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拥有光荣的革命历史。 中国*产党共**成立前后,吉林省就有先进知识分子和*党**员传播马克思主义,从事革命活动,并 在以李大钊为首的*共中**北方区委领导下, 创建了吉林省第一个*党**支部——*共中**长春支部。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吉林人民率先抗日,在*党**的领导下,创建了东北抗日联军第一路军, 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浴血奋战,谱写了爱国主义的英雄壮歌。吉林是这一战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杨靖宇等抗联先烈就壮烈殉国在吉林大地上。吉林是东北解放战争的重要战场和前沿根据地,四战四平、三下江南、四保临江、夏秋冬三季攻势等重大战役都在吉林展开,吉林人民为东北解放战争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巨大贡献。 2021年是中国*产党共**成立100周年,为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吉林省妇联、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联合推出《巾帼志愿者讲*党**史》栏目,重温中国*产党共**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特别是吉林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作出的重要历史贡献,引导全省广大妇女群众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点击音频 听巾帼志愿者讲*党**史
伪满洲国“三年治安肃正计划”制定及其对吉林抗日军民的血腥*压镇** 00:0019:54
讲述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王鑫淼

伪满洲国“三年治安肃正计划”的制定及其对吉林抗日军民的血腥*压镇**
1936年,日伪当局在普遍推行“集团部落”政策,极力破坏包括吉林省在内的东北抗日运动的同时,又将以军事“讨伐”为主的*压镇**方针改为军事“讨伐”与政治*压镇**相结合的、“官军民”三位一体的、“持久治安肃正”的方针。即以关东军为中心,集日伪军警宪特与行政于一体,实行“官军民”的“一体治安肃正”工作。
1936年3月,关东军制定了《满洲国治安肃正大纲》,伪满洲国遂于4月制定了《三年治安肃正计划纲要》,妄图在1936年4月至1939年3月的三年间“彻底肃清在满*产党共**”及其领导下的抗日武装。“三年治安肃正计划”规定,第一年度(1936年4月至1937年3月)的“肃正”重点是伪滨江、吉林、间岛、三江等省。第二年度,进一步强化第一年度划定地区的“肃正”工作,为在全伪满开展“肃正”工作做好准备。第三年度,对特殊地区给以“彻底的肃正”,使全伪满各机关建立“巩固的治安基础”。采取的方法是实行“治标”、“治本”和“思想工作”三位一体。所谓“治标”,就是对抗日武装进行军事“讨伐”;所谓“治本”,就是建立“集团部落”,制造无人区,推行保甲连坐制,组织伪自卫团,修筑警备道路,架设警备通讯网,收缴民间*器武**,实行经济*锁封**,断绝抗日军民的联系。所谓“思想工作”,就是强化警宪特,实行法西斯统治,排除“*化赤**”与*日反**思想,破坏与*压镇***产党共**和其他*日反***党**派、团体,防范与*压镇**来自国外的扰乱治安行为。
在吉林省境内,日伪当局施行的“治标”,主要是东南防卫地区的日军和伪第二军管区的伪军对伪吉林省东部、伪间岛省西部进行军事“讨伐”,具体包括舒兰、额穆、敦化全县和延吉与和龙两县的西部、永吉县东部及安图、桦甸两县的北部;并与中防卫地区、东防卫地区的日伪军协力,将伪滨江与吉林两省边界地区,即五常与舒兰两县交界地区、宁安与额穆两县交界地区,作为“特别治标工作”地区加以“讨伐”和防范;同时也对伪奉天省东部和伪安东省北部地区进行军事“讨伐”。1936年10月至1937年3月,日伪当局派重兵对柳河、金川、辉南、濛江(以上4县属伪奉天省所辖)、临江、通化、辑安、长白、抚松(以上5县属伪安东省所辖)等东边道北部9县,安图、桦甸两县南部以及磐石县东部,进行了长达半年的“东边道独立大讨伐”。这次“大讨伐”由伪军政部最高顾问佐佐木到一为“讨伐”指导部长,以伪第一军管区司令官于琛澂为“讨伐”总司令,以伪军第一军管区部队为主力,并调伪第三、第五军管区和伪靖安军等部分兵力,计有8个混成旅、1个骑兵旅、1.5个教导队和4个团,总兵力达2.7万余人。此外还有由伪宪兵队组成的混成宪兵队计460余人参加了这次“讨伐”。伪宪兵队在东边道各地搜集情报,夺取粮食和*器武**,逮捕、*杀屠**、诱降抗日军民,烧毁民房,既参加“治标”工作,也参加“治本”工作。1936年11月24日,为配合东边道北部的“独立大讨伐”,日伪当局还在通化成立了“东边道北部治安工作委员会”,统一负责对东边道北部地区的“治本”工作。这次“讨伐”的重点是*共中**领导的东北抗日联军第一路军以及王凤阁等部抗日义勇军。在“大讨伐”中,敌人把东边道北部9县分成辑安、通化、临抚、濛辉、金柳等5个地区,各区集中2个旅以上兵力对抗日游击区及游击根据地进行轮番“讨伐”,驱赶、杀害民众,烧毁房屋,捣毁抗日武装的密营、山寨,给抗日军民造成巨大损失和灾难。东北抗联第一路军副总司令兼第二军军长王德泰、抗联第一军第二师师长曹国安、第一军政治部主任宋铁岩等相继牺牲,王凤阁被捕惨遭杀害。据日伪统计,在半年“讨伐”中,敌人在辑安、通化、临抚、濛辉4个地区,共杀害抗日武装人员911名,击伤318名,抓捕223名,毁灭密营、山寨345处。此外,日本侵略者还在这一地区制造*案惨**,滥杀无辜。1936年7月15日,驻朝阳镇的日军守备队第五大队第一中队长中山八郎率领日伪军,对金川县白家堡子(今属通化县兴林乡)村民进行血腥*杀屠**,杀害民众368名(加上大*杀屠**之前杀害的人数共达400余人),烧毁房屋60余栋,制造了骇人听闻的白家堡子*案惨**。1937年以后的“治安肃正”,日伪仍派较多兵力在伪吉林省、间岛省、通化省等地进行“讨伐”,*压镇**抗日军民。
日伪当局施行的“治本”,除了普遍设立“集团部落”,制造无人区外,还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实行保甲制度。自1933年12月伪民政部颁布《暂行保甲法》之后,各地即开始实行保甲制度。保甲法规定,居民以十户为一牌,十牌为一甲,每个伪警察署管辖内的若干个甲为一保,分别设伪保长、副保长、甲长、副甲长和牌长。保甲内设伪自卫团。保甲制的核心是连坐制度,即牌内居民如违犯法规,除对违者给以处罚外,同时对其所属牌内各户全部给以处罚,其目的就是用保甲连坐制来严格控制民众。为了推行保甲制度,日伪又制定了“三年计划”,称为“保甲特别工作”。1935年、1936年和1937年,分别在49县、51县和60县实行“保甲特别工作”。吉林省共有42个县实行了“保甲特别工作”,其中1935年12个县,1936年14个县,1937年16个县。
二是修建警备道路和通讯网。根据“三年治安肃正计划”,日伪当局于1936年制定了修建警备道路的“三年计划”。到1938年,伪满共新建警备道路117723公里,约为1935年已建警备道路的4.58倍。吉林省在其中占较大比重。同时,根据“治安肃正”需要,日伪当局于1936年在全伪满新建警备电话线路4723公里,吉林省在其中也占很大比重,仅伪间岛省与伪吉林省,就修建警备电话线路2330公里,约占全伪满的49.3%。1937年,日伪当局又制定了“干线通信网三年计划”,当年全伪满即新建警备电话线路5130公里,其中伪吉林省与伪间岛省约占17%。
三是实施经济*锁封**政策。日伪除利用“集团部落”、保甲连坐等禁止民众向外运输物资外,还在游击区附近的城镇,严格控制物品买卖,特别是对布匹、棉花、胶鞋、食盐、药品等,更是严上加严,竭力防止这些物品流入抗日人员手中,如发现有为抗日武装代购或支援粮食、服装、药品、食盐等物品者,一律以“通匪”罪名予以逮捕或枪杀。特别是秋收季节,还派出大量警察,*锁封**山林等各运输通道,查禁民众对抗日武装的各种物资支援。
四是强化收缴民间*器武**工作。随着“治安肃正”的加强,日伪利用警察机构不断加强收缴民间*器武**工作,到1935年末,在全东北已收缴98.1万余支。1936年6月,伪满颁布了伪《枪炮管理法》和《枪炮管理实施规则》后,不仅对枪炮的制造、贩卖、修理、转让、持有、运输等进行彻底取缔,而且强化了收缴民间*器武**工作,到1937年末共收缴民间*器武**150万支。
日伪当局施行的“思想工作”,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思想工作”文件,进行“思想对策”研究。1936年,关东军司令官以命令形式发布了《处理*产党共**有关人员要纲》,规定对*产党共**地下组织成员和与*产党共**有关的武装抗日人员,逮捕后可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由宪兵执行“严重处分”,即就地处死。其它日伪警务机构,经宪兵官员批准也可执行“严重处分”;对没有直接参加武装抗日的人员,虽与*产党共**有关,但要交“军法会审”处理,即名义上经过法律程序,以掩人耳目,实际上或课以重刑或加以杀害。1936年8月,日伪还在各省伪警务厅内设立了“思想调查班”,专门从事各地*产党共**活动情报的搜集与整理工作。1937年5月,又在伪中央统制委员会干事会辖管下设立了“思想对策调查班”,专门从事与加强防共和“思想对策”方面的研究工作。同年6月,“思想对策调查班”编辑了《在满*产党共**最近活动情报及有关新阵容考察》一书,作为伪中央统制委员会的重要文件向各日伪宪警机构分发。同时,“思想对策调查班”还将掌握的情报,随时编辑成《思想对策月报》,向各警务机构通报。
二是建立统一指挥机构和专门破坏组织。1936年4月,关东军司令部发出《日满警务机关统制区署(节制)要领》的命令,将1935年设立的各级伪警务联络委员会一律改为各级警务统制委员会。伪中央警务统制委员会委员长由关东宪兵队司令官东条英机担任,伪地方、地区警务统制委员会的委员长分别由各关东宪兵队长、宪兵分队长(或分遣队长)担任,使各警务机构完全在宪兵统一指挥下开展各种*压镇**活动。而警务统制委员会的首要任务就是“担任思想对策之警务工作,特别须担任制定、审查*压镇**在满*产党共**的计划和领导工作”。
伪中央统制委员会成立后,关东宪兵队还根据关东军司令部关于“思想对策”的指示,组织了一些特别组织,潜入到抗日武装活动地区,进行政治诱降和思想瓦解活动,主要有“特别搜查班”、“特别工作班”、“间岛协助会”等。
“特别搜查班”是从1936年4月开始,先后在36个所谓“治安工作重点县”,由日伪警察混编而组建起来的。每个“特搜班”约20余人,主要分布于抗日武装活动地区,配合军事“讨伐”,搜查逮捕分散活动的抗日武装人员;同时,采取各种阴谋手段,打入抗日队伍内部,制造矛盾,挑起纠纷,分裂与诱降抗日队伍。在吉林省东南部地区,有多个“特搜班”从事瓦解、破坏活动,给*党**领导的抗联第一路军和其他抗日队伍造成很大损失,并给民众带来深重灾难。如隶属奉天日军守备队的第10搜查班,共26人,1936年4月下旬至5月末,先后在通化县大荒沟、响水河子等地,抓捕抗日爱国人员和民众80余人,直接打死3人,另有19人以“匪贼”和“积极通匪”等罪名被杀害。
“特别工作班”是以日本宪兵为首,由日本宪兵和伪满警察组成,并网罗一些叛徒的特务组织,专门从事破坏*共中***党**组织、东北抗日联军及其他抗日义勇军的罪恶活动。其中最受关东军司令官等人赏识的是隶属于奉天日本宪兵队山城镇分队的“长岛工作班”。该工作班成立于1936年7月,至1937年春,主要在通化地区活动。曾先后诱捕了*共中**柳河县委干部和地工人员、抗联第一军将士和抗日义勇军老长青、四海山等部官兵及抗日群众数百人,给*共中**柳河县委与抗联第一军造成很大损失。
“间岛协助会”自1934年9月在延边地区成立到1936年4月,已有1个本部、5个支部、16个区会,有会员7700余人,到1936年12月,区会增至25个,会员增至8400余人。“间岛协助会”本部和各支部都设有“协助义勇自卫团”,“协助会”本部还设有“特别工作队”。“特别工作队”在日本宪兵指挥下,侦察*共中**地下组织,警戒城乡,搜捕潜入城镇的抗日人员,同时还派遣武装人员直接袭击抗日武装的小股部队,或向山区散发传单,逼迫抗日武装人员的家属、亲友到部队劝降,甚至派人打入抗日队伍内部进行策反与破坏。“间岛协助会”的*动反**活动,给在东满地区活动的抗联第二军和其他抗日武装造成不少损失。
1936年5月,伪中央统制委员会又编成“外事班”,直接掌管涉外活动。在伪满边境的安东、山海关、满洲里、图们等地设立由宪兵和警察合编的“关门外事班”,负责检查过往的外国人 (包括被日伪称作外国人的中国关内人员);在伪都新京和沈阳、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等大中城市,设立由宪兵与警察合编的“合同外事班”(也称“中间外事班”),专门从事对外国在伪满机构和人员的侦察、监视、跟踪等活动。日伪当局通过这些外事班,防范与*压镇**来自“国外的扰乱治安行为”。
三是进行大检举、大搜查。日伪当局实行“思想对策”的主要手段,就是根据宪警特掌握的情况,对*产党共**及其他*日反***党**派、团体进行“检举”活动,搜捕*产党共**员和其他*日反**爱国人士,破坏*产党共**及其他*日反***党**派、团体。1936年至1937年间,*共中**磐石、柳河、抚松、长白等县委先后遭敌破坏。1937年7月22日,驻抚松的日本宪兵队与伪警察,对县城及万良、抽水、北岗、大营、松树镇等地的抗日群众团体抚松抗日救国会筹备处进行搜捕,共抓去100余人,最后将王松山等4名骨干处死,另有30余人在越狱时被打死。
本文摘录自《中国*产党共**吉林历史 第一卷》
*共中**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