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利的原因:双方经友好协商,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车辆作为工作用车,在么形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经友好协商,共计月数:12月,每个7日,车辆押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为明确出根据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承租方:出租方:拉萨铭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汽车1辆作为工作用车,在平、公正、互惠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甲方所租用乙方汽车的基本情况,号牌号码分别为:

车辆类型:陆地巡洋舰。
额定载客:5人。车辆保险情况:齐全。
车辆年审情况:用车地点中国境内。起租期2023年4日,至2024年4月,每个月租金为人民币,为预付方式,第一期付款2023年4月7日,车辆押金甲乙方职责。
起租日期2023年4月日,至2024年4月,乙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全性、可靠性高的需要。乙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责任、座位险等险。乙方提供租用车辆的行驶证、保险,等等证件均为有效。甲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由甲方负责。
车辆发生自身问题故障时,乙方承担责任。车辆如发生事故可走保险程序,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赔偿保险赔额的百分之20作为车辆折旧费。交车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违法违章经济纠纷乙承担,与甲方无关。车后违法违章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出租方(乙方):(签章)。
交车时间2023年4月6日下午20点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