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教育局:
为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辅治理工作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6〕53号)要求,省教育厅自2016年12月起对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对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目的
确保教辅材料评议和推荐、选用和使用、征订和代购、授权和编写等各环节管理规范,防止违规和腐败现象发生,确保《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落实。
二、检查内容
1.教辅材料评议和推荐是否存在评议推荐本省教辅比例过高等地方保护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市县选用教辅过程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市县对省上推荐的教辅数量、质量是否满意。
3.学校、师生对教辅使用的满意度如何?学校是否存在推荐目录外教辅问题,是否存在教辅发行部门向学校推荐目录外教辅问题。
4.学校是否存在强制征订现象,代购教辅过程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5.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教辅编写问题。
三、检查范围
汉中市、安康市各检查2个县(区),商洛市检查1个县(区)。每个县(区)检查3所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学校1所、初级中学1所和小学1所)。
四、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共5天。
12月5日—6日,赴汉中市检查。
12月7日—8日,赴安康市检查。
12月9日,赴商洛市检查。
五、检查方式
主要通过查阅县(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文件、召开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参加座谈的教师和家长人数不超过15人)、随机抽取班级查看学生教辅材料使用情况、听取县(区)工作汇报等方式进行检查。
六、检查组人员组成
本次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检查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和课程教材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成陕南地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检查组。
七、工作要求
1.请市教育部门提前告知有关县区,做好准备工作。
2.检查工作期间,检查组全体成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联系人:王文庆
电 话:029-88668676
邮 箱:jjyc2010@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