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本书的随笔 (生活中的随笔书)

作者:李清修

【序言】

这一篇是我给《近来的生活与我读过的书》这篇随笔写的序言。

此时的我正在卧室里读书。正如伟大的戏剧家威廉·莎士比亚所言:“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犹如鸟儿没有翅膀。”我的生活时时刻刻都在读书,也都需要书籍的存在。读书就如同喝水般那样家常便饭,如果长时间不喝水,人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死掉。

写《近来的生活与我读过的书》其最大的原因还是分享生活、分享读书。我在文中讲了很多的书,也讲了很多作家。在他们的笔下,也会讲很多他们所读过的书,也同样是在分享生活。分享生活是乐趣,分享读书是“知识共享”。分享感悟,是作者与读者思想上的交流。这篇随笔全篇共写了9500多字,是我写过的所有随笔、日记、笔记里字数最多的一篇,也是最完整的一篇。

从我开始动笔写下第一句话,到把它写完,一共用了4天时间,每天的思想都比较活跃。忘记是谁说的,思想是创作的源泉。写文章也要有自己的思考,不管在写些什么,内容要经过大脑认真地思考过,才能让价值出现在文章里。我曾读过一本刘益宏主编的《名人名言》,里面精选了来自世界各国的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哲学家、诗人、戏剧家……他们说过的富有思想性哲理的句子,有寻求生命真谛的真理名言,也有追求梦想的理想名言。在这些名言当中,每一句都会让人印象深刻,难以忘记。正如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说的一样:“唯有时间才是最了不起的革命家。”

追根究底,我们都被时间牵着走。我们不应该被时间牵着走,而应该去做主宰时间乃至全世界的人。

分享了这么多,我觉得还是读《近来的生活与我读过的书》吧,因为听我在这里唠叨,还不如直接读这篇随笔。好了,不啰嗦了,读随笔吧。

【正文】

昨晚上21时,我正准备入睡,这时,远在河北当兵的弟弟用微信和我们视频聊天儿,说了说他的近况,父亲也跟他提了提他的愿景,也就是他将来的发展。除此以外,父亲还跟弟弟聊了聊关于家族的事情,我时不时还插些话,为了使自己也大概能了解一下。交流远比我们去听别人一直在那儿讲要更容易理解很多。据听父亲说,我们家在外地有亲戚,而且还不少。我有看过族谱,确实是这样,我们家在外地还真有些亲戚。数来也有十几个人,没细数,只是大概。父亲跟弟弟叙述了好一会儿,从清代末年开始讲起,一直讲到今。父亲还说,除了当时没出生的,他几乎都见过本人。我近来也没什么事,比较闲,就写写生活日记、看看书什么的。过些日子打算找份工作,毕竟自己也已经20几岁了,再过些年,或许我也成了自己孩子的父母。

提起我家的家族史,大概可以追溯到宋朝或者元朝。说到这儿,我还真有些好奇,祖上究竟是哪位名人?但也说不定,也可能是平民百姓,这都不好说。如果是个名人,我到也有史可查,知道他生前是做什么的,如果是平民百姓,史料未必能够查到。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我倒也读过些历史类的书籍,可这个《宋史》和《元史》我还真就没读过。我读过的史书所记载的朝代都在它们以前,最早可追溯到三皇五帝。离我们21世纪最近的,也就读过一本《中国近代史》和《*界通世**史》了。

说起我这个人,书读得还真叫一个杂,主要是分类起比较麻烦,因为学科太多。在众多学科当中,我读文学方面的书是最多的,比如:小说、诗歌、散文、随笔、杂文、传记、纪实、日记、剧本、童话等。至于其他学科的书都不是很多。

我家里世世代代都是读书人,只有极少部分的人是像我弟弟一样当兵的。其实这么说来,我也算是属于书香世家出来的人了。据听我父亲描述,我曾祖父是个诗人,会写诗,会写毛笔字,叫什么梅花篆字。我也不太懂,只是听父亲提过那么几次。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读过些课外书,和现在的小学生也差不多。但不一样的是,他们赶上了一个好的时代,就是图书品类多的时代。不像我小的时候,在我的记忆中,几乎没看过什么图画书,也不知道是匮乏还是怎么的,就是没怎么看到过,除了小学的《美术》课本以外,基本上是没见过。不知祖上那个年代有没有图画书?但又觉得应该有的吧?因为中国有国画嘛,那么多的国画,集成册也就是所谓的图画书了吧?

其实关于这些琐碎的事情,族谱上是没有记载的。毕竟是族谱,我觉得应该记一些重要的事情。我看过族谱之后发觉,它和传记完全是两回事,根本不一样。族谱更像是记载家族的根源,而传记更多的是对人物的描写和对人物生平事迹的叙述。可能大概是因为族谱没有写的那么详细。其实我倒很想去祖籍看一看,看看先祖们生活的是一个怎样的地方,然后再顺着族谱上记载的地址慢慢地往回找,或许会让我发现些什么。

读书,有些人是为了真理,有些人仅仅只是因为兴趣或者喜欢。但说到我,我是两者都为。即为了真理,也对读书感兴趣,同时也非常地喜欢阅读这件事。我并不相信在读者读书的时候,他会对他所读的书不喜欢,有反感,或者可以说,根本对他产生不了任何兴趣。至于这样的人,读书对他根本毫无意义。这可能有点跑题了,不过没关系,祖上都是读书人,提一提也无妨。想来也是,读书人不谈读书,那谈什么呢!

其实这一篇本来是想聊一聊父亲昨天说关于“家族史”的事情,可写了这么长,也聊得差不多了,没什么可讲的了,不如抛开“家族史”这个话题来聊点儿别的,比如,谈一谈读书,聊一聊生活,说说我近来的生活状况。

先来说说读书吧。最近我一直在读九夜茴的《匆匆那年》,其实跟很多读这一类的书的读者一样,我也是因为张一白拍的电影才读的这套书。不过我是先读的书,后来才看的电影。电影很精彩,令人回味无穷,书也很不错,很多片段我都很喜欢。比如,“卷五•长大”有一段,陈寻和方茴去北新桥边上的“忙蜂”酒吧,听痉挛乐队唱歌,我至今都记得乐队唱的那首《河》,还记得他们听完歌曲从“忙蜂”酒吧出来之后,方茴问陈寻为什么喜欢《河》这首歌曲,陈寻说喜欢他们的歌词,还有编曲。这大概是因为他不知道说什么了吧,毕竟是方茴问了他才这样说的。其实,小说当中还有很多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就不一一列举了。其实当时我还没有读上来“痉挛”这两个字,后来去百度汉语上查了一下才知道,原来这两个字叫jìng luán,是“骨骼肌、平滑肌等局部紧张,较长时间收缩”的意思。

我觉得,这也并不能代表我书读得少,这也只能说明我《新华字典》读得少。我在早些年读的书基本上都是世界名著,直到2012年之后,我才开始读起青春校园小说,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渐渐地发现,这青春是真叫人怀念啊!时至今日,我都特别的怀念我上中学的时候,那段年少又回去的时光。不过,现在我也不只是读青春校园小说,一些名家写的散文、诗歌、小说我也会读,还有那些拿过文学奖的书,我也读过一些,读过最多的也就数诺贝尔文学奖了,其他的奖项读的都还较少,不算太多。我发觉我最近似乎好像有点儿迷上了红*小说色**,我前些日子买过一本《红岩》,在去年还买过一本《红星照耀中国》,其实也就买过这两本。《红岩》是属于教育部推荐的课外阅读书,包括《红星照耀中国》也是。不过当时书城里没有全本,只有青少版,所以我就只买了青少版,全本到现在也没有读过。我后来有一段时间又迷上了网络小说,和被改编成影视的小说,也就是所说的IP。被改编成影视的小说,我读过唐七写的一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当时所有同事几乎都在讨论这个电视剧,不论男女。但我承认,还是女同事谈论得比较多。最受瞩目的还是那个夜华,尤其是当杨洋演的那个版本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电影上映的时候,男的看《战狼2》,女的看《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完全就像两个门派,一个开枪,一个飞来飞去,谁都不妨碍谁。不过有一点,电视剧和电影都很成功。可能连作者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小说会被搬上大银幕吧。

我家里除了郭敬明和鲁迅的书,就属张皓宸的书是最多的了。他由果麦文化出品的书,除了《你是最好的自己》以外,其他的书我都读过,包括他最新出版的长篇小说《最初之前》(我买的是签名本)。我家里的文学大可分为四个作家写的,第一,鲁迅;第二,郭敬明;第三,独木舟;第四,张皓宸。因为在众多的作家当中,我读他们的作品比较多,其他作家的作品我都只读过一两本。

我是真心觉得张皓宸写得好,而并非是因为他年轻、长得帅。长得帅是他外在的美,但是写书是他内在、需要被别人发现的美。如果你读过他写的《听你的》,你就会觉得,这是除了他写的小说以外最特别的作品,没有之一。这部作品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在我的认知中,它永远是最特别的。郭敬明和鲁迅我之前讲的比较多,就不讲了,还是来讲讲独木舟吧。我对她的印象,永远停留在那个青春校园小说的时代。在当时出现了一批“青春文学作家”,独木舟就是其中一个。还有很多在当时都很有名的青春文学作家,比如,夏七夕、郭妮、饶雪漫、明晓溪、丁墨、八月长安、辛夷坞等,他们都是当时炙手可热的青春校园小说作者。

独木舟是我一直都非常喜欢的一位作家,喜欢她的作品流露出的怀旧感(在读完《荆棘王冠·致无尽的岁月》之后就会这样觉得),喜欢她的作品并不是那种不值得读的小说(在读完《一粒红尘》和《一粒红尘II》之后就会这样觉得)。毕竟出版出来的书如果写得太烂的话,是很难让广大读者接受的。其实我在两年以前就有发觉,写书已经不再像20、19、18世纪的时候,作家都会写出比较有深刻思想的书,出版之后就会立即轰动世界,比如,美国作家欧内斯特·海明威写的那部小说《老人与海》,出版之后就立即轰动美国文坛。其实这部作品的英文原著只有两万七千余字,翻译成中文也就四万多字。在1953年,这部小说荣获了美国普利策奖,1954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经典名著。其实我读海明威的作品并不多,只读过几部中、短篇小说,至于《太阳照常升起》和《丧钟为谁而鸣》这两部他写的长篇小说我都没有读过。麦家说,他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生活非常丰富,经历也非常传奇的人,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其实在当代文坛还是能够找到一些写得比较好的书,比如余华的《活着》,曹文轩的《草房子》,莫言的《蛙》,陈忠实的《白鹿原》,路遥的《人生》等,这些都是当代文学中写得比较好的作品。

《活着》是我在今年买的,就是因为很多人都在读,包括《追风筝的人》和《解忧杂货店》都是这个原因。余华在《活着》的《自序》里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个人还是比较认同他的这种说法,至少其他的事物是为了活着而存在。没有人类,手机将毫无作用。它只是为了服务于人类而制造出来的一种可以通话、娱乐的工具,如果不再有人类去使用它,那么它只不过是一个没有用的废品。

虽然说,我是一个成年人,但儿童文学这类的作品我还是会读一些的,比如,上面提到的《草房子》,再比如,《少年航母兵》、《驼铃与帆影——丝绸之路的故事》、《男生日记》等,这些都是我之前有读过的儿童文学作品。《草房子》是属于略带一些作者本人的故事。在《朗读者》第一季节目当中曹文轩就说,完全可以把小说当中的“桑桑”看作是他自己,校长“桑乔”看作是他的父亲。曹文轩还在节目中说,在他十四岁的时候,得过一种叫淋巴结核的病,他父亲以为他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后来就把他带到了上海,在一个老大夫的肯定下,说能够治好这种病,这番话让他的父亲泪流满面……在他和主持人董卿聊了很久之后,他还说了自己对诀别的理解,他说:“这不是分别,是诀别,是分别里头一种让人无法接受的告别。”其实说了这么多,我们不难发现,文学它是有情感的。提到这儿,不由得让我想起我在早些年前读过的一本书,是乐小米写的《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1》。最让我有感触的,是她为这本书写的《自序》。她在《自序》中提到很多关于她自己写书的事情,她在《自序》中写道:“我得继续写作,因为这是我的快乐所在,也是很多人的等待所在。”她还说:“安静写字,简单生活,这是我的决定和选择。”

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决定和选择,但在某一些选择的过程中,这些选择有可能会决定我们在未来的发展,以及未来的生活。就像曹文轩和乐小米,他们选择了写作,选择了作家这个职业。当代著名作家陈忠实在他的长篇小说《白鹿原》的《序言》中写道:

兴趣是会转移的,不是所有人都会受一种兴趣的支配而在文学这条路上从天明走到天黑。如果他对文学的兴趣转移了,可能转移到制造导弹保卫疆域,也可能转移到耍猴变魔术玩杂技博取观众的喝彩去了。兴趣转移是人类的正常作为,许多人的兴趣从文学转移到其他领域,而且做出了卓越的创造;也有许多人的兴趣从另一事业转移到文学上来,同样写出了辉煌篇章。从这个最简单的本质意义上说,关于文人下海的讨论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他还说:“文学是个魔鬼。然而能使人历经九死不悔不改初衷而痴情矢志终生,她确实又是一个美丽而又神圣的魔鬼。”

这本书初版是1993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么多年过去,这本书依然被视为是中国当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但很不幸的是,陈忠实老先生在2016年4月29日去世了。当时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心里其实是很悲痛的,因为我是读着他的书长大的,他就这么地走了,从此离开了我们这些在人世间的他的读者。他的去世使他没能看到刘进执导的《白鹿原》电视剧的播出,这一点让我觉得有些可惜,辛辛苦苦拍了很长时间的电视剧,最后作者本人还没能够看到最终的播出,实在是特别的可惜。

其实很多人都想将兴趣转换为职业,更想干好这份工作。但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想干好一份工作并不是嘴上说的那么容易。我在前两个月的时候,有读过一本斯坦福大学“同情与利他主义研究及教育中心”科学主任艾玛·塞帕拉写的成功心理学类的书籍,叫《休息时就要远离工作:斯坦福颠覆传统成功理论的心理课程》。这本书是说,让我们分散注意力。很多书都在告诉我们要把注意力集中起来,让我们专心一志的工作,可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会‘闲’的人才会创造”。书上说:

我们已经习惯了把‘专注’当作褒义,而把与其相反的懒散(尤其是长时间的懒散)看作贬义的、效率低下的。我们会对自己长时间无所事事心怀愧疚。大家常说的‘游手好闲、惹事生非’便充分的诠释了我们的这个概念:闲散、无所事事将不可避免地招致各种不好的事情。懒惰的负面影响已经在人们脑海里根深蒂固,很多人甚至会为了工作而放弃休假。据调查,84%的公司主管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我们这样想其实犯了一个基本的错误:真正成功的人,像是斯科尔斯,并不是仅仅通过专心致志就能产生那些绝妙想法的。

我很认同作者的这种说法,如果没有闲散、悠闲自在的生活,我可能也不会写出这么多的文字来。

这本书其实也并非是全文都在谈论闲散这件事。还有像我上面提到的分散注意力,还有关于灵感、关于无为是如何激发创造力的等,很多跟“休息时就要远离工作”相关的谈论。

现在很多都是实用主义者,希望能够将书里的知识应用到生活当中。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构思制造出iPhone、麦金塔计算机(Macintosh)、iPod(多功能数字媒体*放播**器)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制造出来的,所以我们每个人的思想都是独立的,都是有创造力的,同时也都能够将自己的思想发挥出作用,并把自己带上一个成功的道路。在《史蒂夫·乔布斯传》(Steve Jobs)中,作者写过一篇《制造Mac:过程就是奖励》,文章里有一句名言不能不提,“直到上市,产品才算是完工。”(It's not done until it ships.)由此可见,苹果公司制造团队的这种持之以恒、有始有终的工作态度,使得他们在计算机业界与娱乐业界占据了自己的一个位置,同时也赢得了业界对他们的认可。史蒂夫·乔布斯成为了计算机业界与娱乐业界的一个标志性的人物。

我其实一直都很想买一本《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马克·吐温写的那篇短篇小说《百万英镑》(The Million Pound Note)。就是很想领略一下他的文采、他的写作风格和他写作的内容,我都很想知道。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曾在《遇见马克·吐温》一文中这样评价马克·吐温:“马克·吐温先生是一位在美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文学家。在我看来还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个真正伟大的美国人,因为他具有美国先民开疆拓土的精神。他崇尚自由、平等,个性豪迈爽朗,不拘小节,而且十分幽默。”这是海伦·凯勒回想起第一次在劳伦斯•克登先生家里见到马克·吐温先生之后,写下的一段评价。她说,在1894年,在她还不懂事的时候,就已经听闻过马克·吐温先生的大名。海伦·凯勒对读书的热爱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有一次,她回想起她第一次读完《小贵族》,使她产生的那种浓厚的兴趣,不仅如此,在她读过这本书之后,她又先后读了不少书籍,比如:《小妇人》、《海蒂》、《天路历程》、《寓言》、《丛林之书》、《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等。在这些她读过的书当中,她最不喜欢的就是《天路历程》和《寓言》这两本书,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小妇人》和《海蒂》。在《文学,我理想的乐园》一文中她写道:“我之所以喜欢《小妇人》,是因为它能让我感受到自己和那些正常儿童有着相同的思想感情。”文中还说,后来她有读过一本德文版的《海蒂》。而读这些书,都是在她学习和游戏之余来完成的,而且她还说,读这些书让她“如饥似渴,越读越喜欢读”。

她曾专门写过一篇《读完的第一部书——〈小贵族〉》,用来回忆她读完的这本书。据作者介绍,她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是在七岁那年,这是她第一次读完的长篇小说。读完之后她很享受,正如文中所写:“从那天起一直到现在,我不停地读自己接触到的一切印刷品,近乎于贪婪。”从那之后,她还读了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红字》(The Scarlet Letter)和一本《我们的地球》。《红字》是她躲在图书馆里的时候读的,而《我们的地球》是在她刚刚接受教育的时候读的。

众所周知,海伦·凯勒一个即聋又哑又看不见的人,在她的生活当中,有一个帮助她很久的老师——安妮·莎莉文——这是一位影响她一生的老师。莎莉文出生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父亲是个酒鬼,母亲已经过世。海伦•凯勒说她是个“气质高贵、心地善良的人”。1905年5月2日,莎莉文和一个叫梅西的男人结婚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海伦•凯勒一直盼望莎莉文能够遇到一个好男人,给她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在莎莉文长时间的帮助和海伦•凯勒的不断努力下,她在1899年6月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并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取得学士学位的盲聋人。正如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言:“19世纪出现了两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一个就是海伦·凯勒。”1986年6月1日,海伦·凯勒去世了,享年88岁。最终她还是告别了她的读者。

实际上我是从2017年开始读海伦·凯勒的,那个时候我还在电子公司上班,每天都在不停地工作,和勤奋地阅读海伦·凯勒的散文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后来我逐渐地发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完全正常的人还不如海伦·凯勒一个盲聋人,稍微有点儿困难就立刻退缩。其实死亡并不可怕,然而最可怕的是,在你思考死亡的过程中,你的 “怕死”的这种心理作用,会直接导致你不敢面对死亡的恐惧。唐代著名诗人李白有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不管在什么样的困难面前,勇敢与自信心远比我们害怕死亡要更好的克服眼前的困难。

我在之前有读过一本书,也是跟诗词有关的,叫《跟着诗词去旅行·江南烟雨》。说起古诗词,我们每个人几乎都能张口就来,无论小孩、青年还是老人,每个人都能背出几首。在庞大的古诗词海洋里,白鳍豚文化精选出从唐代至近代共38首诗词,其中名山大川涵盖:长江、钱塘江、黄山、庐山、敬亭山、武夷山等18处。地域跨度:江苏、浙江、上海、台湾、海南等8个省(直辖市)。我提一首广为流传的诗词,唐代诗人张继的《枫桥夜泊》。原文如下: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也许有人会问,这首诗写的是什么地方?从诗中的“姑苏城”我们可以得知,这首诗写的是有着“园林之城,人间天堂”之称的苏州——位于我国江苏省东南部。“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园林艺术也让这个“人间天堂”闻名天下。

书中用画的方式画出了许多苏州的名胜古迹,比如说,寒山寺、狮子林、拙政园、周庄古镇,再比如说,太湖、虎丘山、沧浪亭等。这些地方都有很深的历史文化背景,除此以外,苏州还有桃花坞木版年画、昆曲、糖粥、酒酿饼等。这些美食、戏曲、艺术将苏州变成一个有文化内涵底蕴、丰富多彩的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这本书总得来讲,无论是从艺术、设计、文学、文化,还是从历史、地理来讲,这都是一本内容非常丰富且又好看的知识宝典。

陈引驰曾编著过一本《唐诗三百首》,在2019年5月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这本书里配有精美的国画插图和作者简介、字句注释,以及精彩赏析。在众多的《唐诗三百首》选本中,陈引驰的这本《唐诗三百首》在蘅塘退士的选本基础上,做到了“新、美、全”。新是全新的面貌,美是国画的美、诗韵的美、诗意的美,而全,陈引驰删掉了原有的28首诗,又新增了22首诗,完整收录307首诗,而且本书还附赠了一张《簪花仕女图》屏风,同时还有网易新闻、一点资讯、羊城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推荐。很多网友评价这本书很美、特别的好看,其中还有一位网友是这样说的:“虽然已经有差不多三个版本的《唐诗三百首》了,可还是想要这个版本。”《〈唐诗〉前言》中写道:

古人常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唐诗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一座光彩夺目的丰碑,它和宋词、元曲一起,并称为我国古典文学的三座高峰。它以其深刻的时代内涵和动人的艺术魅力,深深地根植于辽阔的中华大地,哺育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成为华夏文明不可或缺的瑰宝。

说到这儿,我想,唐诗的魅力我应该就不必多说什么了,《〈唐诗〉前言》已经说得很明确,到这里我就不讲了。

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应该是吃饭的时间,可我还坐在电脑写着我认为所谓的随笔,用键盘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敲出那些撇是撇、捺是捺的汉字。再有一个小时父亲就下班回来了,母亲在外面坐着矮凳洗着衣服,用勤劳的双手把屋里屋外打扫得特别干净。等父亲回来我们就可以吃晚饭。不知母亲今天会做什么好菜?或许又会和昨天做得一样,让人嘴馋的直流口水。我现在正放下手中的键盘,打算停一停先读会儿书。我便从卧室走到了书房,在书架上拿下来一本《恋恋中国风》编辑部编的散文小说集《恋恋中国风·豆蔻1》。这是一本风格偏向于古风的书,内容既好看又唯美,读起来还很流畅。书中还配有精美的古风插画和古风风格的摄影作品配合着文字,让人能读出诗意来,包括书中的很多散文都能让我读出这种感觉。父亲回来后,我吃了一顿又香又饱的晚饭。今晚的晚饭有螃蟹和豆腐,还做了一盘鸡蛋酱,拌饭也很好吃。

今晚我打算晚些睡,希望能多写一些字,好陪陪寂寥的房间和孤独的我度过这漫长的黑夜。不知是什么原因,今晚看不到月亮,连星星也不见几颗。我觉得与其写那些枯燥的文字,不如写一些有趣的文字来享受这午夜的快乐。我是一个幻想着能当作家的读者,更是幻想着我写的书在书店里被别人买走的那一刻,我成了一个小众的作家。哪怕写的不是什么能让人思想深刻的文字,但却是能让读者读出生活感悟的文字。只有记忆深刻,生活才会留下回忆。本来想再写两千多字,争取破万字,现在看来是没那个必要了。在最开始我就写跑题了,现在写再多也都只是浪费口舌,或许只是找不到知音来读这些寂寥又惆怅的文字吧。

文字从一开始,以千字结束,做一个长而悠远的大梦。今夜,我将是一个书写生活与读书感悟的梦中人,到别人的梦里去给别人说书,讲讲秦国的统一,讲讲唐朝的兴衰……这或许也是一种自我陶醉的乐趣,但别人未必会允许我这样去做。想必谁都不会愿意让任何一个人到自己的梦里给自己说书,这完全等于是在梦里折磨自己。因为讲到死亡的事情会让人睡着睡着就满头大汗,吓到惊醒,让人不知所措,瞪着眼睛望了好久天花板,直到回过神来才肯闭上眼睛继续睡觉。这何尝不是一种恐怖惊悚的体验。是惊吓人的灵魂在夜里哭嚎,吓得人醒了之后不敢再入睡。更何况,此时外面还刮着强风,像有人在窗外喃喃自语。听到这儿,一定会让很多人心里打颤,但未必,或许觉大的人是听不见任何风吹草动的。我现在正躺在床上,看着书上写得文绉绉的文章,读起来咬文嚼字。比如,“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再比如,“谱一曲倾城的音,遥寄幽柔”、“曲罢相思饮,何处觅知音”。这些魂牵梦绕的文字,带有着万分思念的情感,也让人的心里一直惦记着远方的那个Ta。

前些日子,晚上睡觉,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两个旭日东升的太阳,太阳的中间是一道曲折的彩虹,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也没有借助任何书籍或者网络去查找它的意思。现在是晚上22点39分,不知道今晚又会做一个怎样的梦,但愿会是一个好梦吧。

我已经连续好几天在这个时段没有睡觉,不是睡不着,而是实在不想睡。我有时甚至觉得连睡觉都是在浪费时间,恨不得连睡觉的时间也用来读书。可是我又想,读书只要努力就好了,不要在意时间的长短,或许是我有些多虑了,想了这些没有用的事情。说老实话,我倒是还蛮喜欢夜生活的,至少不会有那么多的纷争,也不会有那么多的顾虑,让人心烦意乱、不愿管的事情。我曾读过谢娜写的《娜么快乐》,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快乐,让我能够从中得到快乐。谢娜给我的感觉也是这样,快快乐乐,逍遥自在过一生。“简单快乐” ——这是谢娜在书的扉页留下的座右铭。简单,快乐,幸福,美满。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幸福属于满足的人们。”这大概就是幸福生活的答案吧。活到最后,“最终,最终,泛舟而去,垂垂老矣。”

2019年9月25日完稿(不包含序言和尾巴)

【尾巴】

读过所有的书,走过所有的路,都不如你在我心上曾留下过的吻痕。曾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爱你,胜过千言万语。

这篇随笔我写了四天,累计下来有9500多字。我每天写的都很慢、很少,不像那些专业的作家,一天就可以写这么多字。我就不行,不具备这种条件,也写不了。而对于生活,我总是有我自己的感悟——有感而发,就写写随笔、日记、笔记什么的。

这是我写过的所有随笔、日记、笔记里面篇幅最长的一篇,以前从来没有写过这么长的,这还是第一次。

读过《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系列之后,就萌生出了我也想要写一篇日记的初衷,读着读着,慢慢地,我也就开始写起了日记。这篇随笔是在前几天刚刚写完的,最初的想法是想写一篇父亲和弟弟聊“家族史”的事情,后来写着写着就感觉没什么可聊的了,然后就开始讲起了关于我读书的事情。读书其实更像是朋友,它可以交心,同时也可以让我的灵魂得到自由。

我希望以后还能写这么长的随笔(或日记),分享生活,分享读书、感悟等等,都可以讲出来。

最近这几天里,我一直在读《爱乐》,是一本刊载音乐内容的杂志,我读的是10月份的最新一期。杂志的内容,大概就是刊载一些跟音乐有关的故事。它的内容很好,我很喜欢。而且,这本杂志还会在每一期都推荐几张最新的唱片,很多都是古典音乐,基本上我都没听过。

其实,读书时在卧室里放一张唱片也是一种享受,可以边读书边欣赏音乐,如果窗台上能再放一盆花是再好不过的了。然后自己就安安静静地坐在床上读书,读自己喜欢的书。

讲了这么久,不知道读完这篇随笔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感受?

我很好奇。

我看还是不多讲了,把更多的分享留给读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