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已经结束了,没来得及回望就要迎接新一年了。一起来看看 2019 年的新规吧,对你有没有影响呢?

全国性新规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计划生育补助将实行国家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其中在计划生育方面,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 " 少生快富 " 补助 3 个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除上述 3 个项目之外的原计划生育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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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个税法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全面实施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税法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施行。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 5000 元 / 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 5000 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 " 三险一金 " 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多个专项附加扣除。

>> 帮助实现全国 " 一网通办 " 电子证照六项国家标准发布
11 月 16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在京联合召开发布会,正式发布《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等 6 项国家标准。
此次发布的电子证照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 " 一网通办 ",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让百姓切实感受办事更便捷。该系列标准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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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将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
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 20000 元提高至 26000 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高。将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 5000 元,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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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法施行:治网购乱象、线上线下公平对待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回应社会热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电子商务法》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元旦起,支付宝、微信消费 5 万以上或受监控
央行又出新规,规定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使用支付宝和微信这两个 APP 进行转账,超过 5 万元人民币的,必须上交具体细节给央行监管部门进行审核。
这个通知施行后意味着,个人账户的大额交易及流水异常将接受央行监控管理;这之中,不仅仅包括银行账户收支情况、网络银行收支记录,还将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支付机构的记录。今后,我们个人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购物消费达到 5 万块钱以上、转账金额达到 20 万以上,就有可能被列入大额可疑交易进行监控。

>> 新版出生证明启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告,出生医学证明即将改版,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启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 第六版 ) 。

>>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此前,五项社保在不同地区分别由社保经办部门和税务部门征收,处于 " 分征 " 局面,而此次方案出台后,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从而提高征缴力度,同时解决一度存在的费基不实的问题。

>>2019 年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

2019 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全面启动实施。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近日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 2018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2018 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 2017 年基础上新增 40 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490 元。2018 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 40 元,达到每人每年 22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