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打泰迦 (乌拉打古原神)

清代皇室专享的奢华,有很多源自吉林的打牲乌拉,今人也多热说于此。可是稍稍放宽视域,走进《打牲乌拉志典全书》一类的文献档案,细细敲打盘问,顿然文字复活,历史再现,人物重生,情景历历如昨。那些打牲丁们的生活与命运,一生穿行风浪,颠簸山间,奔波荒野,封建皇权*制专**下底层丁役的劳苦与艰辛,今人实难想象,呈现的完全是另一幅社会生活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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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关研究者皆大致认同,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创设于顺治十四年(1657)。但从目前已发现的史料来看,早在爱新觉罗家族尚未进入北京的皇太极时期,乌拉即已有捕猎采贡活动。皇太极曾多次到乌拉围猎,并嘉言此地物产富奥。《打牲乌拉志典全书》因之记述:“溯查本署旗仆,系我朝太宗(皇太极)文皇帝御基由来本处,以围猎貂皮、刨挖人参,进宝纳贡。随奉特旨,‘乌拉系发祥之胜地,理宜将所遗满、汉旗仆原属,一脉相关,就在乌拉设署、安官,即为一枝。’捕贡兵丁,由都京总管内务府分司节制,不与驻防衙门干涉。”

据辽宁省档案馆馆藏《盛京内务府顺治年间档》记载,顺治四年(1647)至八年(1651)之间,内务府给盛京镶黄、正黄二旗包衣佐领的文书,有七十一件之多,档案记载,当时乌拉地方的采捕之人,丁妇加在一起才不过三百二十五人。至康熙三年(1664)始有四百余人。《打牲乌拉志典全书》记载,“康熙三年以前,(乌拉)原设打牲丁四百余名”,这时的采捕事项,还没有后来那样繁多复杂,仅是以采参为主。

康熙三十七年(1698)第二次东巡吉林,此时,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打牲丁已增至一千三百余人,总管也升至正三品,分设左右翼领,一翼四旗。以后陆续添拨,乾隆三十二年(1767)时,打牲丁增至二千五百五十一名;到乾隆五十六年(1791)时,增至三千九百九十三人,以后至清亡一直维持此数额不变。

封建时代,一人即为一丁;家中妇女诞育,亦称添丁;家族人口繁多,则说人丁兴旺;十六岁以上成年男子,则谓“壮丁”。打牲丁,乃总管衙门内专事捕打虞猎之劳役者;打牲,即虞猎之意。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创设之后,因为朝廷典仪日趋完备,各类贡品需索渐多,打牲丁队伍也必随之逐渐扩大,以适应繁重的采贡之需。打牲丁的来源,途径多样,一是乌拉附近原有民户;二是以渔猎为生的吉林边民;三是从各地编入旗籍后拨迁而来者。这些牲丁,多是渔猎能手,富有渔猎经验,散居山林之间,所在家族即以渔猎为生,被编入八旗旗籍后,受命拨迁乌拉,入于打牲丁队伍。在打牲丁中,他们常因经验丰富而成为生产骨干或管理者,常是铺副、领催、委官、珠轩达一类的头目。今乌拉古镇的《那氏》族谱便记载:“乙卯年(1615),太祖复编旗籍,将我族支长幼、臣民俱分编八旗牛录隶属……”以后来至乌拉。满族历史文化学者赵东升在“《打牲乌拉志典全书》原稿的史料价值”一文中,即援引《石氏家谱》说:“石氏祖先吉巴库‘随同清入关,定鼎于京都旗务打牲佐下为将,任佐领,管理镶红旗一切事务’”。不久,“复行奉旨,命赴乌拉等处采珠、捉貂”,在顺治三年(1646)转“赴乌拉落户”。此外,还有一部分则是因罪罚遣做了打牲丁,《打牲乌拉志典全书》记录,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初时,即将因事抄没的李嘉荫等五十户发往乌拉充作采蜜牲丁,不久,又“新发抄没户内有子弟者,或奴仆者,添派五十名,归并帮丁一百名内,供(共)作一百五十名,采捕蜂蜜”。

牲丁们看似身在籍册的旗民,实则不过是采捕皇贡的劳役。一旦进入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编入牲丁队伍,即不得务工,不得经商,亦不得务农(庄丁除外),更不能迁居,绝无人身自由,世世代代只有丁役一途。凡在册之牲丁:珠轩丁、蜜丁、渔丁,一律按八旗编制,严格管理。采珠、采蜜、捕鱼、打松子,每个牲丁皆有定额。雍正七年(1729),牲丁的采参定额是,每丁交参二十四两;采蜜则是一丁一年交蜜七十觔;打松子的每丁须交松塔两个、松子五升八合九勺五撮。采珠一项,缺少一颗,即将少得之牲丁责打十鞭;隐匿私藏者,不论多寡及分量轻重,即永远枷号;知情不举者,“鞭一百,流千里”;逃跑者,“拒捕,即行正法”。

除去采捕之外,衙门内的一切杂役,如看守衙署银库,看护仓厫以及采珠八旗阿司房,巡守城垣四门,巡查四界,看守鳇鱼圈……诸般杂役,都是牲丁承担。

现在,乌拉地方还有许多打牲丁的后裔。有研究者发现,乌拉街的六十余处自然屯,从成屯的时间大略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早期的“明屯”,乃明代扈伦四部之一乌拉部败亡后之余民聚落而成;另一类是“清屯”,即清代“为了打牲朝贡从另地命迁而来后,编入旗佐,指令定居”而成屯;还有一类是民国年间屯,多是闯关东的民人聚而成屯。明屯虽是世居地,但在清代二百余年的岁月里,还是“清屯”烟火更为旺盛,他们初来此地时,常是三家两户,在一片荒旷里安家。以后,家族一点点繁衍壮大,村庄也因之繁盛。

只是,一路经过的坎坷风雨,今天仅仅简略录于一些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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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四年(1749),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因贡务失责遭到皇帝的呵斥:按照定额,应该交参三千两,但这一年仅交了八百三十五两。乾隆一面严厉斥革了有关官员,一面令将采参事务从此交由吉林将军衙门禀办。

从已发现的文献档案看,乾隆十四年(1749)后,总管衙门负责的采贡事项即剔除了采参,主要是采珠、采蜜、捕鱼、打松子。其中以采珠最为紧要,采珠之上三旗计五十九珠轩,“统共派人一千二百三十七名,分为六十四莫音捕打”。相对于采蜜、捕鱼和打松子,采珠的队伍最为庞大,接近于打牲丁整体的三分之一。

这些采捕劳役,每一项都艰苦繁重至极,并且充满风险,甚至是以命博取。采蜜、打松子,都须走入百余里外的荒山野岭,连天累月在山林里作业;采珠和捕鱼,更是在江涛风浪里搏斗,稍一失手,便会葬身鱼腹。林间水上,处处都埋伏着死亡的威胁。《打牲乌拉志典全书》一类旧档中,并无打牲丁艰苦情状的记述,但是潜隐其间的一些文字,还是可以让我们窥见牲丁们劳动的苦状。

采蜜之地都在贡山深处的牛奇山、八台岭、帽儿山、雷击砬子地方(今舒兰、五常一带)。山高林密,路径难行。按照成例,采蜜的季节都是在“寒露”节前出发,到达山场已近初冬。这时,万物肃杀,山林清寂,很多时候大地已早早落雪。从乌拉到采蜜山场,总有一二百里,一路攀山过河,不知要吃多少辛苦。多少年里,蜂蜜的贡额不变,采蜜的牲丁都在六百多人。领队者为翼领,到得山口,便由四位领催(小队长)分带四小队奔赴山场。每队一百六十人左右,出发之前,照例拨给衣装盐粮,每丁给米一石五升。山中驻地看营的牲丁发给鸟枪*药弹**,以防野兽袭击。采蜜山中,住居自然也在山里,沿用的常是上一年搭筑的木头戗子,寒冷又潮湿。吃食里以盐煮菜,便是最好的佐餐之物。每日早出晚归,近两个月的采捕作业季下来,人常常累得脱相好似野人……

每年白露一过,即是采打松子之期,要早早选定领队头目和打牲丁,报吉林将军衙门领取去往打松子地方的过卡票照。从光绪初年的几分呈文看,采松子之打牲丁均在六百二十七人,分为三队。嘉庆初年以前,都是砍倒松树摘取,因为乾隆和嘉庆都严命不得砍倒树株,此后就只能攀爬树顶探身采摘,那种危险就可想而知了……

捕鱼的打牲丁,数额在五百五十余人。除捕打各色杂鱼外,最为紧要的是网捕鳇鱼。采珠和捕鱼虽都是行走在风波浪里,采珠却比捕鱼要不知辛苦多少倍。封建等级制度下,东珠成为皇权等秩的标记,皇帝、皇后、妃、嫔、亲王、郡王、贝勒、贝子,以及皇室成员与文武*官高**之朝冠、朝带,皆配饰东珠。每遇奉旨采珠之年,“应用大船七只,向由吉省船营拨领,其小威乎共计三百九十九只,系本衙门派役往赴上江、浑法(辉发)、土山、冷风口等处砍造。内除协领衙门威乎四十只,该衙门自行砍造备办外,本衙门应净备捕珠威乎三百五十九口,帐房三百五十九架,均由俸饷内动用,并无另款开销。再本衙门出派翼领、委翼领、骁骑校、六品委章京、委骁骑校、委官、领催等共计六十四名员。每威乎派丁三名,共派打牲丁一千零四十七名;加以协领衙门派官员领催六名,披甲一百二十名,统共派人一千二百三十七名,分为六十四莫音捕打”。

查证《打牲乌拉志典全书》,此六十四莫音须分赴八处地方的江河,东北的松花江水系、嫩江水系、黑龙江水系、牡丹江水系……总计九十二条江河,分属奉天、吉林、黑龙江,都在采捕范围。有去往松花江上游、拉法河、松香河、讷音河的;有去往拉林河、阿勒楚喀河(今黑龙江省哈尔滨阿城区东阿什河)的;有去往嫩江一带的;有去三姓一带的;有去牡丹江、海兰河(今海浪河)、小绥芬河的,最远的是去瑷珲、黑龙江、霍勒斌、阿尔钦逊必拉嘎等地。其中,牡丹江、布尔哈图(今布尔哈通河)、小绥芬河等不通于松花江,须由陆路前往,去往这里的八莫音需驮马一百五十八匹。同治四年(1865)四月,吉林将军衙门给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前往捕珠地方验照放行的一份咨文记录了这一情况:本年去往牡丹江采珠的有个领催名叫八十二,加珠轩达,又有打牲丁三十六人,计三十八人。每人核领米六斗,驮马三十六匹,骑马二匹,看营鸟枪一杆,*药火**一斤,铅丸二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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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打牲乌拉衙门运送贡品的马车

采珠的打牲丁,一般都在江河解冻时,即自携行李、炊具、粮米等集体编队出发,分赴各处采珠河口。但路途窎远的就不行了,同治八年(1869),载于《清代吉林档案史料选编·吉林贡品》中的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的一件呈文披露,去往瑷珲地方的采珠打牲丁,一队在正月二十九就要启程,另一队在二月二日也要启程。这时,江河还没解冻,可是因为路途遥远,又都是难行的冰雪之路,年虽未过完,也必须提前赶赴。走在路上的时间,差不多要一月有余。蹚冰走雪,其艰难自可想见。

向来采珠“必俟三月,内江开通顺,分起放船,远近河口均系五月初方抵。各河口必俟水暖,官丁轮换烤火,身入水底,摸觅蚌蛤。大约处暑前后捕打,秋分始能陆续旋回”。从《永吉县志》的记载,可尽见采珠的艰辛:“珠罕而难求,往往易数河不得一蚌,聚蚌盈舟而不产一珠”,须“一人驶船江心,用篙撑稳,复执长杆缘船身至水底,捕者裸体抱杆,闭息深入,身伏水底,左臂抱杆,右手扪蚌,得则口衔,掌握。缘杆而上,置蚌舟中,三次易入,趋岸,爇火烤之,驱寒免疾。日夕,莫音同众聚蚌剖脊解壳得珠,置净水碗中,少许,纳诸印袋封固注明,按日如此”。白昼潜于波涛,夜晚宿于江岸,一年里的多半时光,都在风浪里度过。而此时尚未入伏,水仍寒凉如冰,纵是烤火取暖,又怎禁那蚀骨之寒?

打牲衙门于光绪二十年(1894)的采珠经历,足见捕珠之难:先期所采,并不合格,诏命之下,云生“自松花江上游起,至黑龙江、瑷珲止,上下数千里,舟行暮宿,巡历河口百余日,方才采珠如额,循例呈进”。总管尚且如此辛苦奔忙,牲丁们的苦累更不必多言了。

美国学者谢健在其撰著的《帝国之裘》(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8月第一版)一书中,援引《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的记述,讲了采珠的一件事故。嘉庆十四年(1809),“在瑷珲附近的阿尔沁河,有人因独木舟倾覆溺毙。同年,领催巴彦保带领的一队珠轩成功地采到6颗0.8分到2分大小不等的东珠以及2颗标准尺寸的珍珠。他们把珠子包装好之后就沿着瞻河而上,但当时巴彦保的独木舟撞上了一块岩石,巴彦保、3名采珠人、装着贡品的盒子,以及所有食物和装备都沉入水中。1人溺死,珍珠全部遗失了。因为巴彦保没能避免事故,朝廷毫不留情地做了处分:‘东珠系进贡之物,巴彦保采获东珠之时即应慎之又慎。’殉职的旗人家族获得了12两银的抚恤金”。

在一年一年的采捕生涯里,这样的死亡事故肯定不是个例。

无论采蜜、采珠、捕鱼、打松子,都是风险极高的劳动,发生伤亡事故也就不可避免。因此,从乾隆初年开始,衙门里即设置仵作。打牲丁外出作业,往往有仵作跟随。今之研究者,多说仵作即验尸官,其实,仵作实身兼二职:一是勘验亡者尸身;二是作为随队医者,跟从打牲丁进行危险救护。他们都掌握医理,可作伤病救治,须通过考试才能取得仵作资格。乾隆九年(1744)之前,每有命盗案件,打牲衙门都是“咨报吉林将军衙门审办,其相验之事,咨刑部派仵(作)往验”。往来迁延,非常不便。至乾隆十二年(1747),才从刑部派仵作李世俊来打牲乌拉进行培训,乌拉从此有了自己的仵作。至于打牲丁们在采捕作业中都曾有哪些险遇,大山里的牲丁历年曾遭多少伤损,江河里的船只有多少倾覆,却都一概缺失。但仅从设置仵作一事,也可想见牲丁们劳动的艰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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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牲衙门采捕的贡品,或是皇室享用,或是祭祀陵寝,或是赏赐臣工,或是颁赠方外,每一项皆有定额,必须如额优质完成,不能有丝毫差池。

康熙二十九年(1690),因逢小年,松子不丰,乌拉总管奏称:本年松子未产,陈松子亦无余存,难以呈进。皇帝得知有从北京市面买的松子,即传旨“虽松子未收,尚有返(贩)卖者,着(总管)满达尔汉等,将十五石松子准由该处买足呈进”。并严词问责:“究系采子之丁等,并不尽心采取,一味爱财偷卖”“嗣后倘逾期不交,即严行奏参。”

乾隆四十三年(1778)正月初二,大祀天坛后的乾隆见到正阳门外售卖的鳇鱼长至一两丈,而本年呈送的鳇鱼才四尺左右,立即传谕将总管索柱革职,一干官员及牲丁也都受到责罚。

《打牲乌拉志典全书》记录,乾隆五十四年(1789)十二月十三日谕旨:本年共应交额定东珠九百四十四颗,尚缺二百九十四颗,应将该总管、翼领、骁骑校等员均照例降二级,罚俸五个月。一众牲丁也自是要被鞭责。

严厉得近于苛刻的管理之下,牲丁的俸饷却一直都很微薄,奖赏也近于敷衍。

乾隆三十二年(1767)之前,牲丁们每月的饷银只有五钱,而采捕中所需的锅碗等器具,又要牲丁们自备。此时物价已涨,牲丁的生活因此常捉襟见肘。乾隆遂在此年谕批:“查乌拉牲丁每月原食饷银五钱。近年以来,生齿日繁,人烟集盛,遇有差徭,别无另款开销,均系该丁自备资斧,实觉困累,若不加恩,难期差遣。请将每丁每月加添银五钱,珠轩达、铺副每月各加银五钱,以资鼓励,而重贡差。”由是将月食饷银五钱增添至一两,此定例长达近百年。

咸丰元年(1851),太平天国起义,从此开始的“洪杨之乱”,将清廷拖进拔不出脚的泥潭。为筹措战争经费,一切开支紧缩,牲丁们的俸银改由吉林将军衙门库存先行筹拨,并将每两饷银减改为市钱二吊。这却只是一场噩梦的开始,此后,不断的欠饷。咸丰初年(1851),总管衙门在给吉林将军衙门的呈文说,“自咸丰三年停捕至四年,每两饷银减改市钱二吊以来,除采办各项贡差需费,所剩无几,若明年捕珠出派各丁等,仍按减改每两市钱二吊发给各丁饷钱二十四吊,不唯家属无资养赡,及置买衣装、盐酱、铁木器械势必不敷,各丁难为,实不能周转。”一直拖到咸丰十年(1860),加上咸丰二年(1852)、三年(1853)、四年(1854)的亏欠,已总计欠发饷银十九万三千二百余两。“以至各丁缺衣乏食,日形拮据。”此时情势,“捕贡无措,糊口乏资,差繁苦累,无暇佣工,不能谋食。官丁男女,逐日赴署嗷嗷求济,几至失所”。

如此又过二十年,沿至光绪八年(1882),经吉林将军铭安奏请,乌拉牲丁等“当差贫苦,自系实在情形”,才参照“吉省定章,每两改作市钱三吊,除俸饷内每月发市钱二吊外,再由新放荒地大租项下,加发市钱一吊”。乌拉古城内,曾有汉白玉石质《吉林铭军宪遗爱碑》,即是记述将军铭安为牲丁请命之事,牲丁们“同深感戴”,于是“志功于石作歌以咏公。辞曰:公昔梦入华胥乡,古添纷披云汉章。词典妙品金宸相,典试讯鞫使车遑。帝命司寇沈水阳,松江屏翰案封疆。房谋杜断参翱翔,疏鏊地利破天荒。节用爱民视如伤,持筹借箸储仓箱。邹伯黍雨召公业,盛德至善不能忘”。

对牲丁超采的奖赏,实际也并不厚道。以采珠为例,上三旗计五十九珠轩,每一珠轩额定采珠十六颗,总计须交九百九十四颗。在此十六颗贡珠中,必须有头等六颗、二等四颗、三等三颗、四等两颗、五等一颗。超采牲丁赏给毛青布二匹。但这些作为奖赏的毛青布多是以劣充数,并不经用,又兼“长途懈怠,转糜运费”,因此在嘉庆年后就改为奖以银钱,但数目甚少。

尽管如此,牲丁们在清末以前的生活水平,还是要高于一般民人。这是因为,牲丁们毕竟属于旗丁,可以领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并且土地不须纳租,每年都可拥有较为稳定的土地收益。而且,牲丁一旦因公伤亡,都会给予抚恤,采珠捕鱼时溺水而死,给予的抚恤是一般白事的两倍。毕竟,清廷对八旗兵丁一直奉行着恩养政策。

现在,一些研究者将牲丁的生活描述得至贫至苦,甚至苦不堪言,应说并不尽符合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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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灭亡,牲丁们的命运也随之走向真正的转折。

宣统三年(1911),打牲乌拉总管衙门与打牲乌拉协领衙门合并,改称“乌拉旗务承办处”。同年十一月,东三省总督赵尔巽咨文请示是否采珠,答复“仍著停止采捕,明岁再行奏请”。自顺治十四年(1657)创设至此,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存在了255年,这时宣告终结。

民国元年(1912),内务府自请停止采贡。十月,经大总统批准,原来打牲封禁地区的皇室财产,正式宣布为民国所有。这时的牲丁,无疑已经彻底失业,生活也因之陷于困境。民国元年春三月,原采捕八旗打牲丁赵文元等迫不得已,聚集多人联名发出禀文,请求仿效铭安将军的办法,出售从前的津贴地亩抵偿牲丁欠饷,禀文情辞恳切:“敬禀者,为恳将本处津贴条地抵偿积欠五年丁饷,以舒众困而恤年歉事……溯查乌拉设丁之原,则为采捕之公仆。冰江冬网,荆巅秋樵二百年,年无虚晷。四千丁,丁皆供役。责任则艰辛万状,饷银则月只一金。从前年丰饷足,仅免枵腹充公,迨于咸同发逆,军需迫急,遂借丁饷补军费,以故积欠五年十季四十余万两之多。虽经历任长官奏请,而指拨省分,仍属望解无期。今遇年歉,仍悬此饷,以至丁等瘠子嬴孙,吹尘视甑,白头黄口,拂草看冰。于生机奄奄与鬼为邻之际,不得已请以下江津贴条地出售,得价抵偿丁饷,以固有财产济天职,酬劳原丁行为,确乎本分。”此处地亩,自当永远保存,“无如值此米珠薪桂之秋,权作挖肉医疮之计……”此前,曾有省署提调来此,目睹牲丁生活,也为之呼吁“饥苦情形,触目伤心”。因为史料缺失,不知这次禀请会是怎样的结果。

民国三年(1914),吉林代理旗务处兼蒙务处处长廉慈奉大总统令发布文告:“乌拉打牲衙门因贡品已停,捕丁无用,应一律裁汰。此外,如主事、仓官、各项笔帖式、驿站、领催,已无差可充,应全数停发俸饷,以节虚糜。”

从此,打牲丁们的命运终于完全改变。从前一代一代人束缚于皇命、*绑捆**于山林、禁锢于江河的丁役生涯终于结束了。虽然未来的生活还一时难以预测,但终究可以做多样的自由选择……

近三百年的时光,漫长的一段岁月,十几代人的生命,统称之“牲丁”,规规如矩,行行在斯,身影留于江河,脚迹印刻山岭,这便是一个时代给予他们的宿命。

今天,那些贡山依然青葱,贡河仍旧滔滔流淌,只是,打牲丁们那些生死故事,都已随风而逝。历史为他们留存的写照,实在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