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种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
受到了不少烟民的追捧
不过,这一类统称为*子烟电**的
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在国内是
未经许可禁止销售的

但有些人为了牟取暴利
明知售卖*子烟电**
违反国家*草烟**专卖管理法律法规
仍铤而走险
近日,普陀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破一起非法经营*草烟**案件,在广州、佛山、诸暨三地同时收网,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查获IQOS*子烟电**1500多条,涉案价值达1000万元。
PS:这是普陀警方侦破的
首例非法经营新型
加热不燃烧卷烟案

非法经营*子烟电**
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元
今年1月,区*草烟**专卖局向普陀警方移交一起涉嫌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线索。普陀警方立即成立*子烟电**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发现该案涉案资金较大,且因资金流向均通过网络流通,侦办难度较大。
最终,普陀警方通过一个多月的侦查,于3月4日,在广东省佛山市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男,41岁,广东佛山人)。
随后,根据方某某交代,普陀警方又先后在广东佛山和绍兴诸暨两地同时展开收网行动,成功将胡某和胡某某等其他6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据悉,IQOS是*子烟电**的一种,是知名*草烟**品牌万宝路的生产商研制的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IQOS*子烟电**包括烟弹和烟具,通过专用的加热棒直接加热烟弹产生烟雾。目前市场上主要流通的烟弹品牌有Marlboro(万宝路)、PARLIAMENT(百乐门)、HEETS(黑丝)以及Fiit等四种品牌。
以手机大卖场为掩护
非法经营*子烟电**
经普陀警方侦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原本一直在佛山经营多家手机大卖场,手中有着充足的手机卖家客源。2018年10月,他发现销售IQOS*子烟电**可以带来极大的利润,便开始利用手头上的客源,面向自己的老客户们推广销售*子烟电**,并雇佣了自己的亲戚和自己手机大卖场内的两个店员协助经营。
普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陈巧克:
抓捕方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之后,我们捣毁了以方某某为首的通过手机线上线下贩卖*子烟电**的渠道,捣毁了佛山的*子烟电**市场,规整了*草烟**贩卖市场的经营秩序。
经鉴定,缴获的*子烟电**未经销售许可,方某某等人通过上家进货寻找客源出售*子烟电**,每条烟弹售价在260~320元不等,从中赚取差价。

普陀警方称,该案涉案人员因未取得*草烟**专卖零售许可证,且其经营的卷烟销售数额巨大,属于非法经营*草烟**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情形。
延伸阅读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经营销售卷烟金额达到五万元,即属于“情节严重”,构成涉嫌非法经营罪。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等7人经营销售的IQOS*子烟电**均为从国外*私走**入境,经鉴定均为无“中国*草烟**总公司专卖”字样的真品卷烟,其非法从境外购进卷烟在国内销售且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000万元,已涉嫌非法经营罪。
目前,方某某等7人
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子烟电**属于*草烟**制品
需实行专营专卖
*子烟电**包括烟具和烟弹
通过烟具即加热棒
烘烤加热烟弹产生烟雾
而不是直接燃烧卷烟
系我国法律规定的*草烟**制品
办案民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烟**专卖法》规定,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草烟**制品,实行专营专卖。2017年10月,国家*草烟**专卖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QOS、GLO、PLOOM、REVO四类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产品判定含有*草烟**特征性成分,属于*草烟**制品,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
来源:普陀广播电视台
编辑:竺凌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