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故友茶馆
人类从以物易物开始,就产生了交易,从交易出现,就有些所谓的聪明人开始动歪脑筋了。

我国先秦就开始有假货的记录了,《礼记·王制》记载:各种粮食,果实等不成熟的食品不准在市场上售卖。这是第一次有食品安全的记录。至于措施嘛,就靠教化和自觉了。

公元前202年,著名的丝绸之路出现了。张骞受汉武帝之命,前往西方各国进行贸易和交流。张骞从西方带回了许多稀奇的东西。汉朝人人都想要,而且供不应求。于是,造假者开始了,他们跟着葫芦画瓢。反正一般人看不到张骞带回来的东西,一时间假货满天飞。

与此同时,汉代也出现了食品造假者,经常出售一些变质的东西,把表面装饰得很漂亮。因此,汉朝规定,粮食变质必须立即销毁,否则将严惩造假者和地方官员。
比如隋唐时期,饮酒蔚然成风,催生了大量制造假酒的作坊。假酒怎么做?没有工业酒精怎么办?用水。当时有这样一个段子: 一群人在喝酒,说:“来喝酒,把酉喝丢了。” ”周围的人问什么意思,回答说:“只剩下水了。
公元651年(高宗永徽二年),在丞相亲自主持下,在《贞观律》的基础之上编纂了《永徽律》,这就是《唐律疏议》,它是现存最古老的封建刑事法典。

《唐律疏议》规定:售卖假食品、假药品,引起生病的,监禁一年;如果卖假食品或假药致人死亡,商家将被处以绞刑。 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假的食品或药品后死亡,也按过失杀人罪处罚售卖的人。
最先进的是竟然还有“退货制度”,《唐律疏义》: 购买商品后3天内,如有质量相关问题,可找销售者退货。 如销售者不同意,当局会介入,罚商家“40鞭”。 是不是和我们现在很像?佩服佩服!

960年,宋朝开始了。宋朝时期,中国的商品经济非常发达。 看下清明上河图就知道了,人流熙熙攘攘,做生意的人很多,很热闹。但是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欺诈。我们来看看宋代商人是怎么造假的。

《武林旧事》写道:“有卖买物货,以伪易真,至以纸为衣,铜铅为金银,土木为香药,变换如神,谓之白日贼。”
为了经济健康发展,宋朝皇帝可不可能不管,于是出现了“行会”、“制药局”等机构,行业进行分类,想做生意就必须加入行会组织,接受行会的监督;药品上会盖上制药局的印章才能销售
到了清朝,造假到什么程度呢?纪大才子的《阅微草堂笔记》:公元1747年,纪晓岚赴京城赶考,大才子也得看书啊。怕店里没有足够的灯油,就买了一支蜡烛。 回去的时候发现蜡烛里面是用土做的,外面包了一层羊油脂。好家伙,手艺还挺精妙的。
其实清朝打假力度也不小,出了一本《大清律例》,《户律·市律》规定:通过改造称尺等方式缺斤少两的,打六十大板;质量差的,处以笞五十的刑罚。

各朝各代对于造假等以次充好的行为都是深恶痛绝,对造假者更是毫不留情。到了如今,每年的3.15被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故友说 :再完善的法律也不能阻止犯罪,阻止造假最好的办法就是所有人睁大眼睛对抗造假,让造假无处可藏,发现造假大家一起*制抵**。毕竟对造假者的无脑纵容,就是对造假行为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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