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玥:江南烟雨酿陈香
“越酒甲天下,游人醉不归。”这脍炙人口的诗句,出自南宋诗人陆游之手。都说越酒好,可到底好在哪呢?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见解。
“像天下酒,有灰者甚多,饮之令人发渴,而绍酒独无……”《调鼎集》中这样记载绍兴酒,必有它的独到之处。在我眼里,这不仅是绍兴的酿酒风格,也是故乡的人情味,更是构成生活真实美的补充。
在橙黄清澈的波纹里沉浮的绍城往事,落日余晖般映入杯底。兰香甘醇的背后,是风雨飘零的坚持。千古岁月,山间湖畔,绍兴酒和时光共陈旧。
2500年来,一个个长兴陶坛竞相记载着历史鸿章,使得越地满城飘香。古道天涯共此处,江南烟雨朦胧时。有一种味道,传世着一抹芳华。踟蹰身外,它可以徘徊巷口,听欸乃桨声;它可以送别溪亭,独自黯然;它可以卷起珠帘,看落花满地;它可以化股士气,踏破铁骑;它可以一掷狂草,风流儒雅……绍兴酒的生命一直延续着,如同城史延绵不断,从酿造开始,直至饮用前的一刻,发酵从未停止。多少人为一醉去了绍兴,也总是能与另一个自己握手言和。
绍兴的冬天,美好而清雅,湿冷又绵长。白墙黑瓦多了几分肃穆与庄严。
正是江南独特的冷,成就了冬酿最好的季节,这边粮食的精华在时间中充分而缓慢地转化,那边由大山上流下的三十六股山泉汇入,如同莲花的花瓣,在鉴湖水中悄然绽放了。绍兴大山深处生长出来的辣蓼草,只在梅雨季过后去收割,新鲜的叶子晒干磨成粉,加上往年的酒药和早糙米粉,就成了今年的酒药。此时,几千年传承的独有菌种——“酒药”丸子和麦曲,在水中慢慢溶化,随即成就了绍兴酒的灵魂和骨髓……酒香不怕巷子深,就像江南烟雨,慢慢弥散,润物细无声。
就在不久前,我将微信的空间置顶封面换成了画家戴泽的手稿——青藤书屋,这是他31年前的作品。看着一幅画,我想到了小时候站在绍兴实地的感受。
雕花木格窗户里透露出几缕光,伸手过去,尘埃肆意地在光下从指尖溜入指缝,轻轻落下。我站在青藤书屋的“天池”边,往圆形石拱外的方向望去,望那一棵墙角的青藤,我仿佛看到徐文长的身影。在藤下埋下一坛黄酒,他以三层荷叶,用竹壳包住,竹篾扎紧,最后用一层田泥封住了坛口,就像把自己的心一同和着这田泥封住了一样,从此埋入地里。
都说徐文长不正常。他泼墨,像瓢泼般的山阴大雨;他抓住手中的酒壶,如同这葫芦里的绍兴酒能懂他。他醉眼,他大笑,他在狂放中散开怀,于法度外开先河。他将小池称为“天池”,他痴迷地趴在池边,看水中的蓝天和白云,如此圣洁。
而他最后留下的,也只有儿时的东倒西歪屋一间——屋子的格局其实很好,可在徐文长眼里,这屋子扭曲摇晃,时正时方,时长时短,浑醉与现实并立。心中的呐喊,万般的无奈,只有绍兴酒能平衡这一切的幻想与真实,他的脑海里,只在屋角的边缘留下了那一棵亲手种下的青藤。
一曲阳关唱罢,十年酒剑残章,南腔北调人从此不再,可能灰飞烟灭在一堆残书旧籍里,也可能已被自己闲掷在野藤中。我依然看着画发呆,这种随着记忆中的地理位置找画面的感觉,使我心情舒畅。喜欢徐文长写的“自在岩”三个字,他用黄酒兑着墨书写,把不自在也写在了自在里,从而使自己摆脱了不自在。他筑建了自己最有个性的精神世界,完美地呈现给了后人,以至于后来,踏破门槛的,慕名而来的,要当青藤门下走狗的,可能也就是想走入他的醉眼世界吧。
天黑了,窗外飘着雨,我选了一个釉里红的小杯子,倒上绍兴黄酒,抿了一口,绵绵细雨使人心淡如菊,还有一只花猫盘在脚边。我想,此刻,我与青藤,只有一壶黄酒的距离。

李娟:父亲的背影
在江边的小路上遇见一位老人,穿灰色的上衣,黑裤子,脚上穿灰色的运动鞋,微微驼着的背,步履缓慢地走着。满头花白的头发,他走路的背影,多像我的父亲。我加快了步伐,不一会儿就超越了他,我回头去细细打量他,不,他不是我的父亲,他怎么会是父亲?
此生,我再也见不到父亲的背影。
那一晚,梦见了父亲,他穿着一件白衬衣,骑着一辆自行车,车上带着我和妹妹,驰骋在宽阔的路上,路旁是一排排挺拔的白杨树,在风里“哗啦啦”地唱着歌。春天的风吹过故乡的原野,麦苗青青,桃花遍野……
梦醒时,月明人静,秋虫低吟,想着梦里他高大的背影,戴着一副黑色眼镜温和的笑容。想着我隔着碧海云天的父亲,永远不再回来的父亲,忍不住泪水潸然。
是谁说过,没有在长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语人生。
暮年的父亲在患病之后,走路越发慢了,平衡能力很差,一不小心就会摔倒,医生要求他多练习走路。我时常陪他在江畔的小路上散歩。有时牵着他的手,他的手宽大温暖,手背上有了几颗老年斑。我们在水边散步,说话,父亲那时常常微笑着,没有病中的愁容。记起小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去商店,给我买美味的糖果,带去影院看电影。童年记忆最深刻的,不是父亲带我去公园玩耍,而是他一次次带我去西安碑林欣赏书法,我们徜徉在古树苍天的千年庭院里,行走在一块块虎踞龙蟠石碑之间。我从父亲的诉说里,知道一位位书法家的名字:柳公权、王羲之、怀素、于右任……因为,我从六岁开始在父亲的陪伴下开始习字,潜意识里,他要将我培养成一个秀外慧中的淑女。
父亲走后,因为对他深深的思念,我拿起放弃多年的毛笔,重新开始练习书法。父亲,每当我提笔书写的时候,仿佛你还站在我身后,温和的目光一直注视着我,鼓励我,督促我,令我不敢懈怠。那些生命之初最美的书写,留在光阴深处,温暖漫漫人生。
恍然记得,父 亲第一次教我习字,是在故乡小院里,*欢合**树花满枝桠,仿佛落满了天上的云霞。树下,一张小桌上铺好笔墨纸砚,六岁的我,正襟危坐,一只小手慎重地握着毛笔,临柳公权《玄秘塔碑》。他温暖有力的大手握着我的小手,一笔一划,一撇一捺,我凝神屏息,一丝不苟,仿佛在书写自己一生的命运,父亲教我的字是:人、一、大、小……
他说:习字如做人,心正则笔正,笔正则字正。习字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和静气,写字不得潦草,不能慌张,更不能肆意涂抹,提笔时气息不能断,要一气呵成,落笔无悔。
如今回想父亲的话,仿佛不是在解读书法,而是在解读人生。
小时候练习书法的经历,在我成年之后渐渐显现出来,传统文化的熏陶,滋养了*日我**后的写作。记得我刚写作不久,每每在报刊发表了新作,父亲总是低着花白的头,耐心细致地阅读。他常常会赞赏地说:“你就这样好好写,慢慢写,你的文字纯净、温暖,以后能选入学生书籍。”如今,父亲说的话都应验了,我的散文几十次入选中学生辅导书籍,多次入选中学生高考和中考语文试卷。冥冥之中,仿佛一切都是父亲安排好的。我用父亲握着的那只手写作,给各大报刊写稿,不知不觉我成了终身写字的女子,从懵懂天真的童年到人生的中年。
我渐渐明白,习字如练功,比的是内力而不是外力,写作也是如此,只有内心有静气,安于寂寞的人,文字里才有了沉稳大气,端正开阔,洁净坚韧,有了格局和气象。
在浮躁的尘世间,任何一种安静从容的书写,都是生命的修行吧。
上世纪六十年代,父亲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原名:陕西工业大学),他的一生勤奋博学,性情温和,仁厚善良,保留了知识分子的清正与谦和。他喜欢花草植物,喜欢养小猫小狗。暮年时,他喜欢练书法,尤爱听秦腔,听起来就如醉如痴。他喜欢和我聊起作家陈忠实的《白鹿原》,因为作家笔下的白鹿原是他魂牵梦萦的故乡。他敏感、诗意,心怀悲悯,爱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这些生命的特质,无一例外,全都遗传给我了。
那年春节,他种的水仙花都开了,冰清玉洁的凌波仙子,亭亭玉立,他依靠在窗前看花儿,轻声对我说:“爸可能看不见明年的花开了。”他眼里含着无尽的忧伤。我忍住满眶盈盈的泪水,握着父亲瘦弱无力的手,只想给他一点点生命的力量。
三个月之后,父亲走了。
那一日,翻阅《圣经》,写到:凡事皆有定时,天下万物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寻找有时,失落有时,保守有时,舍弃有时,花开有时,凋零有时……
父亲,世间一切皆有定时吗?花开花谢,草木枯荣,月盈月缺,生离死别,一切都是上苍的安排?我第一次理解了《圣经》中传达的智慧,人能从一切痛苦和虚空之中觉悟,方是生命的智慧。
清晨,打开网络听美学大师蒋勋先生的讲座,他解读“仁”字时说,“仁”是果实坚硬的外壳中包裹的最柔软的部分,其实也是人心中最柔软温暖的部分。父亲的名字里就有这个字,我此生珍爱的这个字,安放在生命最深情的角落。
人生最大的悲伤,莫过于生离与死别。一个人离开了生命的故园,她便永远地回不去了;一个人离开了另一个人,她更是永远地回不去了。
读作家龙应台的《目送》:我们只是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的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小路旁的夹竹桃花满枝桠,红烁的花朵掩映在碧绿的叶子下,水气泱泱。
黄昏时候,暮色四合,草木散发着淡然的气息,虫鸣如流水,江风清凉,夏日的暑气渐渐散去。湛蓝的夜空升起一弯新月,江心里也泊一弯新月。暮色苍茫时分,我看见父亲缓缓走在江边的小路上,浅灰色的上衣,黑色的长裤,他慢慢走着。
我看着他,看着他渐行渐远,渐行渐远,再也看不见,泪水模糊了双眼。

徐国平:飘逝的风筝
三月的暖风一吹,催着万物,都跟长了翅膀一样。
鹞爷也感觉到了,一大早儿就拿起那只风筝,迈出了家门。
那是一只“年年有余”的风筝。鹞爷有个习惯,扎风筝从不重复,每年都要出新一个花样。
若在过去,扎糊这种风筝,再简单不过,用不了一天工夫。如今却不行了,整整折腾了半月。不是技不如前,是自己老了,两眼发花,双手也发抖。
此刻,整个村庄像被掏空了身子一样,甚至连声犬吠鸡鸣都听不到。鹞爷一边走着,一边四下观望着。若在以往,身后总会尾随着一群欢天喜地的孩子,一个个抢夺着他手中的风筝。
唉,娃们一个个都去哪儿了?
鹞爷心里猜想着,整个人就显得失魂落魄,无精打采。
是啊,一个人放风筝,还有啥意思啊?
一路上,那些残墙断壁、破砖瓦砾、树林和那些废弃的打麦场,被风吹过,尘土飞扬,凌乱不堪。两台从早到晚狂叫不止的挖掘机,正一口口地蚕食着那一排排早已空无一人的院落。
鹞爷瞧着心痛,就像被抽筋剥皮一般难受。很快,自家那三间旧屋也难逃一劫了,只是满屋子的风筝,又将栖身何处?
鹞爷忧心忡忡,步履沉缓,一直走出村外,老半天也没碰上一个人,甚至连一只鸡和狗都没撞见。只有一些像是找不着窝栖落的麻雀,唧唧喳喳在他四周焦躁不安地飞过。
村外的那大片麦地,整整荒废了一个冬天,听说要建飞机场。倒是一些不甘寂寞的春草早早破土,钻出一棵棵嫩芽。
鹞爷站在地头,先舒展开双臂,又抻了一下脖颈。沉重了一个冬天的身子,都有些迈不动脚步了。
这时,一阵春风拂来,那只风筝有些急不可待地拽紧了他的手。鹞爷浑身上下顿然觉得轻飘飘的,如同要离开地面飞起来一样。
若在过去,鹞爷早就手脚利落地将风筝放飞起来,心也随着风筝,飞到天上去了。
如今,鹞爷却攥紧风筝,迟迟不肯撒手。
鹞爷又想到过去。他自幼就跟师傅扎风筝。这辈子,连他自己也数不清扎了多少只风筝。每只风筝经过他的手,都活灵活现。一到阳春,方圆百里的天空,都会飘曳着他扎的风筝,千姿百态,五花八门。那些走在归途上的人老远瞅着,就觉得离家近了,浑身的疲惫便飞到九霄云外。
后来,鹞爷成了民间艺人,还上过电视报纸,甚至大洋彼岸的一些老外都来参观他的手艺。只是,他手艺慢慢失传了,现在的年轻人谁还学这些费事的玩意。而且,大都跑到城里,一走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心也收不回来了。
最初,儿子大龙还跟他学扎风筝。可刚刚学了个皮毛,便被一帮记者吹捧成风筝世家的传人。大龙心高气燥,觉得小村子施展不开,跑到城里开了一家风筝作坊。
好几次,大龙苦口婆心劝他也搬到城里去赚大钱,鹞爷却一口回绝了,他知道儿子无非让他去做招牌,糊弄人。
唉,不想这么多了,趁着天暖风轻,还是放风筝吧。
很快,天上飞起一只风筝。风儿似乎有些飘忽不定,那只风筝像只失群的孤雁,在空中东一头西一头地上下乱窜。
鹞爷仰着脖梗,望着蔚蓝的天空,正专心致志地操弄着风筝,突然,一声嫩生生的童音传来,老爷爷,放风筝好玩吗?
鹞爷低头一看,不知何时,身边多了一个男孩,正一脸好奇地望着他。
终见有人陪了,鹞爷的心情豁然开朗起来。他连忙将手中的风筝线递给男孩,有些蛊惑地说,你玩一下,就知道了。
男孩怯生生地接过风筝线,有些不知所措。鹞爷在一旁吆喝着,拽紧线,快跑起来啊!
男孩立马牵着那只风筝在麦地里奔跑起来,风筝越飞越高。鹞爷远远地望着,眼前一会儿闪过儿子的影子,一会儿又闪过孙子的影子。
突然,男孩像是被脚下的什么东西给绊倒了,风筝线随之撒手松开。男孩爬起来,紧追了几步,却没有拽住随风筝渐渐升起的风筝线,只好哭着跑回鹞爷跟前。
鹞爷没有责备,一脸温和地劝慰着男孩,没关系,风筝早晚要飞走的。
男孩用手抹了一下眼角的泪,问,风筝还能飞回来吗?鹞爷望着那只风筝摇了摇头,没有吱声。
男孩撅着小嘴,有些难过。许久,鹞爷才开口问男孩,你家在哪里,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男孩晃了晃脑壳说,他的家在很远的城里,学校放假,父亲开车带他回来寻根祭祖的。说着,男孩伸手指了指麦地远处。果真,有一辆轿车,停在一块老坟地前,几个人正在里面烧香焚纸。
鹞爷心一动,随口问,告诉爷爷,根是啥?
男孩一脸迷茫,摇头不知。
鹞爷就仰头指了指天上的风筝说,根是啥?根就是你手中的那根风筝线,人就是天上的风筝。有根线扯着还能落回来,如果那根线断了,就四处漂泊,永远也飞不回来了。
男孩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此刻,就见那只摆脱了束缚的风筝有些飘摇不定地朝下沉落了一会儿,最后猛然折了一个方向,有些留恋地渐渐飞高了,飞远了,最终淡出了鹞爷的视线。
恍然间,鹞爷觉得手心一湿,低头一看,是一滴滚落的老泪,他揉了揉眼睛,那么困惑,那么茫然……

安宁:童年,我们这样“烤”出读书的香味
读小学的时候,我最怕村里的孔老师。她好像千年妖怪一样,总也不老,教完了父亲那一茬人,又教我这一茬。村里好多人都是她的学生,她因此便有了某种教训人的资格。而且就算打了学生,也没有一个敢反抗的。家长将孩子交给她的时候,都要特意叮嘱一句:不听话,您就好好打!她当然是真打的,一点都不含糊。她那桃木棍做的小教鞭,敲黑板震天响;她的嗓门也比雷声大;而她打起我们的手心或脸蛋、屁股来,简直堪比监狱里“上刑”。可大人们都说,小孩子不打不成器,孔老师打得好!
我知道盼结束上学的日子,是盼不到头的。孔老师是个全知全能的人物,她能教一到五年级,批改一屋子的作业。有时候我们一年级和三年级的学生在一起上课,每个年级占一排桌椅,密密麻麻的,倒也挺热闹。冬天的时候就更热闹了。孔老师规定,每两个人值日一天。
于是,当值这一天,我就会和同学阿秀从家里早早地起床,带玉蜀黍棒,赶到滴水成冰的教室里,哆哆嗦嗦地划着火柴,将烂树叶子、朽木棍子、玉蜀黍棒先点燃了,再慢慢地朝炉子里放炭。也不知我和阿秀到底谁更笨一些,每次跟她合作,都得点个三四次,将教室里弄得乌烟瘴气的,才能将炉火给旺旺地撩拨起来。趁着同学和孔老师还没有来,阿秀瞅瞅四周,变戏法似的,从兜里掏出一个地瓜来,放在炉子底下,用落下来的炭火碎末来烤地瓜。我闻着那渐渐开始冒出香气的地瓜,有些后悔自己没从家里带花生或者粉皮来烤着吃。我们两个人还围着炉火,边烤手边唠起嗑来,内容从烤地瓜到煮成的地瓜干,再到豆扁子、咸糊涂,还有家里腌的咸菜疙瘩,就连糊锅的时候锅底上的干疙疤,也好好地描述了一番。最后两个人说的有些困了,便趴在桌子上睡过去了。
等我们醒来的时候,孔老师的教鞭已经敲了过来……我忽然间想起地瓜来了,却并没有寻到那浓郁的香甜味,是等到快要下早自习的时候,才从阿秀传过来的纸条上得知,那可怜的地瓜已经被孔老师给扔到冰天雪地里去了。好在早自习并不太长,老和尚念经一样摇头晃脑地读完了课文,我们便排队唱着歌回家去吃早饭。我在路上跟阿秀探讨,那个地瓜会不会被孔老师给拾回教室去,重新烤烤吃了呢。阿秀刚要说话,前面的领头羊大队长便来吼我们:走齐了!唱响亮一点!我只好忍饥挨饿,高唱歌曲。不过这样的“酷刑”,等一拐过冲着学校的大道,便再也没用了。我和阿秀率先冲出队伍,奔回家去。母亲早就在村口等着我了。她见了一副饿虎扑狼的模样,便训我:读书如果跟吃饭似的有能耐,你娘我将来也能跟你享福了!我心里想,等我像村子里的三祥一样当了工人,一定让你天天吃好的喝辣的!不过,那事想来太遥远了,什么时候能够摆脱孔老师的教鞭还不一定呢。母亲她想让我当工人,也想得忒远大前程了点。
早晨的烦恼,晚上转瞬便逝。下午五点去上晚自习的时候,我和阿秀都从家里带着煤油灯。
我多长了个心眼,从家里大瓮里抓了一把黄豆放兜里藏着。等晚自习上到一片灯火通明,孔老师也有些被煤油灯给熏得鼻孔透不过气来,微醺着脑袋去办公室喝水时,我们便肆无忌惮起来。我取出早就洗干净的放清凉油的小瓶盖,那瓶盖上拧了一道铁丝。我将几粒黄豆放到瓶盖里,然后老头钓鱼一样,悠闲自在地持着那铁丝,在煤油灯上晃来晃去地烤。烤料豆的当然不只是我一个人,于是教室里便充溢了浓浓的豆子或者玉米的香味。阿秀凑过脑袋来,咽了几口唾液,问我:啥时候能熟呢?千万别再被孔老师给没收了。我白她一眼:不能说点吉利话吗你?
那料豆当然最后还是烤熟了。于是我们的自习,便上得有滋有味。吃完了料豆,自习也就结束了。阿秀早就将挖来的朽木分给我一块,她还很贴心地在上面抹了一层蜡烛油。于是放学的路上,我们便寻到了另外一种乐趣。一路上那黑幽幽的麦田,也不再那么可怕。一群人举着火苗很旺的朽木,唱着歌回家去。
这一簇微弱却又温暖的火,燃烧了很多很多年,从童年一直到我离开小小的村庄、定居千里之外的城市,它都从未熄灭,犹如天上永恒的星月。

徐慧芬:最后的玫瑰
在这条小街上,开着一家花店。店主是个中年妇女,雇了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姑娘帮忙。姑娘一看便知是一个外乡人,她很勤勉,守在店里,终日站着或蹲着,不是忙着出售花便是帮着扎花篮。
小店虽处僻静,但生意还算不错。顾客主要是附近那所大学的学生。情人节,教师节,圣诞节,聚会,派对,生日,约会,都需要花。女孩子常常是三五个搭伴着来,买的时候,左挑右挑,叽叽喳喳很热闹。男孩子往往是一个一个单独来买,看准了买,付了钱就走。
有一个大学生引起了姑娘的注意。他准是在周末来到店前,摸出准备好的零钱,随手从玻璃缸里抽出一枝玫瑰,他的口音被姑娘听出也不是本地人。小伙子瘦瘦的,穿着过时的球鞋,苍黄的脸色,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
这回,有好几个周末,小伙子突然不来了。姑娘有一点想念他。姑娘想,小伙子买了花一定是送给喜欢的姑娘的。他一定是在恋爱了,现在也许女孩不和他好了,分手了,他也不要再送花了。姑娘有一点为他难受,又有一点为他高兴。乡下人出来读书不容易,把几个钱都买了无用的花,真不该啊,现在总算好了。
可是没多久,男孩又出现在花店前,又开始了每周一枝玫瑰的买卖。大约持续了几个月,小伙子又不来了。姑娘想,如果下次他再来,她要劝劝他,好好读书,不要把钱乱花掉。
姑娘闲下来,常常瞅着那所大学的方向。终于有一次,他们在一家书店里碰到了。姑娘是去买一本插花的书。小伙子正拿着一套书,和店里商量,因为钱不够,他想用一叠菜票作抵押,等回去拿来钱赎还。他怕这最后的一套书被人买走了。姑娘走了过去,替他付了钱。就这样两个人开始了交谈。谈谈城市,谈谈乡下,谈谈书,谈谈花,俩人谈得很快乐。
第二天,小伙子来还钱,又从花堆里取出一枝红玫瑰付了钱。姑娘把钱退到他手里:“还是别买了吧,啊?”姑娘的声音里似有一种不满,又有一种恳求。想不到,小伙子把玫瑰递到姑娘面前说:“这枝花,我是送你的。”姑娘读懂了小伙子眼睛里的话,红了脸庞又红了眼圈,把这枝玫瑰单独地插在一只花瓶里。
小伙子走后,姑娘想了很久,想了好多,哭了又笑,笑了又哭。第二天一早终于把那枝花又插到大玻璃缸里。小伙子来了,望着那只空花瓶,问她那枝花呢。姑娘淡淡地说,卖了。花又不能当饭吃。姑娘想只有这样才能断了他的心思。她知道她配不上大学生,也知道书呆子气的大学生不会太挣钱。小伙子瞅着她,看了好一会,看出姑娘眼眶里蓄着的泪,默默走了,不再来了。
又一年的一个春天里,小伙子来了,脸色红润多了。他邀姑娘出来,走到另一家花店前。然后他从袋里掏出钥匙,对姑娘说:“这店是我的,我想请你做老板娘。”
梦一样的声音,使姑娘一句话也说不出就湿了眼睛。小伙子告诉姑娘,他大学己毕业,有了一份工作。半年里,每月的工资,每天晚上打工的钱,凑在一起,租了这家店面房,开了花店。他说,只有这样,他的梦想才能实现。他的梦想,只是想找一个肯吃苦肯学习又有爱心的好女子做新娘。新婚之夜,新娘问他:“你怎么会看上我的呢?”他说,他是在买了她很多玫瑰后才发现,她是他最后的玫瑰。姑娘拥住了他。他把嘴唇附在她耳畔,轻轻说道:“我们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