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选择决定结果,自己选择的错路,含着泪也要把它走下去。
网购中商家标错价格被消费者大量下单的情况并不罕见。玩得起的商家,将错就错,大大方方就把货发了,自己吃亏留一个信用第一的美名,私下里反思改过,避免再错。一般赔不起的商家那就赶紧抱起法律的大腿,老老实实的行使撤销权,如果真是重大误解,法院会同意解除合同,毕竟确实不是商家恶意为之,重大误解下法律是允许撤销的。但是,还有一部分商家,既赔不起也玩不起,同时视法律为无物,甚至连法庭的传票都能置之不理,那么最终输得一塌糊涂,还被大家嘲笑。
2021年8月27日,广西的王某在京东商城下单了浙江某公司的全脂益生菌骆驼奶粉,该奶粉规格为“300克/罐”、王某实际下单了标价为2元的“全脂益生菌驼奶粉3罐”商品850件,货款合计1700元。浙江某公司发现后立即毁单,被王某告上法庭。这时候其实作为商家有积极自救的机会,那就是尽快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以重大误解行使撤销权。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可知该价格已严重偏低、偏离商品价值违背价值规律,其成功自救的几率极大。但是该案一审中被告浙江某公司居然神奇的选择了不出庭,对案件置之不理,当然法院不会惯着他,1700元货款即被判令交付850件价值70万元的奶粉。不利判决落到头上了才知道想起法律的重要性,赶紧上诉,但是此时已经错过了行使撤销权的机会,结局是二审维持原判。
另一个真实案件,情形相似,结局却完全不同,原因就只商家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2021年11月9日,浙江省慈溪市的高某在天猫超市网站下单了浙江某公司的雀巢奶粉,以一百多元6罐的价格,购买了两个品种共计520件(每件6罐)合计55798元,商家发现后立即下架相关商品,同时给高某发了520罐奶粉。后高某起诉要求按照订单交付总计520件商品。浙江某公司积极应诉并提起反诉,要求按照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同时积极举证自己的进货价格远高于高某下单的价格(下单价格只有进货价的五分之一左右),最后法院以案涉商品价格远低于商家进货价格,销售价格远低于商品正常售价,而商家在销售时并未就案涉商品组织超低价优惠活动,在发现异常后及时予以下架处理,并通过客服与买方沟通解决方案,从而支持了商家的反诉请求,双方应相互返还。该案件同样经过二审,被维持原判。
几乎完全相同的情形,不同的选择却是得到截然相反的结果。平时可以对法律爱搭不理,但是面对已经出现的法律问题,谁也傲慢不起。
最后提示,重大误解的撤销期间仅有90日,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