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真心留不住
唯有套路得人心

今天
小编要跟大家盘点的是
疫情期间的那些诈骗套路
注意了!!!
这些都是你必须要绕开走的路!

NO.1
虚假出售防疫物资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微信、QQ、电话、手机短信等途径,冒用厂家名义编造厂家代理身份或者谎称囤有医用口罩等,在收取支付款后,以各种理由推脱、躲避,拒不发货甚至拉黑微信,或者寄送其他低价值物资,从而骗取财物。
NO.2
谎称筹集善款诈骗

不法分子冒用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志愿者协会等名义,提供虚假单位或官方网站、平台等证明,谎称筹集善款投入防疫工作,或者伪造因疫情失去亲人、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博取同情,骗取特定或不特定对象的财物。
NO.3
推广出售药品、保健品诈骗

不法分子假冒政府部门、疾控单位、药物研究机构、公益组织或者 “老中医” “养生专家”“权威人士”等,向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推广出售所谓的抗疫情药物,提高免疫力保健品,从而骗取财物。
NO.4
利用学生网络课堂诈骗

不法分子以老师、学校教职员工名义,在微信群中发布二维码或者提供银行账号,要求缴纳班费、学费、教材费等,或者在网络课堂中插入链接,引诱学生点击从而套取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密码骗取财物。
NO.5
针对公司企业合同诈骗

不法分子谎称可以提供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或者购买产品货物,假意签订合同并在收取货款、货物后,拒不履行合同,隐匿身份逃避责任,骗取财物。
NO.6
以疫情防控检查名义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抽查、督查的名义,以防控措施不到位进行威胁,要求缴纳逃避处罚费用,购买不必要物品等,从而骗取财物。
NO.7
针对中小企业*款贷**诈骗

不法分子以虚假金融机构、网贷平台等名义,或者谎称与相关金融机构有合作关系,以无担保、低利率、手续简便、贷还自由等为诱饵,骗取中小企业主、个体商户个人信息,套取资金,或者要求提供*款贷**保证金、合同审核和公证费用等,骗取财物。
检察官提醒
国内疫情虽然得到有效防控,但疫情还未结束。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诈骗分子还会利用采购防控物资之机,善心捐助之机,急于治病防病之机,急于找工作之机,远程教育培训之机,企业复工复产之机,机票车票退改签之机进行诈骗。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