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24日上午10时08分,行至长江大桥汉阳桥头的武汉电车公司一路专线车(车号鄂A63538,自编号267-368)发生爆炸,爆炸冲击波碎片伤及4辆汽车和行人,造成被炸车上16人死亡,22人受伤。(官方数据)

1998年2月14日。情人节。
武汉长江大桥。 爆炸发生在十点零八分。 公共汽车刚刚走到大桥上坡的位置。 瞬间发生的爆炸催动着被炸烂的车身又朝前冲撞到一辆车身上…… 近旁的一辆出租车也被炸毁…… 从现场收拾出来几十个袋子的尸体。
在这些的尸体当中,有两具男人的残存尸体,一具挂在桥东,一具挂在桥西……
袋子被带回到公安局大院。 那些尸体的残余再次一一被摆放出来……
从北京赶到武汉的*破爆**专家乌国庆以及公安部刑侦局的领导会同武汉警方对现场进行着艰苦而又细致的还原和定位工作……
这一辆公共汽车,左边每排坐两个人,右边每排坐一个人……坐在左边的人,基本上都是右手右脚被扎;而坐在右边的人,大多是左手左脚被炸……在所有被炸的人当中,唯独驾驶员伤轻……
那么炸点在什么位置?
依据现场的情况,炸点应在汽车的后面,靠左边坐位倒数第二个位置的旁边……*药炸**是被放置在地上炸的……*药炸**的量在10公斤左右……
经过勘验,引爆方式看不出来。如果说是电引爆,现场没有电引爆的东西,如果说导火索引爆,现场应遗有导火索……
在对现场进行复原定位定炸点等等一系列的工作的同时,就是尸源的确定和家属的认领工作。这是一项更为艰苦更为细致的工作。对每一具尸源警方都要做出犯罪是与否的认定,最后,在对那些已被认领的尸体进行了排除的认定后,有三具无名尸体纳入了警方怀疑的视线。
三具无名尸体是两男一女。两男就是文中开头分挂在大桥东西两向的那两具尸体。
在勘验过程中,没有指向三具尸体的任何有价值证明。当地电视台反复*放播**三具无名尸,希望让认识他们的人来认……
就在*放播**的当天晚上,那个女的被认。
女人是当地县城的一个卖淫女。她的卖淫的同伴她们都在一个屋住,看电视的时候就认出了她。
原来以为这两具无名男尸和这一具女尸是一起的,排查的结果是全无关系。
那么疑点便集中在两具无名男尸上。
这时候,在现场又发现了一个被炸碎了的身份证。身份证已被炸飞炸碎,很难拼出一角完整。
经对身份证碎片进行反复拼凑,幸好还拼凑出一个人名:唐喜明……
一个人的人名原本就是一个符号,大多的时候它不代表什么。可是,在案件现场,每一个人名所指或许就是案子的谜底所在,不容忽视。 查武汉市的户口底册里有没有叫唐喜明的……
查证的结果是没有。
查武汉市的大大小小的旅馆里有没有一个叫唐喜明的登记住过……如果确有其人住过,那么可以顺此发现一些情况……
很快,桥口分局在长渠旅社里发现了唐喜明的名字。
2月13日下午4点多钟,唐喜明和一个叫齐星献的在旅馆住过,两个人用一个名字登记的,一起来的,又住在一起……从登记的身份证号上看唐喜明是江西武宁县人。发现了这个重要情况后,即对旅馆服务员进行访问,以期了解两个人进来的情况,进来以后又出去过没有……有个服务员回忆说,两个人进到房间里以后一直没有出去,到他俩的房间里送水时,房间里有两张床,一张床是空的,两个人是睡在一张床上的,且钻在同一条被窝里蒙着头睡……
警方到两个人住过的房间里搜查,搜查的结果:在床底下发现一一截48公分长的导火索。这结果表明,爆炸现场很可能与这两人有关,经对地面取尘土进行化验,没有发现*药炸**的成分。证明这个人的*药炸**是原来就做好的,不是在这儿做的……
连夜往江西武宁赶。
在武宁,正在碰头研究案情的时候,有人反映,昨天下午还有人看见唐喜明呢!
这当然也是有可能的,唐喜明的身份证出现在爆炸现场,并不能说明被炸死的就是唐喜明,也可能别人拿了他的身份证,那么谁拿了,见到唐喜明本人一问,或许就会出像样的线索……
如果唐喜明在,要见一下他本人,倘若不在,便要到他家里进行一番搜查,看看是否有与现场相同的导火索和*药炸**痕迹物证……
不一会,唐喜明本人真的被带来了。这就否了现场的那个人是唐喜明。那么问唐喜明身份证呢?唐喜明说,我的身份证是2月8号派出所做好了新发给我的。说着就拿出了身份证。
问以前丢过身份证吗?
答:以前没丢过。因为以前办身份证我叫唐明,不叫唐喜明……
又过了一会,齐星献也被带过来了。
例行询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本来叫齐星南,但是,派出所给我做身份证的时候,给我的“南”字边上加了一个“犬”,我就变成齐星献。
那么你的身份证现在在不在?
齐星献说,我去年在武宁县城罐头厂打工的时候,有一个叫曹军的人,他跟我们在一起打工,他当时借了我的身份证,出去了两三个小时以后回来说,他洗澡的时候把我的身份证掉在了下水漏里被水冲跑了……为这事儿我跟他吵过,曹军说,你再做一个吧,我说做一个得花钱呀!曹军说,那钱我给你……
那么也就是说,齐星献的身份证曾落到了曹军的手里。
查曹军的时候,有人反映,曹军曾在一个出租房里住过。找到出租房,出租房主是个老头,老头说,曹军在这儿住过一段,后来又搬到一个个体旅馆去住了……
曹军走后,那个房子一直空着再没人住过。查看房间的时候,把床垫子一打开,下面还有两个身份证,还有一截*管雷**……
查曹军住过的那家个体旅社,旅社的人说,曹军在过年前曾在这儿住过,还在这儿干过活……另外,还有一个人,跟他住一块,好像是姓武,但不知是哪儿人……
马上让县公安局查姓武的人。查全县的户口底册,姓武的是下边一个乡里的,住在大山里。这个人,过年曾经回去过……
曹军这个人过年也出去过……
去大山里找姓武的那个人。连续的雨天,大山里路都是烂泥路,车走不了,只好步行……找到了姓武的表姐,表姐说,她表弟回来过,还有一个叫曹军的跟着一块回来过……表弟有老婆,但是他不回家,只跟曹军在一起,两个人吃花生米,一粒花生瓣两半,你一瓣我一瓣……,一根烟,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睡觉呢,睡一个被窝……
两个人上过一回山,回来的时候拿回一个蛇皮袋子,问他是什么东西,他说是*药炸**。说是九江有一个朋友要买……表姐还嘱咐要注意危险……
到姓武的家里去看,姓武的老婆也不在家。但他的老婆给他留了一封信,信上除了表达对他不回家住的不满,还有很重要的一段话是:“你那件事千万不要干,你要干,就对不起*党**和社会主义……”
这段话是话里有话。经跟村人聊,以及跟姓武的老婆正面接触,最终了解到,姓武的不在家时,他老婆跟一个男人好,这事被他的母亲发现了,他的母亲就骂他说,你没本事,连自己的老婆都管不了……他就跟老婆吵,吵架的时候,他扬言说,你要是把我惹急了,我他妈就去炸火车……
两个人8号回到了老头的出租房。经进一步跟老头询问,老头又提供说,两个人回来时提回来一个蛇皮袋子,这个蛇皮袋子最初被放在了一堆草里,他烧火做饭的时候发现了草里的蛇皮袋子,他打开了看了看,发现是*药炸**,当时还数了数,一共四包,一包三十管……后来,两个人把那个蛇皮袋子又挪到了他们住的那个房子里……
再一次查看房间,试图能找到两个人遗留的指纹,房子很脏很差,取不到指纹。他们便去到那个大山里,取了他父母的血做DNA检验,检验的结果确认武是他们的儿子。
而怎样才能证明另一个人就是曹军呢?经再一次问屋主人,这房间里以前到底还有什么东西,屋主人说,他们还留下了一双雨鞋,我现在脚上穿着呢!
第三次又去了一次出租房,发现抽屉不见了,问那个抽屉哪儿去了,屋主人说抽屉里没啥东西,被我拿上去了,里边就一个揉碎了的烟盒……
而就是这个揉碎了的烟盒的底部那个位置发现了一枚左手上的指纹,而现场那个无名尸体也正好有左手指纹,经同一认定,此人正是曹军……
在曹军住的床头,有一张画,画着一个披肩的女人,画旁边还附有一首诗,诗里充满着失恋和厌世的情绪……
直到今天,仍没有人知道曹军是谁?哪儿的人?为什么要跟姓武的两个人一起制造了武汉长江大桥爆炸案?
而唐喜明的身份证为什么会在那个爆炸现场,也一直是个谜……
有一些人,有一些事,或许是因一些很不起眼的细小的诱因,在历史的某一个瞬间,于偶然之中便与历史性的某个重大案件相牵连在一起……
而许许多多无辜的人,就成为了某一个历史瞬间里的永远的牺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