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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针对新移民群体甩出了王炸,让美国绿卡及美国公民的华人一片哗然!!!

7月3日,一名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Lili Bian(边女士),因为隐瞒未报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将面临最高五年监禁的刑事处罚,以及25万元的民事罚款。

这让登陆前,资产未做如实申报的新移民惊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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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

报道称:“移民华人未将在国外开设、金额超过1万元的银行账户上报给美国财政部,将面临最高五年监禁和25万元罚款处分。”

事件经过

据法庭文件,

59岁的Lili Bian是中国公民持美国绿卡,住北卡夏洛特市(Charlotte)。

7月3日,边女士在北卡西区联邦法院出庭认罪。

在本案中,Lili Bian主要是因为违反了FBAR条款,承认从2014年起,就故意瞒报在美国以外的中国境内银行账户,特别是没有上报其在中国境内一家名为FungChen Securities的金融机构内超过1万元的金融帐户

认罪后,在与这个案子并发的其实还有Lili Bian女士的儿子SHI YUN ZHOU,在2019年1月的时候已经因洗钱和*品毒***私走**被判刑9年入狱。Lili Bian不得已则将其名下和儿子名下超过300万的银行、基金、多处房产、豪华汽车等充公上缴。

什么是FBAR?

FBAR(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即外国银行与金融账户报告,是为了防止洗钱。

根据美国《银行保密法》(The BankSecrecy Act)规定,只要纳税居民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任一时间点拥有或支配海外金融帐户,且加总金额超过1万美元等值金额,必须向美国财政部(而非美国IRS)申报FinCEN 114外国银行和财务账号申报表。

谁需要申报FBAR?

包括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人),

还包括但不仅限于,在美国或被美国法律制约的以其他任何形式创建或组织的实体,比如合伙企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根据美国法律成立的遗产或信托机构等。

实际上,FBAR几乎包括任何类型的外国账户。 (但是,财产申报不代表要缴税,所得收入和资本收益才要缴税)

FBAR和FATCA到底需要申报什么?

很多人通常都会认为只有一套申报体系,并统称为海外资产申报。其实,除了FBAR,美国还在2010年出台了FATCA法案,即“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俗称“肥咖法案”。FATCA在2014年后在金融机构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主管当局之间全面签订和逐步执行。

FATCA通常要求申报在过去一年的特定金融资产,如银行账户、信托账户、证券账户、商业退休金账户、保险账户等的年终结余超过5万美元,就需要申报。FATCA的申报属于美国国税局(IRS)个人所得税系列的申报范围。具体细节还有很多复杂的条款。

这两项法案都是美国税务单位追查纳税义务人在海外的资产,尽管两表很多内容重复,但皆须申报。如果没有进行及时的申报,一旦被查到,一定会收取罚款。

未申报有何惩罚?

FBAR需要年度报告不管是否有收入

虽然FBAR最初是通过FinCEN制定和实施的,但是IRS有权对未按规定申报的企业和个人实施处罚。依美国法律规定,拒绝申报海外账户者要负民事或刑事责任或两种处罚同时进行

民事处罚:

未申报海外金融账户的民事责任的追溯期为6年

如果是疏忽导致,最高罚款500美元;如果是过失违反,每项过失违反最高处罚是1万美元;如果是经常性疏忽违反,额外罚款不超过5万美元;如果是明知而故意申报错误,最高可处10万美元的。如果是故意未申报FBAR或者未留存账户记录,罚款为每年账户最高余额的50%或10万美元,取两者选较高者。(惩罚限于资产的100%,所以,两年或以上没申报,你的海外账户资产就被罚没了)

刑事处罚:

对于故意不申报FBAR,或者故意提交虚假的FBAR行为违反31 USC§5322下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处以50万美元的刑事处罚。同时,FBAR未合规申报也往往牵连着税务申报不合规的问题。

涉及与纳税申报有关的可能的刑事指控包括*税逃**,虚假申报以及未能提交所得税申报表。

对于被判有*税逃**罪的人最高可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最高罚款25万美元。对于提交虚假申报,可判处最高达三年的监禁,罚款最高可达25万元。对于未提交报税表的人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最高罚款可达10万元。

有什么补救措施?

“我一直没有申报,我还有救吗?”

有,就是离岸自愿披露计划(OVDP)。

作为瑞士银行*税逃**丑闻回应举措的一部分,美国国税局于09年出台了“离岸自愿披露计划”(OVDP),鼓励未如实离岸账户的纳税人“坦白从宽”。

据IRS称,自09年第一个计划启动以来,已有45,000多个纳税人自愿履约,支付了约65亿美元的税款、利息和处罚。(2014年6月)

参加该计划的美国纳税人,必须如实申报其隐匿未报的离岸账户以及相关资产和收入,补缴拖欠税款和利息,支付离岸罚金 (一般地,为过去8年内“OVDP资产”最高年度总值的27.5%,详见IRS网站),并披露协助其开设离岸账户和设立外国壳公司的金融机构和相关人员名称。作为回报,参加者将被减轻民事处罚,并免于刑事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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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有自愿披露计划行动的不止美国一个。据OECD,自2009年以来,美国、法国、英国等各国政府通过多项信息披露计划已从秘密海外账户累计回收逾370亿欧元税收。

美国对于隐匿离岸账户和离岸收入的行为一直是严厉打击,

尤其是有FATCA助攻之后,100多个国家(/地区)的海外金融机构加入收集美国人海外账户信息大军,想隐匿海外资产不被发现难上又难。。。

新移民登陆前的税务规划哪些是错误的?

1、移民前把所有资产转移,把自己变成三无人员登陆美国。

这等于浪费了第一次不需要缴税的申报机会。因为只有第一次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之前的资产是不需要缴税的。第二年如果有增加的资产,增加的部分就需要解释了。

2、乱用赠与

美国税法规定是非税务居民,就是外国人给美国的税务居民的赠与是没有上限,也不需要缴税的,只需要申报即可。

但是在美国会发现,很少有人赠与别人钱。中国的新移民,则几乎每个人都有。所以要注意这个可能不但不能帮你省税,还有可能还引起国税局查税,提醒新移民赠与要适当,不要拼命使用。

举个例子,一位客户在上海有一家公司,但是不想把收入申报给美国国税局,登陆美国前听从其他人的建议,把公司所有的股份全部转给他母亲。登陆后,在美国又是买写字楼,又是买购物中心,这几笔钱也都是由他母亲一次次赠与,而且金额比较大,被美国国税局盯上。

假如赠与是合情合理合法是没有关系的,比如家庭资产富裕等,最主要的是美国国税局发现他母亲已经90多岁了,根本没有能力控制公司,而且所有公司的账户都是他自己通过网上处理,国税局收集好证据,并让他提供他与赠与人的关系等等信息。而他因为担心无法证明和要补缴税金就放弃绿卡飞回了中国。

其实,这里要知道,美国国税局只有权力查美国税务居民的税务问题,没有办法查非税务居民的问题。所以,即便是美国国税局致电他的母亲,只要回答说是中国税务居民,不会回答任何美国国税局的任何问题,挂掉就好了,很简单。后续在咨询专业人士如何解决即可,不用必须放弃绿卡。

3、不解释带来美国的现金。

举个例子,一位客户从香港带了200万美金的现金登陆美国,入境是被海关发现,面临两个结果,一是没收,一是缴税,大概50%的税。原因就是他没有填105表格申报全部金额,只写了5000美金。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后才把大部分钱要回来,仅付了一点罚金。其实他完全可以避免这些问题的,只需要申报即可,这是原有资产,不会被缴税。(申报不需要交税)

4、提早把资产转给儿女。

这样做的后果,第一是子女无法申请助学金,因为他名下有资产;第二是如果有很多资产,婚前又没有签婚前协议,一旦离婚很有可能资产分给对方。

5、听朋友的建议多于听专业会计师的建议。

这个你要清楚建议是不是在充分了解你的资产、收入情况下给的,因为一旦产生罚金和利息还是需要你自己去付的。

6、不做税务规划就登陆。

这个就是浪费第一次免税申报的机会。

7、用中国的省税方案来解决美国税务问题。

从税务角度,中美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美国的方式不适于中国,中国的方式也不适用于美国。

8、把资产披露给非专业人士。

如果他把你的资产交给国税局,倒霉的就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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