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存储备份设备续购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存储备份设备续购维保项目
2018CGSC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德香、周彬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9733/619867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王德香、周彬 010-61989733/6198673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总局统配的22台EMC DMX4存储、2台EMC DCX-4S存储交换机、16台华为OceanStor18500磁盘阵列、32台华为OceanStor SNS5384存储交换机、16台昆腾Scalar i500备份设备和16台华为RH5885 V3备份服务器购买维保服务。同时,为4个省级税务局自购的5台存储设备代为采购维保服务。
本次采购的维保内容包括硬件故障更换、备品备件提供、软件升级、设备迁移、疑难问题现场支持、知识更新培训、服务巡检等;现场和远程支持解决存储相关的功能使用、性能优化、配置变更等各种问题。本项目服务期至2020年8月20日止,因各设备采购时间不同,每类设备的具体服务期限起止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一章“三、项目目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合格运维供应商为投标人。2、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0.0 万元(人民币)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2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投标。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合计960万元,其中:总局统配部分840万元,4个省级税务局代购部分120万元。
2、招标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