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帮忙# #城市观察员##5月财经新势力#
从事色情业的“女能人”只身闯荡东南亚,疯狂“淘金”,侄女也成了她的“猎物”……
#城市观察员#
1998年7月13日,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一名手提黑色密码箱,年约三十多岁的中年女子刚准备迈出关口时,机场边检站的警官礼貌地拦住了她,“请问,你是余丽萍女士吗?”该女子略微愣了一下后,马上神色平静地点了点头。“跟我们来。”这下,警官的语气显然已是不容置疑了。
几乎在这同时,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接到了机场边检站的急电:“你们协查的对象已被扣留。”很快,侦查员们便站到了余丽萍的面前,厉声向她宣布了刑事拘留的决定。顿时,这个似乎颇有“气质”的女子,沮丧地放下那只决不轻易离身的黑色密码箱,颤抖地在拘留书上签了字。至此,将多名妇女拐骗至东南亚诱逼从事色情业,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定为“9801”号挂牌大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余丽萍,经过警方近半年的跟踪侦查、布控,终于落人了法网。

一封“海外华人”的匿名举报信
上世纪90年代末,国内多次出现不法分子采取多种形式诱骗妇女赴境外从事色情业的犯罪活动。针对这一情况,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予以高度重视,密切注意,一旦发现立即严厉打击。根据统一部署,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随即着手加强了这一方面的情报信息和犯罪线索的搜集、侦查工作。
1997 年年底,刑侦总队接到一封署名“一位海外华人”的匿名举报信,长达6页的信中,举报上海有一叫“余丽萍”的女子专门组织拐骗国内妇女至东南亚从事色情业并逼迫卖淫这一线索,引起市公安局领导层的高度关注,刑侦总队组成反跨国犯罪支队立即开展侦查。

就在刑侦总队收到那封匿名信不久,一位双眼几乎都要哭瞎了的花甲老太太,在旁人的指点下,跌跌撞撞地来到总队报案,泣不成声地说:“警察同志啊,求求你们,帮我把女儿找回来吧!”经过一番劝慰后,接待的同志才弄清事情的原委。原来,她那31岁的女儿数月前兴高采烈地到泰国去旅游。谁知,除刚到时寄回家一封“我已到达,勿念”的明信片外,从此,便杳无音信。思女心切的老太太,四处托人打听,依然毫无结果。整日间只能以泪洗面,默默地在心中祈祷着女儿能平安归来。
得知这一信息,专案组立即决定将老太太的报案和“海外华人”的匿名信并案侦查。很快,专案组便查找到了那名女性的出境记录。令侦查员心中一喜的是,她的出境担保人亦叫“余丽萍”,这难道又是一个偶然的巧合?侦查员们一方面继续追踪、扩大线索,同时再次找到那个老太太,告知她为尽快找到其女儿的下落,务必积极配合警方的工作,一旦有什么情况立即和警方取得联系。
老太太的女儿回来了
然而,正当专案组在外围紧张地对神秘女人余丽萍展开调查时,那个老太太方面却断了“音讯”,没有一丝信息反馈到专案组。甚至侦查员主动打电话去询问,电话那端的老太太的回答竟也变得吞吞吐吐,和来报案时心急火燎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情况异常。”专案组意识到老太太一定有什么隐情没报。也许是她已知道了女儿的下落或其女儿已回到了上海,故不想再把事情扩大。事不宜迟。专案组立即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赶到虹桥机场翻阅近期内从泰国人境人员的记录。另一路则迅即赴老太太家探明真相。
果然不出专案组的所料,“失踪”数月后的老太太的女儿已于1997年11月26 日回到上海,而且同时归来的还有另一名女青年。于是,她们便被侦查员请到了专案组的办公室。面对侦查员的讯问,她俩异口同声地说是去东南亚旅游的,并用兴奋的语调向侦查员描述起异国旅游胜地那旖旎的风土人情如何使得她们流连忘返,乐不思蜀。侦查员不露声色地倾听着她们的叙说,当突然间被问道:“你们是怎样认识余丽萍的”时,她们一下子沉默不语起来,脸庞掠起几片不易察觉的淡淡的红晕。这一切当然没有逃过侦查员敏锐的目光,他们严肃而又温和地慢慢和她们聊起了家常,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教育。几个小时后,泪水渐渐从她们的眼角淌下,最终她们不由泪流满面地向专案组哭诉起那飘泊异国他乡时一幕幕不堪回首的往事。

原来,她俩均是30多岁的离异女子,家庭的破裂、经济的困顿,使得她们一下子似乎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一个偶然的机会,经人介绍结识了有“女能人”之称的余丽萍。听她说泰国是女人的“淘金天堂”,在她那如簧巧舌的鼓动下,便萌生起“到外头搏一记”的念头。当初她们和余丽萍约定:到那里只“坐台”,决不“出台”。可一出境便身不由己了,护照被扣压,被逼迫着去接客*身卖**,如不从就惨遭毒打。卖一次身的价钱是1000至 3000泰铢不等,其中大半须上交给“鸨头”。这次其实是被马来西亚警察局遣送回国的。因“鸨头”带着她们从泰国偷越到马来西亚卖淫,1997年7月被当地警方拘捕。在加影监狱关了4个月后被遣送回国。
余丽萍其人
至此,神秘女人余丽萍的真面目已逐渐在专案组的案卷中清楚地显现。在这以后的半年中,侦查员又先后陆续设法找到了8名被东南亚国家的警方查获后遣返回沪或自行返沪的受骗妇女。通过大量的艰难细致的走访与教育,最终使这8名妇女打破沉重的思想顾虑,吐露真情,彻底揭露了余丽萍等人有组织地拐骗沪籍妇女至境外诱逼从事色情业的犯罪团伙的罪孽。她们声泪俱下地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将余丽萍等人抓获归案,以免有更多的姐妹们陷人她的魔爪。
在各级领导的严密部署下,专案组撒向余丽萍的天罗地网开始收紧了。但余丽萍不愧是个“女强人”要捕获她并非易事。嗅觉十分灵敏的她,一旦探听到点风声,便会利用各种掩护身份远走高飞,消失得“无影无踪”。专案组在积极开展取证工作的同时,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寻找余丽萍的下落。最终据可靠情报,她正在日本“度蜜月”。于是,急电日本的国际刑警组织,向他们通报了有关案情,希望协助布控。然而,专案组苦苦等待了几个月后,依然没有余丽萍的一丝音讯。正当侦查员开始对她是否还在日本产生怀疑之时,1998年7月13日,虹桥国际机场边检站的一个来电,竟意外地将余丽萍“送”到了专案组。
在专案组掌握的大量事实面前,这个据称是很有“魄力”的所谓“女强人”,终于垂下了脑袋,交代了自己的罪行。经审查,今年37岁的她,曾当过游泳教练。1995年离婚后,凭着早在1994年就到过曼谷的那次“*身卖**”经验,便开始只身“闯荡”到东南亚一带“奋不顾身”地从事色情业。现今的她,同时拥有两个情人和一个新婚丈夫。此次东渡日本就是和一个叫佐腾的年逾50的既无财又无貌的日本男人成婚。为了这次“婚姻”她花费了150万日元,目的就是要买一张相当于“绿卡”的日本登录证。
1995年初,她在泰国搭识一个专做洋垃圾买卖生意的宁波籍华人。不久,那人便把她*养包**了起来。她也成了那家公司名义上的“法人”。当她得知以泰国公司法人的身份可以向国内发邀请信,替他人代办签证后,一个罪恶的生意经便在她的脑海里油然而生。于是,从1996年初起,她不停地来来往往于东南亚和国内,精心策划并实施诱骗家庭破裂、下岗待业的沪籍妇女和回沪知青子女,以出国能有好职业和高工资为诱饵,为他人伪造履历,骗取出国签证。
每次谈“生意”她均和对方约在大世界游乐中心附近的一个酒吧里。在她那只从不离身的黑色密码箱中,所有办出人境必需的各式表格一应俱全。只要对方交给她 1.5万元人民币,她就按照对方的身份证把表格填好,然后敲上两枚她私刻的单位证明公章。因为那些人基本上都赋闲在家,而到街道、派出所去办有关手续费时较长。她深知干自己这一行,怕的就是夜长梦多,力求速战速决。
一切出境手续办妥后,余丽萍就先行到东南亚等国,勾结当地黑社会势力和色情场所的“妈咪”,落实“销售”渠道。一旦“货”到以后,她就把她们径直带到“预购”的各个色情场所,亲手送到“妈咪”手中,然后,她又按每人3000左右的泰铢,从“妈咪”那里收取介绍费。据其交代,近两年来,她先后拐骗了14名上海籍女子到泰国卖淫,其中年龄最小的竟是她22岁的侄女,最大的已是41岁,大多数年龄在35岁左右。
在异国他乡,她们受尽了非人的待遇和难以启齿的*虐性**待。有的最多时一天被逼接客达8次,稍有不从便惨遭毒打。而她却从中榨取了21万元的赃款,在境外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财大气粗的她很快就将那个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倒闭了公司的宁波籍华人“甩掉”,在上海另觅得新欢。同时又设法到日本买了个“丈夫”,企图在东瀛开辟新的市场。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正是那个倒霉的宁波人望着过河拆桥、绝情而去的情人余丽萍,盛怒之下,以一封“海外华人”的匿名举报信,将她给彻底“出卖”了。
噩梦难醒
警方经审理已查获余丽萍涉嫌犯有“伪造假材料骗得出入境罪”和“拐骗妇女卖淫罪”,等待她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那些被她拐骗出境的女子虽然大多数已返回上海,然而,在东南亚的那段噩梦般的日子,却在她们的心中烙下了永远难以抹去的伤痛。那个称余丽萍为“姨”的22岁女孩,至今还不知道她那珍贵的“*夜初**”,在泰国被余丽萍卖了30万泰铢。而这一夜,她拿到手的“劳动报酬”只是5万泰铢。她永远也弄不懂,“阿拉”的姨究竟运用的是怎么一个折算公式。
她只焦急地知道在上海,父亲患癌症住院,母亲则精神失常,整天疯疯癫癫的,有一个急等用大钱的家。余丽萍是女孩姨夫的妹妹,余十分“同情”女孩家的困难,和女孩说泰国的钱特别好赚,只需拿出1.5万元人民币的护照、签证和机票钱,姨就能顺当地送她到泰国去挣大钱了。对未来充满期望的女孩,为挽救濒临绝境的家,咬咬牙,东拼西凑地借了钱交到余丽萍的手中。直到临行前,余丽萍悄悄问她:“你是不是处女?”女孩方知是到泰国去做“鸡”。但一切都木已成舟,只得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抱着“搏一记”的念头,登上了飞机。令侦查员难以置信的是,那个年龄最大的41岁的女人,在上海和丈夫一起开饭店亏了本后,竟然也是抱着“搏一记”的念头赴泰国的。

“为什么不挑男人去搏一记呢?”侦查员曾不无嘲讽地问过余丽萍。“那里没有男人可搏的地方。”无耻的余丽萍不假思索地回答,令见多识广的侦查员们不由得喟叹不已。
一个较早回沪,据称已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的 36 岁的女子,在和记者谈起过去的那段经历时,黯然失色地叹息道:“真希望能有一种擦掉记忆的橡皮。但到哪里去找呢?不会有的,永远不会有的。”接下来足足半晌的沉默不语,点燃了一支烟猛吸几口后,她终于同意启封自己那早已“死”去的隐秘心扉的一角,以警示后人——
一个“*陪三**女”的自述
往事实在是不堪回首呵!在上海我是搞商品推销工作的。几年前和丈夫离了婚,有一个孩子。后来生意不景气,就辞去了工作。想想三十几岁的人,还靠父母的收入生活,还有小孩的日常开销,不想办法出去赚点钱怎么行。后来就有人介绍我认识了余丽萍,不多久,就随她到了泰国。
在曼谷,我住在西皮亚 VSP。西皮亚是路名,VSP是公寓的编号。和我同住的也是两个中国女孩,一个月每人付 1000 多泰铢的房租。那里,电话、沐浴器、冰箱的租金都是另加的。反正什么都要钱。在那条街上,几乎都住着像我这样的中国女人。好多人签证都过了期,也就这么黑着。当初余丽萍跟我说,到这是来做“挂花店”里的小姐,唱歌、跳舞加坐台,轻轻松松就能赚到不少钱。

其实,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尤其是在泰国这种色情业发达的国家。“挂花店”是泰国的一个“特产”,和K房不太一样,它是让小姐在台上唱歌跳舞,台下客人看中哪个小姐,就叫服侍生挂一串花在她的脖子上,小费就别在花环上。我到了曼谷后,余丽萍把我带到一个叫“碧丽宫”的“挂花店”。“妈咪”立刻扣押了我的护照,当天晚上就要我上班。
那是一个100平方米左右的大厅,有四五十个小姐坐台,舞台下面都是桌椅。小姐按编号轮换上台唱歌跳舞。我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从晚上8点30分做到凌晨2点。第一个月,我是收不抵支,吃了“白板”。因为仅仅是挂花坐台的话,一个晚上下来,顶多300多泰铢,还要和“妈眯"拆帐,根本不够开销。无奈之中,在“妈咪”不断的开导和催逼下,想想自己借了钱,出来一趟也不容易,目的不就是赚点钱回去吗,反正这里没人认识我,又是个结过婚的人,卖就卖了吧。于是,从第二个月开始,我就和客人出去开房间了。一次收 4000 泰铢,跟“妈眯”二八分成。有一天,竟一连接了四次客,最后身体麻木得什么也感觉不到了。这样做了四个月后,我带着近3万元人民币的现钞回了一次上海。
真人面前不说瞎话。以前觉得给余丽萍1.5万元“办”出去还算合算。因为,那时我向许多人打听过“行情”,都说要两三万元的。但是,自己到了这里后,一打听,发现“办”一个人过来,根本不需这么多钱,我明显让余丽萍狠狠“斩”了一刀。气恼之下,我就想来个“堤内损失堤内补”,把钱赚回来。有一次回上海,就牵线把一个原来的同事也“办”了出去,但只收了9000元。现在公安局如要定我的罪我也没有办法。
后来,一个来自台湾的老板,把我们几个上海人带到马来西亚,说那里的钱比曼谷好赚。其实,那个畜牲把我们给害苦了。说好给他1000马币(合 3000 元人民币左右)就帮我们搞定一切。谁知,到了那里,来接的“妈咪”说,一个小姐台湾人收了她8000马币,所以,我们以后赚的钱,她要如数把这笔钱扣回来。再去找这个台湾人,却连影子也寻不到了。举目无亲的我们,只好跟“妈咪”走。那地方叫“叭生卡拉OK”,K房里的价钱以“钟”计算,45 分钟为一个“钟”,1个“钟”30马币。如果跟客人出去开房间,一个晚上500至1000 马币。
也许是报应吧。不是有这样一句老古话吗,三十三乱刀斩。那天正好是我33岁的生日,特意提前下班,走到大门口准备“打的”回家。事先没有任何预兆,一大批警察就冲上来把我们带上了警车。在拘留所关了一段时间后,便被警方遣送回国了。说是遣送,其实家里还须寄350美金过去。这样前后算起来,几次来回机票、吃用开销,加上给余丽萍的钱和最后的350 美金的遣送费用,我到东南亚这么“搏一记”,除了无尽的悔恨,什么也没搏到。那地方真不是人去的地方,尤其是女人。( 文雨 班炜 )
(原标题:噩梦之旅,原文有删改,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摘编自微信公众号 警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