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筑财税圈-李星凡

一、商业折扣
某商场在2023年妇女节来临之际,为促进各大商品销售,给与大幅的价格折扣,凡是妇女节当天购买满100元以上,全场一律9折。对于该商场的商业行为,财务人员如何进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收入额确认处理?
1.增值税 该商场在增值税收入确认时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A.开具销售发票时,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并分别注明各自金额,财务人员即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B.开具销售发票时,若销售额与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C.另一种需要注意的事项,部分财务人员只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折扣额,此时折扣额也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
2.企业所得税
该商场的本次促销活动产品,在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应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3.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扣除折扣后的应收总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折扣后收入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折扣后税额)
二、实物折扣
在通俗意义上来理解,实物折扣即我们常见的买一赠一活动,在销售某货物的同时赠送同类或其他货物,例如,地产企业买房送物业费、电商平台在购物节期间情侣服饰买一送一活动等。此类业务实则是在同一项销售货物行为中完成的。
1.增值税
在增值税层面此种销售属于*绑捆**销售,并非无常赠送,也就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笔者认为应该按照实际收到的销售商品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但在实务执行环节,各地税务口径会对,赠送部分是否需要视同销售观点认识略有偏差。
2.企业所得税
在所得税确认收入时,应将销售金额按照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占比,分摊确认申报各项销售收入。
3.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同时给予的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S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Y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政策依据: 【国税函2010(56号)】、【国税函2008(8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