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3月14日,华商报记者从安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315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除了公布消费领域十大案例,为消费者做好提醒工作外,受疫情影响,各县区还将在315当天举行小范围的清理销毁相关产品的活动。
据了解,2019年,安康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650件,办理2544件,办结率96%,受理12345工单134件,办理134件,办结率100%。分析相关投诉,投诉类型主要集中在建筑装饰材料、汽车消费、预付卡消费方面。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汽车消费投诉
案情介绍:市消协接消费者田某投诉,在购买车辆时受到了消费欺诈。田某于2019年1月在高新区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代购协议,以人民币65万购买平行进口中东版2018款宝马X5-3.0T车辆一台。协议中明确显示有真皮座椅、10.3触摸高清大屏、前后驻车雷达、倒车影像、前排电动调节座椅+带加热+带记忆、车内氛围灯、后排车窗手动遮阳帘等车辆配置。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随即按照消费者约定的配置从天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64.5万元的价格购回2018款宝马X5-3.0T车辆一台,并于2019年2月初交付消费者田某,车主田某由于对汽车知识了解甚少,交付使用后发现购买的车辆没有约定的车辆配置(真皮座椅、10.3触摸高清大屏、前后驻车雷达、倒车影像、前排电动调节座椅+带加热+带记忆、车内氛围灯、后排车窗手动遮阳帘等车辆配置)。市消协在调查中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声称,其公司是按照消费者约定的配置从天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车的,与天津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已明确显示,由于其公司在验收车辆时疏忽没发现问题,便把车辆交付消费者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声称,车辆缺少约定配置是天津贸易有限公司欺骗了他们,他们公司也是受害者。
处理结果:经市消协调查调解无果,目前已支持消费者提起了民事诉讼。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要签订购车合同,并知晓合同条款。在接收车辆时,要按合同一一核对车辆型号及相关配置。
(ZJQ)
