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6万元,两个月内要还款6万余元
一起借款纠纷牵出5个“套路贷”团伙
我们经常在马路上、楼道里、车窗里看到“*抵押无**、无担保、低息、*速放快款**”这样的小广告。这些*款贷**看起来申请门槛极低、放款容易,可真的安全靠谱吗?市民姚先生通过这样的一个广告借款1.6万元,结果两个月之内债务变成了6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梅溪派出所获悉,5个以小额*款贷**公司为幌子的“套路贷”诈骗团伙被摧毁,王某等11名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执行逮捕。
报警的欠款人
4月9日,有人向市公安局梅溪派出所报警,称在城区新华城市广场因借款纠纷被人拦着不让走。民警赶到现场,见两个年轻人跟着姚先生,并持有姚先生今年1月份向其二人借款1.6万元的借据及回款记录,要求姚先生还款。姚先生告诉民警,他们之所以会发生纠纷是因为当时借款1.6万元,借条上也写着借1.6万元,但实际只收到了11467元,另外4533元是对方收取的管理费、保证金等。双方约定连续还款12周,可是连本带息,每周要还款2134元,这与借款之初双方约定的不超过3%的低息不相符,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姚先生遂打电话报警。
姚先生的的叙述,让市公安局梅溪派出所一大队民警敏锐地察觉到,这不是一般的经济纠纷,更像是“套路贷”诈骗案。
表面上,民警不动声色,仍按一般经济纠纷给双方予以调解。暗中,民警找来姚先生询问他借钱的详细过程。
还不清的*款贷**
姚先生说自己在城区一家企业打工,2019年春节前,急需用钱的他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条“*抵押无**、无担保、低息、*速放快款**”的广告。今年1月16日,他通过广告找到了新华城市广场某实业公司借款1.6万元。签了一堆借款合同、须知,还按要求留下了手机通讯录和微信通讯录信息,对方通过银行向姚先生银行账户汇款。钱到账后,对方以收取20%管理费、保证金为名让姚先生通过微信转回4533元,并约定每周还款2134元。
姚先生称,工作人员口头称月息不超过3%,但实际计算后月息超过40%。签合同时工作人员没让仔细看,后来在还款过程中他才发现,他签的一堆合同、须知中双方约定有苛刻的违约责任,每周三的两点前还款,哪怕超过1分钟就要加收一天的违约金200元,如果放款的公司派人上门催收,还要加收催收费500元/次。如果仍未还款,对方就通过自己当时留给借款公司的手机通讯录和微信通讯录,挨个给自己亲朋好友打电话。姚先生不堪其扰。
春节过后,姚先生未按约定还钱被催债,看姚先生实在是没钱,借款公司的周某就“帮”他想了一个办法:介绍姚先生到同一栋楼的另一家公司借款,以清偿之前的债务。拆东墙补西墙,这对于姚先生来说也是没办法的办法。然而,这家公司与之前的公司手法如出一辙。最后姚先生还的钱已远超欠两家公司的本金,但却因越滚越多的利息导致无法正常还完。接着,姚先生又被介绍给了第三家、第四家、第五家借款公司,这样循环借下家还上家,短短两个月时间,姚某的债务被迅速积累到6万元以上,而其实际得到的金额才1万多元。
诈骗团伙覆灭
警方找到了这几家公司几十名受害人,均称是冲着*款贷**公司“*抵押无**、无担保、低息、放款快”的宣传来的,实际*款贷**后才发现利息远超当初承诺。民警算了一笔账,以姚先生为例,借款1.6万元,实际到手的只有11467元。还款时间为12周,每周还款2134元,算下来利息就要付14141元,折合年*款贷**利率是535.85%,也就是借1万块钱,一年要支付5万多元的利息。受害人里面很多都是不会算账,盲目借款,中了套路,导致越借越多。
警方经对几家公司的资金流、电信流进行梳理,一个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运营的“套路贷”团伙网络被基本摸清。查清了这些所谓的*款贷**公司的“套路”。他们通过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等手段实施诈骗。据前期侦查摸排情况,6月初,梅溪派出所组织50名警力集中对新华城市广场5个套路贷团伙集中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现场扣押电脑20余台。通过现场电子物证、文件资料勘查,发现被害人200余人,查获银行卡10张、冻结涉案资金20余万元。目前,王某等借款公司实际控制人11人被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款贷**当心“套路”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发现类似的宣称“低息、无担保、*速放快款**”的小广告千万要提高警惕,市民如果确需借款,要先择合法平台借贷,不轻信所谓的*抵押无***款贷**,不随意签订借款合同,落笔签字要看清合同条款谨慎行事;钱款往来,务必留存证据;遭遇“套路贷”要果断报警及时止损,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裹挟,在“套路贷”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南阳晚报记者 徐 蕾 通讯员 贾耀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