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崔文 实习生 刘盼盼 娄韩菲
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网购消费者越来越多,网络消费维权也处于上升态势。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的《2017年一季度河南省12315消费维权形势分析报告》中指出,网络消费投诉中,广告问题投诉占比超三成,广告问题投诉主要集中于虚假宣传和实用绝对化用语两类。
河南商报记者走访发现,新广告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后,户外广告更加规范,但一些网店上的广告依然存在违法现象。
【网上买洋河酒,收到货却是“洋河镇”酒】

“想着在网上买酒方便,没想到买的酒却不是想象的那样。”今年5月份,郑州市民杨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些白酒后,遭遇了一连串的烦心事。
今年5月份,由于有朋友结婚,杨先生被委托购买一些白酒。
“我们准备买的是洋河牌子的酒。”杨先生说,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他决定在网店上买酒。
通过天猫商城搜索,杨先生看中了一家名叫“蓝色梦香旗舰店”的网店。
“蓝色”“中国梦”等字眼,以及曲线、蓝色的瓶身,杨先生说,这和他印象中洋河牌的酒没什么区别。
尤其是当他点入一款酒的网页后,更加肯定他这种想法。
从杨先生发来的该款酒的介绍中可以看到,上面写的是“洋河高度酒浓香型52度”,“这让我觉得就是洋河品牌旗下的酒。”
于是,杨先生下单购入了12箱这款酒,共花费5184元。
当杨先生收到货打开包装后看到,不仅外包装简易,酒也不是洋河品牌的白酒,而是洋河镇的一款酒,“拿不出手是其次的,最关键的是感觉被误导,被骗了。”


【消费者遭遇退货难,律师表示涉嫌误导】
在发现自己买的洋河酒其实是“洋河镇”酒后,杨先生就着手退货。
他先是向卖家的在线客服人员说明情况,一周都未见回复。
无奈之下,杨先生只好给天猫在线客服取得联系,申请退货。
此时,接到投诉的卖家进行了回复,不过其表示,该产品或其他商品从未宣传过是洋河品牌,并对杨先生的退货请求予以回绝。
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表示,该卖家的行为侵犯了洋河的著作权、商标权以及消费者的权利。
李华阳说,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表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根据这家网店的店面宣传,可以确定其涉嫌误导消费者。”李华阳说。
8月7日,河南商报记者也试图通过这家网店的客服人员与其取得联系,但直到发稿前,对方也没回复。
河南商报记者也联系了洋河郑州区的许姓负责人,他认为,该网店酒瓶包装的确和其“海之蓝”等商品相似度高,不过真正判定侵权还需要工商部门的裁定。
【绝对化用语、虚假宣传,网店宣传问题多】
修订后的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不少专家分析认为,新广告法对于虚假广告的定义更加明确。
同时,新广告法中的禁用词汇也是网络搜索中的热门。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以“最佳”、“最低”为代表的“最”,以“销量第一”、“TOP.1”为代表的“一”,以及与“级/极”、“金牌”、“王牌”相关的绝对化用语,均是新广告法禁用词汇。
分众传媒相关负责人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广告法施行后,比之前的规定严格得多,这对所有的户外广告是有影响的,之前都对容易产生问题的广告进行了修改。
河南商报记者在郑州市区走访看到,街头的户外广告已基本看不到使用绝对化用语的情况,房地产的户外广告也按规定标明了“建筑面积”。
但是在网上,仍有不少网店的宣传标语在使用明令禁止的绝对化用语,甚至是虚假宣传。
淘宝上一家名为HUNLADY STORE售卖玩具公仔的网店上,在对一款商品介绍时使用了“绝版老库存”字样,商家说,“‘绝版’的意思就是这款玩具卖完以后不会再生产了,但是如果有的卖家想要翻单再生产也有可能,我不能保证您在别家买不到这款商品。”
对于使用“绝版”字眼误导消费者的质疑,商家解释道,“我作为一个商人,目的就是应该把商品推销出去。”
另一家代购韩国某组合成员专辑的网店也在广告词中使用“绝版”这一词汇,该店家对绝版的解释是:现货卖完就要下架了。
而在淘宝上,河南商报记者同样发现许多产品使用“无副作用”词汇。一家瘦身产品的广告语写着“水果瘦身,无副作用,不腹泻,真正燃脂减肥”。
河南商报记者发现,在淘宝上搜索禁用的绝对化用语,依然会搜索出不少附带这些词汇的店家。有的店家为了规避风险,也会把禁用词汇改成其他字,比如一家售卖日本酵素的网店,就把“唯一”写成“为伊”。

【网络消费投诉中,广告问题占比增多】
使用绝对化用语误导消费者,甚至虚假宣传,此类广告问题的投诉也在被工商部门所关注着。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的《2017年一季度河南省12315消费维权形势分析报告》中就指出,广告举报热度提升,消费者举报的广告违法行为134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举报量增长190.1%。
而在网络消费投诉中,广告问题投诉占比超三成,广告问题投诉主要集中于虚假宣传和实用绝对化用语两类。
该份报告中写道,广告是电商企业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对吸引网络消费者的起到重要作用,也成为网络消费纠纷的主要源头。
对于网络消费投诉中的广告问题为何呈现上升趋势,8月9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电子商务如今发展迅速,所以产生的问题以及纠纷的概率也会提高,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广告法肯定也适用于网络广告。”该负责人介绍,根据2016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监管和处罚,网络平台同样有责任保证在其上面发布广告的真实性,“对于网络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虚假宣传等行为,工商行政部门都可根据广告法进行处罚。”
阿里巴巴相关部门赵姓负责人受访时说,“淘宝、天猫一贯以来均大力支持国家广告法相关要求,并一直在按相关要求对平台进行管理。”他说,淘宝和天猫的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商家不得使用诸如“最高、最低、最优、最热”等最高级词汇夸大描述,过度或虚假承诺商品效果及程度,“平台会贯彻执行相关规则,一旦发现违规商家或收到消费者举报、工商来函,会对违规商家进行扣分、下架商品等处理。”
广告发布前,是否会有审核程序?赵姓负责人说,“淘宝有数亿商品,我们会通过关键词词库以及图片识别等技术,对商品违规使用的广告语进行识别,一旦发现快速处理。”但对于为何还会出现绝对化用语等现象,该负责人一直未予回答。
【链接:网购消费者如何维权】
阿里巴巴赵姓负责人说,消费者可以联系客服也可以在线投诉。
郑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消费者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此外,她还建议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发布广告时,一定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自己发布广告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