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曝光了一批所谓的网红“保健品”,相关报道提到了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在进行日常网络排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家网店销售的保健食品中,高频次出现具有降血糖治疗效果的宣传。稽查人员以消费者的名义,从这家网店购买了店内正在销售的所有可疑商品。稽查人员发现,这些可疑商品的包装盒上都印有国食健字保健食品的批准编号,也就是消费者熟知的“蓝帽子”。 其中,还有一款标称为胰岛素二代的产品,宣称拥有美国技术支持、由美国军方医学院糖尿病研究中心监制,是一款仅供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可经稽查人员查证,这些批准文号都是虚假的,包装盒上的厂名厂址也都无法对应。假保健品多数含西药成分为了进一步分析查证,稽查人员将这批商品送往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测分析。检测人员专门针对11种对应糖尿病症的药品,进行了逐一筛查,结果发现这些保健食品中都不同程度含有西药成分。频繁报道的因花费大量金钱购买保健品以求的治愈疾病的例子很多,为何这么多的报道并未给民众敲响警钟,反而有人接二连三的上当受骗,本质在于民众对保健品相关信息了解太少。

1、保健品不是药品
从国家对保健品和药品的规定上讲,国家《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仅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一般有规定的食用量,仅通过口服使用,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另外,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作为食品,不得添加药品;而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药性**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所以,保健品不是药品,更不可替代药品。
2、保健品质量要求低于药品
在生产及配方组成方面,药品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都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并通过药理、病理、病毒方面的严格检查及多年的临床观察,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市场,而保健品根本勿需经过医院临床实验,可直接投入市场。
在生产过程的质量方面,作为药品维生素类产品(药字号),必须在制药厂生产,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很高,比如空气清洁度、无菌标准、原料质量等,要求所有的制药都要达到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而作为食品的维生素类产品(食字号),则可以在食品厂生产,标准比药品生产标准低。
在具体疗效方面,药品要经过大量临床验证,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有严格的适应症,治疗疾病有一定疗效;而作为食品的保健品,则没有治疗作用,仅仅检验污染物、细菌等卫生指标,合格即可上市。所以,在质量标准方面,保健品的行业标准要求要远远低于药品。

3、保健品功能规定、广告宣传有严格要求,夸大疗效属于违法行为
必须明确保健品只能调理生理功能,但是对治疗疾病效果不大,可以用来进行辅助治疗。国家对保健食品的功能规定有27种,包括:增强免疫力功能,辅助降血脂功能,辅助降血糖功能,抗氧化功能,辅助改善记忆功能,缓解视疲劳功能,促进排铅功能,清咽功能,辅助降血压功能,改善睡眠功能,促进泌乳功能,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减肥功能,改善生长发育功能,增加骨密度功能,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祛*疮痤**功能,去*褐斑黄**功能,改善皮肤水份功能,改善皮肤油份功能,调节肠道菌群功能,促进消化功能,通便功能,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任何超出以上功能的夸大保健品宣传都是违法的。另外,保健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2、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3、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4、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5、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目前保健品市场的现状
目前市场上很多保健品身份不明,功能不明,以亚健康为诉求点,保健疗效范围太宽,概念模糊,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和特定的消费群体,功效宣传含糊,销售不规范,市场推广没有与广告宣传有效的结合,销售宣传人员 “概念炒作”,故弄玄虚,广告宣传中动不动就冒出“纳米技术”,“21世纪生物基因工程重大突破”等字眼,暴抬天价,牟取暴利,但这些错误的概念炒作等于给品牌或产品披上不合身的外衣,为这样的概念炒作让消费者觉得“玄”,没有科学依据,经不住推敲,而这样宣传推销的结果往往导致保健品价格离谱,一些治病心切的患者盲目跟风,花了大量的金钱到最后反而耽搁了病情,酿成严重后果。

政府加强市场监管是关键
市场监管体系应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对这种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对这种损害百姓利益的行为应形成震慑。
患者该理性对待保健品
首先,保健食品只适宜特定人群调节机体功能时食用,因此要对症选购,要注意产品的禁忌,所以在购买时要详细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看看自己是不是该产品的“特定人群”,或者是不是“不适宜人群”,尤其是老年人、体弱多病或患有慢性疾病的病人、儿童及青少年、孕妇要谨慎选择。另外,不以价格来衡量保健食品效果强弱。因为产品剂量、添加物质和品牌的不同,价格也不一样,同时也不要相信任何百分比,比如吸收率、沉积率、使用率、有效率、治愈率等。最后,要正确对待广告宣传。一些企业很愿意采用个别案例作为普遍现象广为宣传,所以不要相信广告里的绝对性用语,不要轻信张三、李四食用结果如何有效的证言,也不要轻信药店、商场、超市里“穿白大褂”的所谓专家的夸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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