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
已被列入*品毒**范畴
但仍然有人以此来寻求“刺激”
更有甚者
还实施贩卖、容留他人
滥用止咳水的违法犯罪行为

7月30日,南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通报了近日破获的一起“贩卖止咳水案”。巧合的是,该案的4名“90后”嫌疑人不仅同村、同校、同龄,而且同样因为止咳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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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之内一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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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南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分析研判辖区毒情时,得知辖区存在滥用止咳水的违法犯罪行为, 民警随即展开摸排侦查。在确定收网条件成熟后,7月22日,禁毒大队联合美林派出所前往柳城街道桑林村进行围捕打击,成功抓获贩卖“奥亭”牌止咳水的贩毒嫌疑人许某钊。

抓捕现场
当天,公安部门民警连续出击,在该村先后抓获容留他人吸毒的许某川、许某彬。“当时嫌疑人许某彬正要去买止咳水,我们开着三辆车前后堵截住他的车辆,许某彬发现后,还企图开车后退逃离,当场被我们制服了。”办案民警介绍,他们随后顺藤摸瓜,成功动员了吸毒人员许某益前来投案自首,一日之内对贩卖止咳水案件中的“贩、容、吸”违法犯罪人员“一锅端”,实现对出现在辖区的新型*品毒**违法犯罪全链条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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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寻求快感 一次喝50包止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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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许某钊、许某川、许某彬、许某益均有饮用止咳水的行为,4人不仅同龄,还是同校、同村的玩伴。虽然知道*品毒**的害处,但为寻刺激找快感,他们从外地购买止咳水,4人每次共要喝上50包左右,主要兑上可乐或者红牛喝,要么躲在许某川家里,要么藏在许某彬车里。
目前,因涉嫌贩卖*品毒**的许某钊以及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许某川、许某彬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对吸毒人员许某益进行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办案人员清点止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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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可待因的止咳水 药理似*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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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办案民警介绍,《刑法》第357条规定的*品毒**,是指*片鸦**、*洛因海**、甲基苯丙胺、*啡吗**、*麻大**、*卡因可**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醉药麻**品和精神药品。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两种。2015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原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含有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溶液剂、糖浆剂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目录内。
据介绍,磷酸可待因止咳水属于中枢性镇咳药,具有镇咳和镇痛功能,其药理作用与*啡吗**相似,强度约为*啡吗**的1/4,超过治疗量服用会产生幻觉,出现晕眩、心跳过速等不良反应,长期服用可形成心理依赖,戒断症状类似*洛因海***品毒**。吸食者往往最终转吸*洛因海**,才能满足毒瘾。过度滥用可导致抽筋、神志失常、中毒性精神病、昏迷、心跳停止及呼吸停顿引致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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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管控严格 市区药店都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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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含可待因的止咳水有联邦、万辉、奥亭、立健亭、佩夫人等牌子,记者昨日也走访了市区多家药店,并没有发现这些止咳水的踪影。记者了解到,目前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控严格,很多药店都不卖。“风险极大,稍有不慎就会被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可能被追究刑责。”一名药店负责人说。
针对仍在市场上流通的含可待因的止咳水,法律人士提出了三项建议:一是加强生产、销售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对物流环节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快递行业准入审查;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重点面向青少年群体尤其是在校学生和边缘青少年,广泛宣传普及滥用口服溶液的严重危险性。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部门一直对这类药品做全程追溯监管,从药品的批发采购,到流入医药机构销售,再到消费者需凭处方单和身份证登记才能购买,全程都有迹可循。同时,每年部门会开展用药安全月宣传活动,也会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正确认识止咳水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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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早报
记者: 苏玮杰
通讯员:彭聚才
编辑:张偲
审核:江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