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图片是知名媒体人、国内网络大V、《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刚刚发布的一条帖子:不赞成对*毒涉**艺人实施“终生禁止复出娱乐圈”,哪怕已经成为国内舆论的主流意见。

在这个帖子里面,胡锡进还批评某些宣称对*毒涉**艺人“终生封杀”的媒体:态度应该更加谨慎一些。

而在胡锡进做出这个鲜明表态的前一个小时,“是否应该禁止*毒涉**艺人终生复出”的话题才登上国内热搜榜,意见几乎是一边倒:坚决封杀!

胡锡进的这个帖子也再次在社交平台上引发激烈的争论:如何看待胡锡进支持*毒涉**艺人复出的表态,是体现法治精神还是纵容*毒涉**艺人?
一、胡锡进再次发文,坚决反对“终生禁止*毒涉**艺人复出”:这跟法律精神相违背
2月18日,胡锡进在个人社交账号再次针对某些媒体宣传应该对*毒涉**艺人“终生封杀”的报道进行表态:我与你们的态度不同,这不是法律精神所鼓励的。

“无论对什么人实施没有法律规定的终身惩罚,都不是法治精神所鼓励的。”

这已经是胡锡进在一周之内第二次公开呼吁:允许*毒涉**艺人重返演艺界,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2月14日,胡锡进就专门发文支持*毒涉**艺人含笑重新回到娱乐圈。

胡锡进表示:应该允许含笑这种*毒涉**艺人重操演艺职业,公众是否接受他,让市场来决定。

二、胡锡进列出多个证据,证明自己反对“终生禁止*毒涉**艺人复出”具有法律根据
在这个最新帖子里面,胡锡进列出了多方面的证据,以此来显示自己反对“终生禁止*毒涉**艺人复出”是有道理的。
首先,胡锡进搬出了《禁毒法》和《监狱法》,呼吁保障*毒涉**人员在就业方面不受歧视,与其他公民享受平等的权利。

其次,胡锡进认为,社会上可以不欢迎*毒涉**艺人从事演艺职业,但是不应该从法律上实施“终生禁止复出”这种行为。
胡锡进还专门强调:“希望网友们能听懂老胡做的这种区分。”

最后,胡锡进认为,某些宣传“终生禁止*毒涉**艺人复出”的媒体,在这个问题的表态上应该更加谨慎。

值得一提的是,随后该媒体删除了这条报道。
三、网友产生激烈争论:怎么看待胡锡进赞成“*毒涉**艺人复出”的观点
在这个帖子被胡锡进发布到社交平台之后,很快就在网友中间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一些网友认为胡锡进的建议具有法治精神,值得肯定。
一名广东网友评论说:唯一一次支持你的观点,任何事情都不能高于法律。
这条评论得到了60多人点赞支持。

另一名四川网友留言:赞成老胡,谁还没有犯错的时候,可贵的是改正后不再重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

还有广东网友表示这个帖子说明胡锡进很有人情味:看了这么多天的讨论,总体上觉得老胡说的非常有人情味,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这条评论同样得到了10多名网友点赞。

四、更多网友则坚决反对:对*毒涉**艺人不能纵容,一旦允许复出,不但危害社会,也对不起牺牲的缉毒烈士
当然,在这条帖子的评论区,更多网友则是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坚决不允许*毒涉**艺人复出娱乐圈,否则对社会危害极大,而且将让九泉之下的缉毒烈士们寒心。

热评第一来自于一名江西网友的评论:牺牲的禁毒民警,家破人亡的受害群众,谁给他们重来一次的机会?
很快,这条留言得到了140多人点赞支持。

另一名山东网友发表评论:老胡你不懂法就不要做法律评论,很容易误导群众。再说你的很多言论都自相矛盾,对*毒涉**人员和*毒涉**行为就应该零容忍。

北京网友留言表示:艺人尤其是有点名气的艺人有社会示范效应,不等同于普通吸毒者,必须终生禁止复出娱乐圈。
广东网友:戒毒后*毒涉**艺人可以去送外卖,可以去扫大街,但是绝不可以作为公众人物来挣钱。
安徽网友: 牺牲的缉毒民警永远活不过来。就业渠道千千万,吸毒的艺人就不要上电视带坏小孩了。
#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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