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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秉琦著

【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

【日期】2018年6月

【丛书】苏秉琦未刊考古报告

【装帧】平装

【定价】68.00

【ISBN】978-7-5325-8727-8

整理说明 (刘绪)

2013年6月14日,苏恺之先生把一袋资料送到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说是其父亲苏秉琦先生的遗稿,希望予以整理出版。经初步查看得知,主要是1951年西安考古调查报告底稿。此前,恺之先生已送来苏秉琦先生的学术笔记和《战国秦汉考古》讲稿(后者已出版),当时考古文博学院委派刘绪予以整理。这次的遗稿,仍让刘绪负责。

经过时断时续的工作,现已整理完毕,兹将整理情况说明如下。

资料说明

这一袋资料被包在两个包内,分别如下:

(一) 包之一

主要是手写文字稿和手绘器物型式分期草图,内夹一装有黑白小照片的信封和贴在两张16开纸上的照片。

1. 文字稿

文字稿用16开“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稿纸誊写,有的稿纸还在“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之后接一括号,内有“乙种謄清用”或“乙种草稿用”几字,都是繁体字。这些文字稿用曲别针别成很多叠,稍有错乱。曲别针已锈成红色,有的与稿纸锈在一起。其中有两页应是编写大纲,单独别在一起,稿纸上没有印单位名字,第1页写着6行字:“目次;前言;第一编 仰韶文化;第二编 龙山文化;第三编 周文化;图版说明。”(图一)第2页是各部分编写大纲,每部分又分三个细目:“壹 概论;贰 资料;叁 图版说明。”(图二)经分辨,其余文字稿是报告正文,内容分三类五部分,第一类包括三部分,分别为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和周文化,是报告的主体部分,可与大纲所分三编对应,如第三编是周文化部分(图三)。第二类只有几页,仅写了如下两个小标题的内容:地理环境和历史背景,应该是前言的一部分,属未完稿。第三类有10页,是对本次调查成果的研究与认识,列出了比较详细的纲目,但缺少具体论述,因此也是未完稿,也许是当做结语之用。这类底稿经过修改,未誊清,而且有些表述也与其他部分不一致,应为初稿(图四、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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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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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各部分编写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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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文字稿正文第一类举例·第三编周文化第1页·概说

第一编仰韶文化缺“概论”。第二编龙山文化部分第1页开头是“概论”,我们在编辑时,将周文化部分“概说”改为“概论”,以求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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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文字稿正文第三类举例之一·第1页

第1行“一、 文化遗存的类型、堆积现象和分布”。第2行“1. 开北H7、H8、M2的层位关系和内涵”。第8行“2. 文化遗存的三类型”。末行“三种文化遗存的堆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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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 文字稿正文第三类举例之二·第2页

第1行“文化一、 不规则圆底灰坑(如马王村H1)。地点分散,内涵较单纯,时期早晚不同,移动比较频繁”。第4行“4. 三种文化遗存的分布情况”。第8行“二、 三种文化遗存的分期和面貌问题”。

文字稿正文第一类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和周文化三部分文稿,各自又分为两小类,这里用A类和B类表示。A类是器物特征描述,基本按遗址用曲别针别在一起(偶有两遗址器物写在同一页上的)。如仰韶文化部分,客省庄遗址的器物描述别在一起,马王村的器物描述别在一起,等等。至于同时期、同遗址器物的书写顺序则没有规律,同一遗迹单位的器物未必集中在一起,即使同一单位,也未按器类或器物编号顺序书写,比较随意。A类文稿相当于器物卡片[1],我们在注文中称其为“初稿”。如以下图示(图六至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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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仰韶文化开端庄(客省庄)器物描述举例

稿纸上端写着“开北H7”,说明本页是开端庄北H7的器物特征描述。稿纸内第一行“图(∶12) 缸形器口残片……”是对H7第12号器物—缸形器口残片特征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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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 龙山文化开端庄(客省庄)、马王村器物描述举例

本页包括马王村和开端庄北H4、开端庄西H1等单位的部分器物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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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 周文化开端庄(客省庄)墓葬及器物描述举例

本页有开端庄北M3平面图的图注和开端庄北M2与M3出土部分器物的特征描述。

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和周文化三部分文稿的B类是按报告的编写顺序排列的,分别对各文化各遗址的文化遗存予以介绍,包括对各类器物类型学划分的标准与举例,有的还注明型式特征,我们在注文中称其为“二稿”。如以下图示(图九至图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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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九 仰韶文化开端庄(客省庄)北H7陶器类型描述举例

陶器分夹砂、粗泥和细泥陶,本页开头是开北H7夹砂红陶,“1. 缸瓮第一类 有两种: (1) 如标本 ∶ 16(口),属于Ⅰ式(图 1);(2) 如标本 ∶ 15,属于ⅡA式(参看图 4,马H1 ∶ 31)”。此文稿上没有写图号,但有图上的顺序号,如“(图 1)”,即图某1号器。在贴好的图上有图号,也有顺序号,二者大都可以对应。对本单位所选标本不够理想,或没有其他单位同型式标本更能全面反映该型式特征者,还将后者注出,以便参考。如开北H7 ∶ 15,属ⅡA式,不太理想,其后注出,可参见图某第4号器,即马王村H1 ∶ 31号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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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〇 龙山文化开端庄(客省庄)北H4陶器类型描述举例

第3行“袋足类(Ⅰ)(斝)(口)( ∶ 2)”,是说袋足类Ⅰ式,为斝口,标本是开北H4 ∶ 2号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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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一 周文化器物类型描述举例

B类文稿经过剪贴修改,如下图(图一二),未见最后誊清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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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二 剪贴修改文字稿举例

将A类(初稿)和B类(二稿)两部分文稿对应合成就是报告的完整内容。

2. 手绘器物型式分期草图

对于调查所获三种考古学文化遗物,苏秉琦先生都进行了类型学研究,上述文字稿中有体现。与文字稿放在一起的还有手绘器物型式分期草图多份,似经修改调整。这些图画在8开大的稿纸背面,稿纸正面底部印有“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考古组稿纸甲种”字样。图纸对折后与文字稿放在一起。由于是手绘草图,属研究过程中所为,当然不是定稿。在所有资料中也没有见到按标准绘制的器物型式分期图,因此,以下列举的手绘分期草图不是最后定稿,也未必与文字稿中的器物型式一致,这是需要特别强调的。

兹分别举例如下。

仰韶文化在图上又称“文化一”[2],分四个阶段(图一三至图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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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三 仰韶文化器物型式分期图例一

本图上端正中有三行字,上面二行为钢笔字,下面一行为铅笔字。分别是:上行“代表陶器:一、 夹砂瓮缸罐;二、 粗泥瓶罐;三、 细(粗)泥盆钵盘”。中行“代表地点:马王村、路柳庄、开庄、灵台、半坡、黑牛堡、三桥、关庙、米家崖、北黄堆”。下行“代表地点出土典型器物及其共生现象”。本图上端左边有两行字,上行为“文化一”三字;下行为“常见陶器型式组合关系(共生现象)”。图内共分四横栏,三纵栏,纵栏上端一横行写器物名;四横栏左边一竖行从上往下分别写“一、二、三、四”,表示期别,每期下写有遗址名,如“一”期下写有“马王村、路柳庄、开(端)庄”三遗址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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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四 仰韶文化器物型式分期图例二

本图上端左边有两行字,上行为“文化一”;下行为“常见陶器型式演化之二(粗泥红[灰]小口瓶类)”,可知是专门对小口瓶的型式分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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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五 仰韶文化器物型式分期图例三

依本图上端左边款头文字可知,这是对泥质陶盆钵盘类器的型式分期图。

龙山文化在图上又称“文化二”,分为三或四个阶段(图一六至图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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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六 龙山文化器物型式分期图例一

依图上文字,称龙山文化为“文化二”,亦分四期。本图主要是鬲、甗、罐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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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七 龙山文化器物型式分期图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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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八 龙山文化器物型式分期图例三

周文化在图上没有注“文化三”,也没有如仰韶和龙山文化那样用表格来表示,但排列了各类器的式别顺序。由式别可以看出,对周文化遗存分了四个阶段(图一九至图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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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九 周文化器物型式分期图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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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〇 周文化器物型式分期图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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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一 周文化器物型式分期图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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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二 周文化器物型式分期图例四

3. 装有黑白小照片的信封

在一个破旧信封内装有12个用稿纸包着的小包,其内都装着黑白小照片。包外都写有遗址名,如“马王村”、“路柳庄”、“三桥”等。全部属仰韶文化遗存的照片。信封外没有印任何文字,有手写字三竖行,自右至左为:“吴汝祚∕西安附近调查∕标本照片。”说明吴先生可能参加过仰韶文化部分资料的整理[3]。

4. 贴在两张16开纸上的照片

贴在两张16开纸上的照片都是田野照片,一张是马王村北地貌与文化层堆积照(见前言图一),另一张是开端庄(客省庄)北周代墓葬的照片(见前言图五)。

(二) 包之二

此包较大,主要是贴在4开或8开厚纸上的线图和照片,除仰韶文化照片未贴,以及上述包之一中贴在16开纸上的两张照片外,三种文化的所有线图和照片都被贴在这两类厚纸上,其中仰韶部分线图用1958年12月29日《北京日报》对折包着。部分遗物的线图和照片经过调整,即第一次贴好后,又将部分揭下另贴,致使留在原版的图多有空当,不甚整齐,如以下二图(图二三、图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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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三 仰韶文化陶器图举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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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四 仰韶文化陶器图举例之二

由于图上标有序号,且多与文字相合,表明各张图的器物数量已定妥,只需重新贴整齐就是,只不过这最后一步没有进行[4]。

背景说明

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根据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的提名,任命郑振铎为考古研究所所长,梁思永和夏鼐为副所长,共同筹建考古研究所。8月初,考古研究所正式成立[5]。人员主要由原中研院史语所考古组留在大陆的学者和原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考古组的学者组成,同时也招收一些新人。依石兴邦先生所言,当时考古研究所从事过田野考古发掘和研究的导师级人物共4位,即梁思永、夏鼐、郭宝钧和苏秉琦。而新进的大学生正好也是4位。考虑到他们都是新手,于是工作实行导师制,一人一个,“我是苏秉琦先生的学生,……其他三个人,梁思永负责安志敏,夏鼐带王仲殊,郭宝钧负责王伯洪”[6]。

考古研究所刚成立两个月,就组织了一次大规模发掘,地点是辉县,时间从1950年10月到1951年1月。这是新成立的考古研究所开展的第一次田野考古发掘,大家都很重视。参加人员除四大导师之一的梁先生因身体欠佳留守单位外,上述所有人员都参加了本次发掘。夏鼐任发掘团团长,郭宝钧任副团长,苏秉琦任秘书长。可见,从考古所成立开始,苏先生就是导师级人物之一。

辉县发掘结束不久,考古所又开展了第二次较大规模的田野考古工作。本次工作以田野考古调查为主,共分两组,分别由两位年轻导师夏鼐和苏秉琦负责带队。夏先生一组到河南西部调查,参加者有安志敏、王仲殊、马得志等;苏先生一组到西安调查,参加者有石兴邦、王伯洪、白万玉、钟少林和魏聚元等。两组于1951年4月15日同时从北京出发,西安组于6月30日回到北京,往返和工作共两个半月的时间。

这次调查的目的,按照原拟计划,是想进一步了解关中(指陕西境内的渭河两岸)史前文化的分期、分布和发展的问题,与早周和西周文化的分期和发展的问题。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采用“面”与“点”结合的方法,既要进行重点调查,又要进行小规模的采掘。没想到,工作一开始,首先就被沣西区几个重要地点暴露在坡崖断面的灰坑、灰层和墓葬给吸引住了。仅仅在这一带的工作就拖延到6月初旬。等沣东区调查工作结束的时候就到了6月下旬,最后,在浐水西岸地区做了一天的地表采集,就结束了本次调查工作[7]。

在整个调查工作期间,除石兴邦先生因“不满意苏先生的这种指导工作的方法,几个人整天窝在一起”,感到难受,要求一个人到泾河流域调查外[8],其他人都未离开。

河南组的工作到7月中结束,7月13日回到北京。《夏鼐日记》7月19日所记内容有“上午阅苏秉琦君《陕西考古简报》”之语,可知,回京不久,苏先生就完成了简报的撰写。7月24日,所里召开了两个组的田野工作总结会(见《夏鼐日记》)。年底,由苏先生执笔的本次考古调查简报以“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调查发掘团通讯组”的名义正式发表[9]。

1952年上半年,在北京历史博物馆举办宝鸡斗鸡台发掘成果展,苏先生是主要参加者。同年9月(或10月),苏先生受考古研究所委派,参加创办北京大学考古专业,12月,考古专业成立,苏先生任该专业教研室主任。

1952年之后,西安丰镐遗址的考古工作相继展开,但苏先生再未参加,均由他的学生负责。先是1953年秋,石兴邦与吴汝祚在丰镐一带调查月余,其成果由石先生执笔,发表在1955年《考古通讯》创刊号上[10]。1954年春,石先生再次带队,继续在丰镐遗址调查,并在普渡村发掘周墓两座,参加者还有吴汝祚和胡谦盈。在相继多次田野考古调查的基础上,1955年至1957年,丰镐遗址开展了大规模的考古发掘,负责人是曾随苏先生参加过1951年丰镐遗址调查的王伯洪先生。

1952年以来,苏先生除主持北京大学考古教研室的工作和参加全国*物文**干部田野考古培训班之外,于1954年秋至1955年春,主持了洛阳中州路的发掘,其中发掘东周墓葬200余座。参加者有安志敏、马得志、刘观民、赵学谦、胡谦盈、林寿晋等。1956年秋,苏先生又带队在洛阳涧河东岸广泛钻探,发现东周城部分城墙。1959年,《洛阳中州路(西工段)》考古发掘报告出版。

经对手稿整理发现,本报告的内容以1951年调查材料为主,还包括了1953年的部分调查材料。因为在1951年调查简报中列举了该次调查的具体地点,沣西与沣东共12处,可本报告包括的地点有20余处。此外,在手稿中还发现一单页稿纸,内容完整,是另一个拟定中的编写大纲,第一行是“1951、1953西安附近调查报告”,接下来分五项:一、 序言;二、 西安附近的第一类型古文化遗存(仰韶);三和四项后面没写标题,应分别是西安附近的第二类型和第三类型古文化遗存,省略未写;五、 结语。经查石兴邦先生所写1953年《丰镐一带考古调查简报》所列调查地点,有多处不见于1951年调查简报,而见于本手稿中,说明本手稿内容确实包括了部分1953年的调查材料。经比较得知,本报告收录的1953年的材料,都是石先生《丰镐一带考古调查简报》未刊发的内容,基本属地面采集品,且数量不多(有遗迹单位的材料,石文已发表),在本报告中所占比重很小。

为什么要把1953年的部分材料收入本报告?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这里不必妄加推断。如上所述,参加1953年调查的工作人员只有石兴邦和吴汝祚二人,石先生是苏先生的学生,且1953年调查所获比较重要的材料石先生已写成简报刊发,剩余部分与1951年合在一起发表应该得到了石先生的许可。至于吴汝祚先生,前面也曾提到,他应该参加了本报告的整理,甚至初稿的部分撰写,原因应该与他参加过1953年的调查有关,也体现了苏先生对吴先生的关照。

整理与编辑说明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报告的手稿,约书写于20世纪50年代前半(详见下文),都不是定稿,有的方面可能是草稿;有的方面经过剪贴,尚处在修改完善中;有的方面还没有写完。因此,存在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今将其整理编辑成册,总的原则是除对前后表述不一,择优予以统一之外,全部保存手稿原貌。希望大家能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尽管如此,一些细节问题仍然需要向读者交代清楚,以免产生误会。

以下按报告大纲的顺序予以说明。

(一) 前言部分

手稿的编写大纲中有“前言”一项,可在所有手稿中,没有看到以“前言”二字为题头的文字。但在手稿中有几页用曲别针单独别在一起,内容分两个方面,冠以两个小标题,即“地理环境”和“历史背景”, 估计应该是前言的两部分内容,此即前面所说第二类文字稿。因此,我们把它当做前言对待,并在其前补加“前言”二字。但是,仅以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为前言,显然不完整。作为前言,至少要有本次田野考古工作缘起、过程及主要收获等方面内容,然而在手稿中没有找到,这表明前言没有写完,或写完而散失了。为使前言完整,我们把由苏先生执笔的关于这次田野考古调查简报的文字内容录入[11],放在“地理环境”和“历史背景”之后,作为对本次调查工作的概括介绍,其前补加了“本次工作”的标题。原简报发表的照片没有找到,结合文字内容,插入另外五幅保存下来的线图和图版,分别是图一:马王村北地貌与文化层堆积照片;图二:马王村北H1剖面图;图三:彩陶灰坑7、粗绳篮纹陶灰坑8和早期周代瓦鬲墓2三者叠错图;图四:彩陶灰坑7、粗绳篮纹陶灰坑8和早期周代瓦鬲墓2三者叠错照片;图五:开端庄(客省庄)北周代墓葬照片。

(二) 第一至三编

第一至三编即上述第一类文字稿—报告正文,亦即报告的主体部分,各编分别由各自的A类(初稿)和B类(二稿)文字稿合成。需要说明的具体问题如下。

1. 第一编仰韶文化部分缺“概论”,原因不明[12]。

2. A类(初稿)和B类(二稿)文字稿多有不一致的地方,整理编辑时以二稿为准,同时把不一致的初稿内容放在注中(报告中所有脚注都是整理者所加)。如第一编仰韶文化部分对马王村遗址的介绍,二稿为“马王村在沣河西,斗门镇西南约2.5公里。在堡(董家堡)外土壕内有遗址文化层露头。有三个灰坑、一个墓,都属于第一类组合”。可一稿中还有“村北和村南的沟壕断崖都有遗址文化层露头,是一个重要的仰韶文化遗址”等内容,我们认为一稿中这句话提供的信息也很重要,仅依二稿而不录有点可惜,直接补进二稿也不合适,于是将其放在注中。再如马王村H1共分5层,剖面图上没有标层号,而用不同的线条相互区别。由文字描述可知第Ⅰ层是最下层,然后依次向上到第Ⅴ层,这与图下所附图例说明相合。由于与现在的描述顺序不同,为引起读者注意,我们特加一注专门说明,注云:“此坑5层编号与描述顺序,由下往上。”又如器物名称,有一些初稿与二稿不一致,我们以二稿为准,将初稿的名称放在注中。

3. 第一至三编的插图与图版。除第一编仰韶文化的图版重新排列粘贴外,其他所有插图与图版都未变更,按原样扫描加工后排入文字中。仰韶文化的图版之所以重新排列粘贴,即前面所言,是因这部分照片经吴汝祚先生整理后,没有贴成图版,今不得不重新粘贴。

(三) 结语部分

编写大纲中未列“结语”,文稿中也未见“结语”题头的文字,这部分可能没有写。但文字稿的第三类(有10页,见前述)是对本次调查成果的研究与认识,虽属初稿,也缺少具体论述,但列出了比较详细的纲目,多少有一些结语的意思。我们把这部分内容补加“附件”二字,放在第三编周文化之后,权且当做结语。

手稿撰写时间推测

由文字稿用纸类别、修改与剪贴现象,以及手绘器物型式分期草图不止一次的调整情况,可知报告的撰写有一个过程,非短期而为。开始撰写的时间自不必说,不早于1951年夏。关键是最晚部分撰写于何时,亦即最晚到什么时候停下来再未撰写。

文字稿引用了一些发表的资料,其中最晚者是普渡村长囟墓的材料,发表在《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上。1958年之后发表的材料未见引用。因此,手稿最晚部分的撰写时间可能不晚于1958年。若将前述仅仰韶文化部分的插图(贴在厚纸上的线图)用1958年12月29日《北京日报》对折包着的现象,和仰韶文化的各遗址的黑白小照片装在一个破旧信封内,信封外写有吴汝祚名字的现象联系起来看,二者很可能都是吴先生所为。吴先生把分别包好的仰韶文化的插图与照片一起交给苏先生,送交的时间当在1958年12月后不久,此后再未开封整理。恰是在1958年,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跃进大**”运动,北京大学也不例外,考古专业亦开展突击编写《中国考古学》教材,40天内完成任务,考古教研室主任苏秉琦是总负责人,参加者除全体教师外,还有部分研究生和53、54级本科生。苏先生亦亲自承担《战国秦汉考古》第一部分的撰写。之后的1959和1960年,进一步对《中国考古学》进行修改完善。此外,也是在1958年及稍早,苏先生还负责《洛阳中州路(西工段)》考古发掘报告的编写(1959年出版)。同时,还要在北京大学讲授“战国秦汉考古”。这些工作很可能冲击了对西安调查报告的撰写,一旦搁置便没有了下文。

本次调查的学术意义

这次西安调查的资料,曾以调查简报和研究文章的形式及时发表了一部分[13],由于当时新中国的考古工作刚刚起步,能认识其重要性的学者极少。苏先生晚年回忆这次调查收获时提到,他向病中的梁思永先生作了汇报后,得到了梁先生的首肯,梁先生尤其对开端庄(客省庄)北仰韶、龙山与周三种文化遗迹的叠压打破关系表示认可,并笑称这是陕西的“三叠层”[14]。可惜梁先生过早去世,之后相当长时间无人认识这一发现的重要学术意义。直到2009年,胡谦盈先生在总结丰、镐遗址的发掘与研究史时,才对1951年及1953年西安调查的学术意义给予比较恰当的评价,认为这次调查“基本上摸清了沣河东西两岸及其附近地区各种不同时代、不同性质文化遗址的分布状况,为后来深入探讨和勘测周都丰、镐二京故址所在地提供了方便和必要条件”。客省庄北“三叠层”的发现,“为渭河流域地区的考古文化编年提供了一把可靠的标尺。上述研究成果与20世纪30年代梁思永先生在河南省安阳县后岗遗址中发现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和商代文化三种不同时代遗存的叠压地层,为中原地区考古文化编年树立了一把可靠的年代标尺,其作用及其学术意义是相同的。此点过去似乎未引起重视以及给予科学的评价”[15]。说两个三叠层的学术意义相同,毫不为过;说客省庄三叠层过去未引起学界重视,亦贴近事实。为什么没引起学界重视?个中缘由,值得思考。

回首中国考古学发展的历程,陕西境内的考古发掘,1934年宝鸡斗鸡台遗址是第一次,1951年西安调查和对部分遗迹的发掘是第二次。苏先生是第一次工作的主要参加者,是第二次工作的主持者。斗鸡台所获遗存,经苏先生研究,分属商(先周)、周、秦汉时期,第一次在陕境建立起这一时间跨度的考古学文化编年,同时也奠定了苏先生从事考古学文化谱系研究的基础,对其以后的治学路径产生了重要影响。所以,1951年苏先生主持西安考古调查时,当在遗址断面上发现不同时期的遗迹单位存在叠压打破关系时,便忘记了当初的工作计划,几个人“整天窝在一起”予以清理。其实,这正反映了苏先生当时的田野考古水平,倘不如此,而是整天在地表采集遗物,则陕西的“三叠层”便失之交臂,本次工作的学术意义自然会大打折扣。

1951年西安的考古工作,不仅在陕西首次发现了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存,更重要的是将斗鸡台建立的考古文化编年向前延伸了两大阶段,即龙山文化时期和仰韶文化时期,这一长时段考古学文化编年的建立,为深入研究陕境及其邻近地区诸多考古学问题奠定了基础,难能可贵。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取得这样的成果,实属不易,非一般学者所能为。

更值得关注的是,苏先生并未就此止步,当时,他还通过对每种考古学文化陶器的类型排比,将仰韶文化分为4个阶段,龙山文化分为3个阶段,周文化(含东周)分为4个阶段(见前文)。由于调查报告与这些相关的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这一分期结果不为学界所知。苏先生关于类型学研究的方法与水平,在当时达到何种程度,亦知者甚少。通过对本次调查手稿的整理,我们发现,当时他对西安三种文化都进行了分期。其中对仰韶文化陶器分期排队的结论,与此后不久发表的文章《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16] 相当吻合。如关于小口尖底瓶的演变序列,二者几乎完全相同。现在来看,小口尖底瓶不仅是仰韶文化的特殊器物,而且是仰韶文化陶器中演变规律最清楚的器物,是排序分期的典型代表。对此,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被苏先生揭破了。

经过对斗鸡台和西安考古材料的类型学研究,苏先生收获颇多。此后,看陶片便成为他的爱好和特长。在苏先生的90多本学术笔记中,约30本全部画的是器物图,涉及全国很多地区,其中不少还分型分式。据其长公子苏恺之先生讲:有一次苏先生给外地一位先生写信,寄出后想起信纸的背面有他画的器物图,于是又给对方写信,让把前信寄回来。说至此,相信大家会明白,区系类型的提出有其深厚根基和背景,是经过长期积累和思考的结果。有了这样的基础,分个“块块”、“条条”自然水到渠成。

20世纪50年代,中国考古学重新起步,除中原地区外,各地区的考古学文化空缺甚多,其第一要务是尽快建立本地区的考古学文化编年,此乃考古学研究的基础。苏先生的类型学研究顺应了这一时代需求,深受学界欢迎。就此而言,苏先生作出的贡献是无人可比的。

从1951年到现在,虽然时隔60多年,但任何考古资料都有不可替代的特性,只要是第一次发表,对学界来说,都是新的材料。因此,整理出版这批材料是必要的。此外,通过这批材料,还可了解当时的学术状况,了解苏先生的治学历程,其在学术史上亦有重要价值。

在整理和编辑过程中,得到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领导和部分同学的支持与帮助,其中王伊宁和韩惠如二同学出力最多,她们承担了全部手稿的录入,线图与图版的扫描及进一步加工。此外,李可言同学校对了《前言》部分引用的历史文献[17];冉宏林、张天宇、吴桐帮助扫图少许。在此向她(他)们表示感谢。

苏秉琦学术资料整理小组

2017年10月

注释

[1] 这类文稿有一部分不是苏先生笔迹,为他人誊写。依郭大顺先生辨认,图六、七、八、一二为吴汝祚先生笔迹。

[2] 苏先生与吴汝祚先生合写的文章,即称本次调查所获的仰韶文化为“文化一”,龙山文化为“文化二”,周文化为“文化三”。见苏秉琦、吴汝祚:《西安附近古文化遗存的类型和分布》,《考古通讯》1956年第2期。

[3] 见苏秉琦、吴汝祚:《西安附近古文化遗存的类型和分布》,《考古通讯》1956年第2期。

[4] 我们编辑时,根据版面作了整理。另外所有器物线图均无比例尺,今已无可能亦无必要补上。特此说明。

[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1950—2010)历程》,2010年。

[6] 关中牛编著:《叩访远古的村庄—石兴邦口述考古》,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石兴邦:《尽瘁于新中国考古事业的忠诚战士—夏鼐同志的学问、道德和事功》,载《中国考古学研究论集—纪念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周年》,三秦出版社,1987年。

[7] 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调查发掘团:《1951年春季陕西考古调查工作简报》,《科学通报》1951年2卷第9期。

[8] 关中牛编著:《叩访远古的村庄—石兴邦口述考古》,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另,依《夏鼐日记》,石先生当时确实对工作安排不满,在给夏先生和安志敏、王仲殊的信中有所流露。如,夏在1951年5月9日日记中写道:“今日收到石兴邦君来信,略知陕西队工作情形。石君另有信给安、王、马三君,谓每晨9时始出发工作,似有所不满。下午写复信给他。”7月23日日记也有这方面内容。

[9] 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调查发掘团通讯组:《1951年春季陕西考古调查工作简报》,《科学通报》1951年2卷第9期。

[10] 考古研究所陕西调查发掘队:《丰镐一带考古调查简报》,《考古通讯》1955年创刊号。

[11] 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调查发掘团通讯组:《1951年春季陕西考古调查工作简报》,《科学通报》1951年2卷第9期。

[12] 依第二编龙山文化、第三编周文化概论插图可知,仰韶文化概论插图也都排妥,即下文图仰一至图仰六。惜未见文字部分。

[13] 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调查发掘团通讯组:《1951年春季陕西考古调查工作简报》,《科学通报》1951年2卷第9期;苏秉琦、吴汝祚:《西安附近古文化遗存的类型和分布》,《考古通讯》1956年第2期。

[14] 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辽宁人民出版社,2009年;张忠培:《再谈梁思永先生与中国考古学—“纪念梁思永先生发掘昂昂溪遗址80周年暨昂昂溪文化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物文**》2013年第7期。

[15] 胡谦盈:《三代都址考古纪实—丰、镐周都的发掘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胡先生于1953年大学毕业到考古所工作,1954年便参加了丰镐遗址的考古发掘。

[16] 苏秉琦:《关于仰韶文化的若干问题》,《考古学报》1965年第1期;后收入苏秉琦:《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物文**出版社,1984年。

[17]《前言》引用的历史文献,用现行通行点校版本予以校对,并注明引文出处。未注明出处者,与现行通行本无异议,或未见到原始出处。——编辑案。

书刊推荐,书刊整理工作

《另一个三叠层——1951年西安考古调查报告》整理者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刘绪老师

*本文转自纸上考古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