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子烟电**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 自2022年11 月1日起对*子烟电**征收消费税 。为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子烟电**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进一步明确*子烟电**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
01、政策要点
征税对象
*子烟电**消费税征税对象为*子烟电**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子烟电**产品。
纳税人
*子烟电** 生产环节 纳税人,是指取得*草烟**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子烟电**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子烟电**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
*子烟电** 批发环节 纳税人,是指取得*草烟**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子烟电**批发业务的企业。
*子烟电** 进口环节 纳税人,是指进口*子烟电**的单位和个人。
适用税率
*子烟电**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 36% ,批发环节的税率为 11% 。
符合3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记得及时与税务机关确认“*子烟电**”消费税税种认定情况哦!

02、*票开**要点
税务总局在税控*票开**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销售*子烟电**应当 选择“*子烟电**”类编码 开具发票。
03、申报要点
符合3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从事生产、批发*子烟电**业务应当按规定填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具体申报操作流程
第一步: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图形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选择实名办税人员并验证,可选择“密码”、“短信”或“人脸识别”验证方式登录。


第二步: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选择【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

第三步:进入填写表单界面,按实际情况及页面要求填写表单。

第四步:点击申报按钮,确认弹窗信息,进行申报,查看提交的回执说明。

第五步:返回主页,点击【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可按条件查询申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