家都注意到我们这两个奇怪的人了——一个不动筷子,另一个连吃了三碗面。
东平柔声问我:“不知道以前你跟我说过的话,还算不算数了?”
我努力回忆着,我说过太多的话,他到底指的是哪一句呢?毫无头绪,最后我只好问:“什么话啊?”
他明显地失望了:“你都不记得了,那肯定是不算数了!”
店里的大钟响了。十点了。
我对他说:“咱们等下再说好吗?我得打个电话去……工作上的事,得交代一下。”
他说:“现在不是双休日了吗?你怎么星期六也要上班啊?”
我又一次语塞了,想了半天,说:“有同事加班,我这里要嘱咐他们一点事。”
他又说:“看来我们小琼这是当上领导了?”
我扬了扬手机,对他说:“东平哥,等我几分钟,我就回来。”
我跑到面馆外面,刚打开手机,唐骏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我等着他挂掉,可是他一个接一个地打,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只好接了起来。
一听到我的声音,唐骏就吼道:“李琼!*他妈你**的死哪儿去了?!”(原题:《 郎骑竹马来 》,作者: 红酥手贱 。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 <公号: dudiangushi>,*载下**看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