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张假身份证到租车公司租车,
再到二手车行将租来的汽车抵押,
诈骗得手6万元。
嫌疑男子到手的赃款还没花完,
就被柳城警方抓获。
韦先生在柳城县大埔镇某二手车行上班。10月15日下午6时许,一男子开着一辆白色福特轿车来到车行,以做工程资金周转为由,将车子抵押给车行。
男子带来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件,都为同一人。韦先生当时觉得没什么问题,便与该男子签订协议,给了男子6万元车辆抵押金。

10月20日下午3时许,韦先生将该车停放在柳城县大埔镇某单位大院,出来发现该车不见了,韦立即联系了抵押该车的男子,发现对方手机已经关机。
韦开始觉得这辆车有问题,多方寻找后,在柳江县农贸市场路口发现了该车。

经核实,
该车车主但并不是抵押车辆的那名男子。原来,该车的真正车主是男子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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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下午,一名自称叫姚某的男子,来到阿国的租车行,说想租一辆车。
阿国便将自己的福特汽车,租给该男子。双方签订了租车合同,男子在合同上,签下了姓名并留下了身份证号。
这名自称叫姚某的男子说,他需要租用该车5天,并支付了1000元的租车费用和1000元押金。
2
到了10月15日,“姚某”给阿国打来电话,说想再多租3天。阿国见男子还有押金在,就同意了。
3
10月18日,阿国见“姚某”还没有还车,于是拨打“姚某”电话,想询问其什么时候还车。谁知“姚某”电话已关机。
4
10月20日,阿国通过GPS查找车辆定位,在柳城县发现了自己的汽车,便用备用钥匙前往柳城,将车子开回。
韦先生和阿国一聊,才知道两人都被同一名男子骗了。于是,两人来到柳城县大埔派出所报案。

民警立即对嫌疑人作案前后的轨迹、体貌特征、作案车辆特征等进行仔细甄别,最终锁定了一名叫石某的男子。石某今年35岁,全州县人。
11月7日,柳城警方获悉石某在桂林市全州县某宾馆入住。柳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连夜组织精干警力奔赴全州,将石某抓获,追回了其未来得及花的3万元赃款。
落网后,石某交代,
他平时好吃懒做,又没有工作。因缺钱花,就想到办假的身份证去租车,再伪造假的车辆信息,把租来的车拿去抵押诈骗。

来源丨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