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企业吗 (知识产权企业需要资质吗)

【典型案例】(2011)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40号

Y有限公司(E.LANDLTD)是一家韩国公司。Y有限公司是第1545520号注册商标和第1326011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2009年1月1日,Y有限公司向原告N公司出具《商标维护授权委托书》,声明:委托N公司全权代表我公司在中国大*独陆**占使用第1545520号、第1326011号等注册商标及商标权维护行动,包括侵权人的信息调查、证据采集、产品真伪鉴定、侵权投诉以及诉讼、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2009年9月,上海服装鞋帽商业行业协会出具《证明》,称:根据上海服装鞋帽商业协会定点商场休闲女装类销售统计资料,N公司生产的TEENIEWEENIE牌休闲女装,2006年至2008年销售额所占市场份额在行业同类产品中名列前三位,在全国同类产品中排名前五位。N公司生产的TEENIEWEENIE、E.LAND休闲女装被上海市名牌推荐委员会推荐为2009年度上海名牌。

被告T公司是T网(网址:www.***.com)的经营管理者,T公司为用户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T网交易平台分为商城(即B2C)和非商城(即C2C),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人也可以申请在T网开设网络店铺(非商城),被告杜*发即属于非商城的卖家。非商城的卖家和买家通过T网实现交易时,T网不收取费用。T网对个人卖家实行实名认证,卖家先在T网注册一个账户,注册时需输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T公司通过公安部身份证号码查询系统等途径核实卖家填写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T网用户只有通过实名认证后才能开设网络店铺。卖家可在该店铺发布待售的商品信息,包括价格、尺码、颜色、商品图片等信息。根据T公司提供的数据,2009年上半年,T网实现交易额809亿元,会员数1.45亿。

被告T公司制定并发布了《T网服务协议》、《商品发布管理规则》、《T网用户行为管理规则》等规则,这些规则多次提到禁止用户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信息,并制定了相关处罚措施。

T网公布了知识产权侵权投诉途径,权利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向被告T公司进行投诉。本案审理过程中,T公司以商标侵权为例解释了其对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处理流程。

一、权利人投诉。权利人投诉应该提供以下资料:

(一)权利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二)侵权链接;

(三)判断侵权成立的初步证明或者充足的理由;

(四)对某个卖家重复投诉的,还要标注重复投诉的具体时间、重复投诉的次数。

其中,判断侵权成立的初步证明可以是网页上明显的侵权的信息、公证购买证据、卖家在聊天中的自认。判断侵权的理由必须是法定的侵权成立的理由,而不能以价格、未经授权销售等为理由。权利人通过款式等判断被投诉产品非其生产,只要做单方陈述即可作为判断侵权的证明。

二、侵权成立后的处理。权利人提供完整的投诉资料后,T公司会对相关资料进行下列形式审查,包括:

(一)商标权是否存在,并有效存续;

(二)权利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有效存续;

(三)权利人提供的判断侵犯商标权的理由及(或)证据是否初步成立;

(四)权利人判断侵犯商标权的理由与其提供的链接结果(即指认侵权的对象)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

通过上述四步骤形式审查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删除涉嫌侵权的链接;

(二)如果权利人为进一步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提出需要涉嫌侵权人的信息,T公司可以提供涉嫌侵权会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三)对被投诉的卖家进行处罚。

原告N公司认为T网有大量卖家发布侵权商品信息。N公司利用T网提供的搜索功能,通过关键字搜索涉嫌侵权的商品,再对搜索结果进行人工筛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将侵权商品信息的网址发送给被告T公司,同时N公司向T公司发送书面通知函及相关的商标权属证明材料,要求T公司删除侵权商品信息并提供卖家真实信息。T公司收到N公司的投诉后,对N公司提交的商标权属证明进行核实,对N公司投诉的商品信息逐条进行人工审核,删除其中T公司认为构成侵权的商品信息,并告知N公司发布侵权商品信息的卖家的身份信息。因N公司认定的T网上的侵权商品信息非常多,N公司几乎在每个工作日都向T公司投诉,每天投诉的商品信息少则数千条,多则达数万条。

根据统计,自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1月18日,N公司向T公司投诉的侵权商品信息有131261条,T公司经审核后删除了其中的117861条。2010年2月23日至2010年4月12日,N公司向T公司投诉的商品信息有153277条,T公司经审核后删除了其中的124742条。T公司删除的商品信息数量约占N公司投诉总量的85%。N公司的投诉涉及TEENIEWEENIE、Eland等十四个商标。T公司根据N公司的投诉删除商品信息后,有的卖家会向T公司提出异议,并提供其销售的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初步证据。T公司会将卖家的异议转交给N公司。N公司有时会撤回投诉,撤回投诉的原因,有的确实属于因错误投诉而撤回投诉,有时则是由于其暂时无法判断是否侵权而撤回投诉。

上述投诉中,包含了N公司于2009年9月29日至2009年11月11日期间针对被告杜*发的7次投诉,其中有3次涉及TEENIEWEENIE商标,4次涉及Y有限公司的另一个注册商标SCAT。T公司接到N公司投诉后即删除了杜*发发布的商品信息,杜*发并未就此向N公司及T公司提出异议,T公司也未对杜*发采取处罚措施。直至2010年9月,T公司才对杜*发进行扣分等处罚。

原告N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于2009年11月19日向上海市长宁公证处(以下简称长宁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2009年11月20日,长宁公证处出具了(2009)沪长证字第6449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http://shop35344840.***.com,进入名为“传说中de傀傀”的店铺。该网店首页显示:卖家信用为606,买家信用为109,宝贝数量为1037,创店时间为2008年2月7日。首页的“最新公告”称:本店所出售的部分是专柜正品,部分是仿原单货,质量可以绝对放心……。页面左侧的类目栏,有“PORTS(宝资)”、“LEE”、“TEENIEWEENIE”、“E-LAND”等栏目。选择一件名为“品牌原单TW小熊(PNR2)后绣花小熊连帽磨毛卫衣”的服装,该服装的介绍页面显示该服装售价75元,库存72件,30天售出0件,并附有该服装的照片。从照片中,可看出服装绣有一个卡通小熊的图案,服装吊牌印有TeenieWeenie文字及心型图案。

N公司的代理人支付了80元(其中5元为快递费)购买了一件上述服装。收到该服装的快递包裹后,N公司的代理人于2009年12月28日再次向长宁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长宁公证处对N公司代理人拆开快递包裹和重新封存包裹的全过程进行拍照记录。2010年1月6日,长宁公证处出具了(2010)沪长证字第391号公证书。庭审中,被告杜*发确认,“传说中de傀傀”的店铺由其经营。

审理中,原审法院对长宁公证处封存的物品进行拆封、勘验。公证物为一件黑色运动衫,服装吊牌印有TeenieWeenie文字及心型图案。服装前后面各绣有一个姿态不同的卡通小熊。

另查明,原告N公司为保全证据,对T公司回复的电子邮件内容进行了公证。2010年6月30日,上海市松江公证处对此出具了(2010)沪松证经字第817号公证书,该次公证费为2800元。N公司称为办理(2010)沪长证字第391号公证,支出公证费1000元,但N公司未出示本次公证费的发票。此外,N公司还支出了查档费100元、律师费5万元、(2009)沪长证字第6449号公证费1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杜*发销售的涉案商品与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同,但两者在功能、生产部门、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按照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两者应为类似商品。杜*发销售的涉案商品吊牌上有与第1326011号“”商标相同的TeenieWeenie文字和心型图案,不同之处在于该吊牌的心型图案中多了两行英文:“FlyToDreams!”和“CHARACTERSTUDIO”。因TeenieWeenie文字和心型图案构成了涉案服装吊牌图案的主要内容,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故构成近似商标。杜*发销售的涉案商品应认定为侵犯第1545520号和第132601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杜*发不能举证证明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且在N公司多次投诉,被告T公司多次删除其发布商品信息后,杜*发应当知道其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故其抗辩意见不能成立,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T公司在知道杜*发多次发布侵权商品信息的情况下,未严格执行其管理规则,依然为杜*发提供网络服务,此是对杜*发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放任、纵容。其故意为杜*发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便利条件,构成帮助侵权,具有主观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被告杜*发、T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N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

二、被告杜*发、T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N公司合理费用人民币7000元;

三、驳回原告N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T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驳回N公司对于T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也被翻译为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

《民法典》第123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现代的知识产权制度来自于西方,发达国家始终占据知识产权优势地位,主导着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作利于本国的安排。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起自改革开放,从开放之初立法、修法,逐步形成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同时形成了知识产权管理、行政执法、司法及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等工作体系。

二、知识产权的作用有哪些

美国高超地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规则,保障其科技发展以及科技霸主地位。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往往利用知识产权规则迫使发展中国家出让利益。2019年年底*共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从知识产权授权、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和行业自律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对于国家和企业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的作用主要包括:

第一,鼓励和保护智力创造活动。 知识产权法明确规定和保护智力成果的创造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确立智力成果的创造者的权利主体地位,对侵犯创造者权益的侵权行为人予以法律制裁。在企业内部,也应当出台相关制度,对创新发明、技术更新等行为予以鼓励,引导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

第二,促进智力成果推广应用。 知识产权法确定智力成果可以有偿使用和转让,鼓励智力成果的创造者推广应用其成果。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与物权等一样是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独占权、垄断权。知识的不可替代性、不可逆性、非磨损性、不可分性、可共享性、无限增值性等使得其保护较之物权等的保护更依赖法律制度。

第三,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创新。 任何要生产、销售由知识所创造的成果的使用都必须得到有关的知识产权拥有人的许可并支付实施费。这就使得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持有人的劳动消耗或资金消耗能够得以收回或获利,并使专门从事发明创造工作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谋生职业,从而极大地提高了人们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第四,节省科技研究开发的人力、财力、物力,缩短科技进步周期。 专利制度产生之后,人们为了取得专利权必须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这就一方面避免了他人在同样的发明创造方面的重复劳动,节省研发投入,另一方面又使得他人可以及早地在已公开的发明创造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发明创造,从而极大地加速科技进步。

第五,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发展和保持竞争的核心。 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初始、实施、应用阶段要有一套完整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而不是事后遇到问题才寻求法律救济。企业最好在创业初期就要进行市场调查和准确的市场定位,通过文献检索和文献研究, 把专利公报、商标公报、以及相关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等文献和企业进行市场调研的结果结合起来,制定符合市场需求并具有竞争力的规划方案,对于这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也可以委托给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者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企业只有在知识产权方面应当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 对公司的品牌和核心技术等层面进行有效保护, 才能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立有不败之地。

因此,有人将知识产权称作是创新企业的“核*器武**”,可以不用,但绝对不能没有。

二、常见的知识产权种类

(一)著作权

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作品种类分为以下几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视听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由于计算机软件的特殊性,计算机软件作品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

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二)专利权

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能够获得较长的保护时间,但授权标准较高,程序耗时较长。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较短,但是授权标准较低,程序耗时较短。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的授权标准较低,程序耗时较短。

发明创造的专利权有效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

(三)商标权

是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而使用的标记。商标最最初的功能是识别,即经营者将商标使用于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上,使消费者通过商标认识、记住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了解自己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品质特点,建立自己的信誉,消费者则可以通过商标选购心仪的商品或服务,从而派生出商标的质量担保功能。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有关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一般商标只能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而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可以获得同类保护,还可以获得跨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