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
3月10日,重庆市五中院召开“司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涉消费纠纷的典型案例,提醒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从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消费环境。

据市五中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唐文介绍,2021年以来,市五中法院辖区共受理各类涉及消费纠纷案件28431件,占所有民事案件的6%。案件涉及食品安全、商品房买卖、汽车销售、医疗美容、家具定制、网络购物、教育培训、健身娱乐、减肥产品等多个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

例如2021年东莞某木业公司与邓某签订《承揽合同书》,约定向邓某提供定制全屋家居产品,板材为南美黑胡桃木,定制款480000元。不过随后邓某定制的护墙等家居切面存在夹层,认为东莞某木业公司施工安装的材质非原木,以存在欺诈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定制款并三倍赔偿。东莞某木业公司则辩称在原木中间加平衡层的做法是行业通用做法,客观合理,并举示重庆市定制家居协会、广州市定制家居行业协会对该通常做法出具的情况说明予以佐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应按照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律处理。对于产品的品质和产地,应当按照通常的语义和普通民众的一般认知进行解释。邓某定制的南美黑胡桃木原木,按照大众的通常理解,是产于南美地区的黑胡桃木树天然切割的整木,并非碎木屑压合品,也非使用工业压制的多层板。南美黑胡桃木原木在民众的普遍认知中,其档次、质感、价值、环保性能等均远远高于多层板。东莞某木业公司隐瞒消费者私自更换为多层板,并且没有按照消费者指定的销售处购买该产品,其目的并非为消费者的利益,而是以次充好,以廉价品替代名贵商品,以获取高额利益,其行为构成消费欺诈。东莞某木业公司系一人公司,股东杨某并无证据证明其与公司财产独立,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重庆某家汇市场公司一并承担连带责任,故判决东莞某木业公司退还邓某480000元并另行赔偿1440000元。

法官表示,定制家具行业并不规范,商家利用大多数消费者对家具板材材质、环保等级划分的不了解,以及鉴定工作的复杂,惯用“偷梁换柱”一招来欺骗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亟待规范和引导。本案判决没有采信商家对于家具材质的辩称,认定其构成欺诈,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加强定制家具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打击定制家具行业消费欺诈行为和引导定制家具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态度和决心。

又如二手车商李某将一小型客车卖于陈某,购车款83300元。购车合同中约定:车辆无重大事故、无水泡、无火烧。后来陈某委托二手车交易服务平台对车辆进行检测,结果为水泡车,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退还购车款83300元,并赔偿249900元等。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作为二手车销售者,有义务对车辆的信息作全面了解并作出相应承诺。在李某将车辆销售给陈某前,车辆已经发生水泡事故,李某应当知晓,且李某也可以通过正常途径了解车辆实际情况,即通过车信盟平台查询。陈某购买车辆系非营运,为消费者。李某销售泡水车,向消费者隐瞒了十分重要的信息,构成欺诈,故判决撤销买卖合同,李某退还购车款83300元,向陈某赔偿249900元。

法官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也随之极速增加。汽车更新换代速度提升,导致越来越多的二手车流入市场,二手车的交易量也十分庞大。由于二手车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卖方为谋求私利,以次充好,隐瞒重大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将泡水车、火烧车等当作正常二手车出售,欺诈消费者,引发大量二手车交易纠纷。二手车交易纠纷中,销售者作出虚假承诺是否出于故意,是否属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相应瑕疵的情形,是认定销售者欺诈的关键。本案判决结合瑕疵的隐蔽情况、发现难度、重要性等因素综合认定车辆为水泡车系李某应当知道的情形,又作出虚假承诺,构成欺诈,判决撤销买卖合同,李某向陈某退一赔三,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打击二手车交易行业欺诈消费者的决心和加强二手车交易行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力度。

市五中院表示,未来将继续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斩断“黑作坊”生产链条,遏制制假售假行为,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妥善审理直播电商、平台纠纷案件,加强新业态、快递服务、住房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妥善处理消费者出行、涉疫情消费购物、医疗健康服务和体育消费等纠纷案件,加强未成年、老年、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保障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助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同时,进一步加*法大**治宣传力度,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并通过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巡回审判等方式,营造良好的消费者维权司法环境,更好地服务保障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朱春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