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跨境电商、免税区销售、代购等进口产品销售模式迅速兴起,消费者购买进口产品变得越来越便捷。由于目前该领域监管还不够完善,通过这些渠道购物存在诸多问题,如无中文标签、无法律规定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报关单等。消费者在购买进口产品时如何才能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记者日前走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法官为读者支招。
案例一:买进口奶粉发现无中文标签
原告王某在被告惠城区某百货商行处购买了荷兰版某牌子3罐奶粉,共向被告支付375元货款,被告向原告出具了购物小票。这些奶粉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原告以此为由,要求被告向原告退还购物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并保证食品安全。被告销售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奶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原告诉请被告赔偿10倍赔偿金,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买进口食品要留意中文标识
法官贺晔晖提醒,网购进口奶粉存在缺乏检验检疫证明、质量难以保障等风险,因此,消费者购买境外奶粉一定要慎重。按照我国有关规定,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有合格的中文标识。因此,核实进口奶粉身份最方便的途径就是查看包装袋上的中文标识。
案例二:明知有问题仍购买,索赔被驳回
2016年7月12日至13日,原告李先生分别在惠东3家洋酒商行购买了3种洋酒。原告通过刷银联卡的方式向3位被告支付款项,3位被告向原告出具相应的收款收据。原告购买的上述酒品包装上均没有中文标签及说明书,原告以此为由,要求被告向原告立即退还货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
法院认为,原告李先生从被告处购买的涉案酒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说明书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故原告诉请退还货款,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因原告明知产品在没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的情况下仍购买,存在以牟利为目的的可能性,有违诚信原则,故法院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
◎法官提醒
应依法理性维权
法官柯新强表示,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勇于用法律*器武**维护自身权益,在消费过程中注意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作为维权依据。同时,消费者应依法理性维权,从诚信出发化解纠纷,不可借维权名义获取非法利益。
来源:惠州日报
记者费 燕 通讯员卢思莹吴珠乔 邹远青 周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