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性心理障碍之一——性偏好障碍中的性施虐症。
性施虐症是指在*生活性**中,向性对象施加肉体上或精神上的痛苦,作为达到性满足的途径。
当与未给出同意的伴侣实施这些行为时,性施虐被认为是一种犯罪,且可能一直持续至施虐者被逮捕为止。
性施虐症与强奸并非同义词,后者是对受害者的性及控制的复杂组合。性施虐症在强奸犯中的确诊率不足 10%, 但在性动机杀人者中的确诊率高达 37-75%。
性施虐癖的治疗通常无效。

病因
可能有以下两种原因:
其一是性格。国外有专家认为:“典型的性施虐症患者常常是怕羞的,被动的,是对妇女有极端偏见的和痛恨妇女的人。”
其二是网上的不健康信息。这种“精神*片鸦**”会对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专家们早已指出,暴露于淫秽物品下的观众,除产生原发性损害(如导致强烈的性兴奋和持续的手淫)外,还可产生继发性的损害(如对性认识的扭曲和增加对妇女的攻击性等)。有关研究也表明,应用淫秽物品时间越长,性变态持续时间也越长。
症状
性施虐症绝大多数见于男性,有鞭打、绳勒、撕割对方躯体的行为。亦有精神施虐,如把小便撒在性对象身上,强迫对方讲淫话等。极端的施虐行为包括毒打、残肢、杀死性对象,这称为色*杀情**人狂。患者在对方的痛苦之中感受性的快乐,甚至于施虐成为满足性欲所必需的方式。
大多数施虐癖者结交同意其行为的伴侣,这些伴侣可能是性受虐癖者。在这种关系中,羞辱和鞭打常是一种扮演行为,因参与者都知道这仅是一种游戏,所以会控制自己的行为而避免受伤。控制和支配的幻想对于施虐者很重要,他们往往会精心*绑捆***伴侣性**或塞住*伴侣性**的嘴。
需要明确的是,真正的*虐性**待症病人,其行为动机也不在于故意使别人或自己受苦,而是这些虐待可使他们唤起性的激动情绪。
性施虐癖在同时存在*社会反**型人格障碍——放肆的人中尤其危险。
最后
动物行为学家研究发现*行为性**和攻击行为可有重叠。在正常性活动中可能表现出一些攻击倾向,但*伴侣性**相互之间能够良好地适应这种*行为性**。如夫妻之间在性活动中挤压、撕咬或给对方施以一定的痛苦,偶尔为之,大多没有“攻击”本意,主要作为一种*情调**的方式,不能诊断为性施虐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