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陷阱怎么解决 (以租代购对公司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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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是一名网约车司机,2017年他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以租代购”的合同,约定3年后过户,没想到这家网约车公司不仅没有兑现承诺,还玩起了人间蒸发,杳无音讯,这让黄先生很是着急。

以租代购的风险,以租代购个人承担什么风险

2017年6月23日,黄先生和南宁胤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车辆租赁合同,用“以租代购”的形式购买了一辆汽车,用来跑网约车。

当事人黄先生说:“我交了45000元的首付和所谓的3000元的风控押金,然后每个月4300元月租,交满三年等于36期,36期以后就可以把那个车过到你个人的名下。”

三年来,黄先生早出晚归,努力挣钱,希望早日把租来的车变为自己的车。和黄先生抱有同样想法的还有冯先生等人,他们都和胤华公司签订了“以租代购”协议。

网约车司机冯先生说:“2020年的6月份到期,交完租金给他之后,他按合约他就要尽快办绿本转给我们,但是一直拖到现在他都没有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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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先生说,目前胤华公司不仅人去楼空,而且他们拨打公司法人电话也是始终没有人接听。随后,冯先生等人将胤华公司告上了法庭。此时冯先生他们才知道,在他们与胤华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的半个月之前,车辆早已被胤华公司抵押给另外一家公司了。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支持胤华公司退还冯先生等人3000元风控押金,驳回冯先生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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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文丽琼说:“当时你们起诉的时候,他们已经申请保全了,金融公司已经申请保全了,然后法院就驳回你们那一块的诉讼请求了。”

律师表示,所谓的“以租代购”实质就是融资租赁。作为承租人,在承租期没有届满之前,车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承租人只拥有车辆的使用权。这类合同由于合同期长,出租人、承租人、车辆三者都存在变数,风险概率较大。期间,如果因为公司经营不善跑路,或者出现其他债权人查封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等情况,作为租赁物的车辆也有可能被查封,承租人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证。也就是说,冯先生他们就算通过诉讼也无法拿到车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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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文丽琼说:“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明确合同的内容,然后要对合同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一个预判,另外在签订这一块合同的时候,要查询车辆的一个权属的情况,不要嫌麻烦,去车辆管理部门去查询车辆,是不是存在抵押查封的一个情况,然后没有抵押的情况下再签订合同 。”

南宁广播电视台记者:韦晓 陈一涵(实习)

来源:南宁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