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疫情防控通告 (夏河县疫情防控政策)

夏河县疫情防控通告,夏河县疫情防控文件

夏河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的通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部分地区连续报告出多例确诊病例,疫情呈多点散发趋势,特别是我省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呈上升趋势,我县面临新一轮疫情的严峻考验,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全面做好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全县疫情防控“十个一律”通知如下:

一、中高风险区来夏返夏人员一律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国内高风险地区来夏返夏人员和“红码”“黄码”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国内中风险地区来夏返夏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绿码带“*”来夏返夏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乡镇(社区)、宾馆酒店报备,自觉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凡中高风险地区来夏返夏人员,应在抵达我县后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乡镇(社区)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管理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一律从严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严格执行“一人一户”要求,监测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向当地县卫健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处置。同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做好清洁消毒。因主观原因造成异动脱管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对监管责任人倒查追责。

三、前往中高风险区来夏返夏人员一律从严落实健康管控措施。 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一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夏后一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重点场所和密闭公共场所一律落实“三码”查验和消杀措施。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馆、电影院、文化场所、旅游景点、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和空间密闭公共场所,一律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处理。

五、宾馆酒店、景区景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从严处理。 宾馆酒店(旅馆客栈)接待旅客时一律严格做好信息登记、“三码”查验,一旦发现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一律从严处理。室外景区景点要采取预约、分流、限流等方式,科学合理控制人流密度不超过最大容纳量70%,暂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游客,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六、文化娱乐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一律从严从紧落实防控措施。 酒吧、KTV、棋牌室、洗浴、游泳馆、网吧、宗教活动场所及纳入管理的临时活动点一律严格做好信息登记,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一旦发现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一律从严处理,直至关停。

七、超出规模以上的会议、聚集性活动、聚会等一律严格落实报备制度。 近期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的,一律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强化聚集活动管理,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及疫地人员参加。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并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备,严格控制人员规模。

八、诊所药店、村卫生室对“四类”药品购买者一律严格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严格落实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严格管理。禁止接诊“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店对购买“一退两抗”(退热类、抗生素类、抗病毒类)药品的人员一律严格实行实名登记、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报告属地乡镇防控办,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如有违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广大干部职工及农牧民群众应一律主动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序贯加强针接种。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群众强化个人防护,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应一律积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序贯加强针接种。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尽快到县医院等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不力的一律追责问责。 属地乡镇(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的“八个严禁”要求,如有违反,一律从严倒查追责问责。

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