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创办第一人是谁 (微商注册个体工商户)

据巴彦淖尔日报报道,在1月16日,在微店上从事化妆品、日用品零售的武女士拿着她的身份证和微店平台提供的网络场所使用证明,到当地政务中心办理了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这是巴彦淖尔市成功核发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也是内蒙古颁布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与此同时,武女士也成为了内蒙古首位持证上岗的微商。

微商的创始第一人是谁,微商国内第一人

众所周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为《电子商务法》),该法为“海淘”“微商”等行业戴上了“紧箍咒”,该法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体系。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方面,《电子商务法》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不同于以往的网店营业执照,该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以店铺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人无需再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市场准入更为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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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并非所有个人销售行为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电商法这一条款强化了对自然人网店(微商、代购、淘宝C店等)的登记要求。对于个人网店,除非符合电商法规定的五种例外情形,否则都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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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目前仅允许个体工商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登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需按照既有规定办理登记;对于微信等暂无法出具网络经营场所证明的,暂无法为其平台上的自然人办理商事登记。同时,办理了网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还需要在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确保诚信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