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这种事情,精心挑选的座位到了之后发现被霸占了,跟他讲道理摆证据都没有用,叫乘务员来劝也没用,整个不要脸面又无赖着实让人怒火中烧。
自从网络普及后网友们更是每年都能看到霸座事件,覆盖面之广、行为之恶劣着实让人大开眼界,面对霸座劝不动之后,脾气火爆的还会发生意外事故。
对于越来越猖狂的霸座现象,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作警示,所以对于这类人我们也能用法律回击!

一、霸座行为是违法的
1.颜某高铁霸座被处罚
某次列车上颜某为了方便自己下车,执意坐到靠过道的位置,被占座的旅客上车后发现座位已经有人坐了,还特意看了看自己买得票,确认自己没买错。
他当即上前和颜某沟通,不料颜某执意不让座,无奈乘客只能找乘务人员帮忙。没想到乘务人员劝解后,颜某拒不配合,大喊:“他爱坐不坐,不坐拉到,不坐就站着!”
旁边旅客看不下去纷纷劝说颜某让位置,谁想颜某竟出言威胁,还用手机公放哀乐并声称:他不管,他就要听哀乐,老子就爱哭丧,还质问别人有什么问题。
乘务人员见劝说无效便叫了乘警,乘警赶到后对颜某进行了口头警告,要求他停止违法行为。但颜某无视乘警警告依旧放哀乐,见口头警告无效乘警将颜某强制带离了车厢。
事后记者了解到,颜某是因为还有十几分钟就到站了,不想折腾所以不愿意换座位。但颜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扰乱列车秩序且情节严重,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2.处罚的标准为何
霸座指的是肢体健全者霸占别人的座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颜某和刘某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且刘某买票是站票与坐票有着差价,刘某不但不补款还霸占别人座位,铁路部门确实可以限制刘某买票,拒绝她乘车。
颜某在公共场合出言威胁他人还公放哀乐,经多方劝导仍不改正,此行为已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颜某的行为已属于情节严重,所以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二、胡搅蛮缠也是违法
1.刘女士被禁止坐火车
被行政拘留还算是从轻处罚,曾有一位女士的行为更是奇葩。刘女士上车后就霸占了她人的位置。原座位的女乘客试图说服刘某让开座位,不料刘某胡搅蛮缠。
女乘客出示自己的票后,刘某也拿出自己的票还说,“我票上写了我是过道的座位吗?写了你就贴到座位上。”经了解刘某只是买了站票,连坐票都没有买,争论无果女乘客只好找来列车员。
列车员和安全员一同劝导也没能说服刘某让座,最终铁路乘警经调查取证,对刘某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的行政罚款。
之后铁路客运部门根据国家下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将霸座者刘某的信息记录到铁路征信体系中,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刘某购票乘坐火车。
刘某的霸座行为,不仅需要交200的罚款,在180天内还不能购买火车票,这一处罚可谓是大快人心。

2.霸座行为不可取
刘某的行为与颜某威胁他人不同,并未涉及其他乘客,所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200元的罚款,刘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的限制范围。
《意见》第一条限制范围第一款: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
第一款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第六款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第七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对上述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刘某属于扰乱秩序,站票强占她人座位被行政处罚,完全对应《意见》中第一条第一款的第一、第六、第七点。

与此偶同时,《意见》中第四条另有:对特定严重失信人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乘坐火车。相关主体从限制乘火车人员名单中移除后,不再对其采取限制乘火车措施,具体移除办法如下:
行为责任人发生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行为第1~3、7条的,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自公布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计算,180天期满自动移除,铁路运输企业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所以铁路部门限制刘某买票,合情合理且合法,这样的处理方式也能遏制并杜绝“霸座”的现象存在。
三、对号入座,文明出行
民法典将按照客票记载的座位号乘坐认定是旅客的一项合同义务,因此作为客运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旅客应当积极履行该义务。
霸座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约行为。还是一种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霸座情况严重与否,不仅会被行政处罚还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只有每个人都做到对号入座,才能让霸座现象越来越少,对于此事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